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8期
作文教学的目标定位与价值取向
作者:刘晓伟
近年来不少学生的“创新作文”折射出来的生活观念和做人心态,要比培养创新能力更值得关注。现在社会上流行“轻松写作”的时尚,文章似乎成了一种仅供人们饭后茶余进行“消遣”的文字,一些报刊也开设了取名“游戏文字”的专版,大量“轻松”写出的给人“轻松”感觉的文章充斥版面。文化成为一种“消费”,表现真事真情的生活内容被认为是太“正规”,作者和读者都满足于在虚拟性的文字空间中怡然自得,而那些虚拟、虚饰乃至虚假的东西则往往是打着“创新”的旗号的。笔者曾让100余名在校中文系大学生以《回归》为题作文,由于文体不限,给学生的发挥空间是很大的,结果有83%的学生采用的是虚构或虚拟的写法,虽然其中不乏构思独特、情节生动的文章,但却缺乏一种能够触动人心的真实的力量。而在他们的生活中,其实有很多能引起心灵触动、感动甚或震动的题材,却没有想到去写或者不愿意去写。这种情况的出现,与当前所提倡的作文惟“创新”方为上乘的导向不无关系。
这种浮泛的文风正在影响着中小学生的写作行为。时下许多中小学校流行“快乐作文”的教学模式,社会上举办的此类作文辅导班门庭若市。让初学写作的学生不再把作文看作是烦恼的事情,而是带着轻松愉悦的心情进行写作,这对调动其写作兴趣、树立写作信心,自然是有积极意义的。作为一种教学方法的尝试无可非议,只是不要因此让青少年产生一种错觉,以为写作就是一种很轻松很快乐的事情,或者以为只有心情快乐的时候才能写作,而无须再付出艰苦的甚至是痛苦的劳动。
有必要让学生明确,写作是一种复杂的精神活动,需要作者倾注自己的心血,充分调动已有的生活积累。这种积累,来自亲身实践和深入体验,来自大量阅读和反复练习;同时还应该明确,写作虽然是一种个人行为,但文章只要不是锁在抽屉里仅供自己欣赏,而是有一定的读者,就应该顾及对读者产生的影响。强调这点,并非要求每一个学生都必须树立对写作行为的社会责任感和对写作事业的使命感(尽管对学习写作的学生灌输这样的理念同样是必要的),而是要求学生认真对待写作,不是随心所欲地“堆砌文字”,更不是用玩世不恭的态度“游戏文字”。真正的写作从来都是严肃的甚至是“沉重”的。
让学生在拿起笔来写作时,不再受到考试的重压,不再只是被现实的功利因素所驱使,引导他们热忱投入生活,积极参与实践,注重人生积累,这才是培养创新能力的根本途径。
三、作文教学应强化人格意识
长期以来,许多教师在作文教学中只重视对写作客体和写作载体的训练要求,而忽略了写作主体和写作受体在写作中的重要性。特别是写作主体在其心理结构的内部矛盾中起决定作用的核心因素——人格意识,由于其表现形式的隐性特征及应试教育造成的明显功利性,往往被忽视。也即在作文教学中,我们关注和强调的主要是文章的立意、选材、结构和语言方面的要求,却忽视了写作者自身的内在因素与写作的关系,忽视了写作成品的社会效应。
写作活动最能体现其价值的就是文章所承载的思想内涵,就是作者的人格力量。
人格是个体与所处环境在相互作用过程中形成的稳定的心理结构。所谓人格意识,指的是人之所以能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资格的观念,它涵盖了哲学意义上的世界观和伦理学上的道德观。正是人格意识统摄着写作主体心理的诸多复杂因素并使之成为一种主导倾向,这种主导倾向不仅制约着写作者选材立意等文章诸要素的质量,同时也影响着写作者自身的行为规范,这二者应该是统一的。⑥人们的个性存在差异,而对人格的要求应该是趋同的,因为它体现了社会的道德准则和价值取向。
人格意识的基本内涵体现的是对真善美的追求,其中“真”是写作的前提条件,它要求作者真诚对待写作,真实反映生活,而不能一味胡编乱造,弄虚作假;“善”是写作的道义准则,它体现了作者的良知和道德,要求写作行为注重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良好的社会效应,而不能只顾个人宣泄,不顾社会效果;“美”是写作的理想境界,它既要求作品努力做到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也要求作者在写作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境界和品德修养,努力使自己具有完美的人品。
可见,追求真善美的统一,既是写作者人格意识的基本内容,也是激励写作者进行创作活动的巨大动力。而对于一个具有健康人格意识的写作者来说,真善美既是他进行写作活动的永恒要求,也是他对自身人格的基本要求。背离这点,其人格意识和写作行为就可能迷失方向,走向委顿堕落。
作文教学观念的开放不等于摈弃正确的社会价值取向。写作应以诚信为本,不能为了“创新”而不遵守基本道德准则。在引导学生大胆想像、勇于创新的同时,应该提醒他们,写作需要张扬个性,但不要忘了追求和表现生活中真善美的事物,不要丢失做人的起码良知和正确的价值取向。由着自己的性子写文章,把所有“反传统”的思想认识都视为“创新”,显然是失之偏颇的。正如语文教育专家于漪所指出的:“作文不只是一种写作技巧,而是一种表情达意的手段,要做好文章,首先要在做人上狠下工夫——内心必定要充实。尽管现在大家都在提倡创新和求异,但作文中有些精神的东西,是不必质疑的,更是不能失缺的。”⑦
写作活动有其自身规律,写作教学应该遵循这种规律进行。在作文教学中,如果不顾学生的实际状况,一概以“创新”的标准要求和评价其写作活动,势必会出现为了“新”而“新”、没有“新”而硬出“新”的情况,甚至为此不择手段。近几年高考作文中,总有一些被视为“构思新颖”的习作获得高分甚至满分,实为抄袭之作,究其原因,与一味强调“作文创新”而忽视作者人格意识的导向不无关系。一些看来很有“新意”的文章,无非是表现形式和以往有所不同而已,虽然这种不同体现了某种创意,但是缺乏来源于生活土壤的思想的“灵光”,缺少生命的质感和精神的重量,必将导致文章的平庸和浅薄。
培养学生的创新写作能力绝不是一味崇尚“虚拟”和“另类”的内容,从而使写作变成一种纯娱乐的时尚行为。不能因为倡导创新作文而走向另一个极端,忽视作文与做人的关系,惟“新”即“优”;更不能以模糊价值观念、消弭人文精神作为代价,这在整个社会注重物质享受、把写作当做纯粹消遣娱乐的“游戏”的今天,尤其应该引起重视。在中小学作文教学中,应该让全体师生明确,诉诸实感,抒之真情,追求善美,平实为文,是写作的基本要求;通过写作活动陶冶情感,净化心灵,提升人格,丰富精神,则是写作的价值所在。
①刘锡庆《理想的中小学作文教学》,《语文建设》,2002.10 ②温儒敏《中学语文是人文教育而非文人教育》,《语文教学与研究》,2003.8 ③《人才•作文•阅读》,《新闻晚报》2003年11月25日 ④《中学生作文怎么了》,《文学报》,2002年5月9日 ⑤《知名作家给“新概念作文”泼冷水》,《文汇报》2004,年1月20日 ⑥林可夫主编《高等师范写作教程》,福建教育出版社,1991,第36页 ⑦《中学作文严重缺钙》,《青年报》200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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