首页 -> 2006年第3期

关于中专语文课程评价体系的构建

作者:曹艳玲




  再次,中专语文课程评价的内容还应包括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参与合作和协调的能力。对于综合性的语文学习,着重评价的内容应该包括学生在语文学习活动中所表现出的合作态度和参与程度,能否主动去发现问题和探索问题,并为解决问题去收集信息和整理有关的材料,最后还要形成自己的观点等。例如口语表达学习的评价,既要考查学生的自我表达能力,还要通过辩论等形式来综合考查学生的合作参与的态度和能力。
  
  四、中专语文课程评价的手段和方法
  
  语文课程的评价,不仅是对学生学习语文的结果的价值判断,还对语文学习的过程有着重要的修正的作用,最终促进学生的发展。就这一层面来说,语文课程的评价的手段应该兼收并蓄,扬长避短,结合运用多种评价的方法,才能真正做到客观、真实地评价学生的语文能力。
  具体地说,可采用以下的评价方法:
  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综合评价学生的语文素质和能力。过程性评价是“采取目标与过程并重的价值取向,对学习的动机效果、过程以及与学习密切相关的非智力因素进行全面的评价”,主要是对学生学习的质量水平作出判断,并促进学生对自身学习的过程作出积极的反思,更好地促进学习的效果。而终结性评价则正是对学习的最终效果作出评价。两种评价各有优势和用途,不能互相取代。在中专语文课程的评价过程中,既要通过终段的效果检查学生掌握语文知识技能的情况以便教师改善和完善教学的过程,也要通过过程性评价检查学生非智力因素的发展情况,促进学生各方面的自主发展。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当学生离开校园的时候,不仅是带走知识,而且带走对理想的追求。”因而,语文课程评价方法的运用,要能体现语文课程的最终价值取向,也就是要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
  个别性评价和集体性评价相结合,全面评价学生协调互助、通力合作的精神。学生在学习中学会合作是很重要的一项素质。但以往的评价模式主要是对学生个体的评价。在新的评价体系中,应加进集体评价的项目。比如口语中辩论的评价,可从辩论分组开始,对整个过程——辩论前的准备(资料和方法)、辩论中的分工合作(互为攻守)、辩论的结辩等进行综合的考查评价,给小组一个成绩,然后通过互评,选出最佳辩手。通过教师、同学和自己小组对辩论小集体的评价,可使学生体验集体作战的乐趣和协调合作的重要性。
  此外,还可以通过教师评价与学生自评互评相结合、阶段性评价与最终结果评价相结合、全面性评价与专项性评价相结合等多种方法来评价,在此不一一赘述。
  中专语文课程的评价改革是必然的,在构建新的课程评价体系时,我们应以学生的自主发展、合作、探索为根本,真正确立学生在语文评价过程中的评价主体地位,努力通过评价活动促进学生语文素质的全面发展,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和终身发展提供可靠的保证。
  单位: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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