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观念的混乱与语言的衰变
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唯社会论者的影响颇盛;正是在他
们的影响下,许多用以指称政治理想的关键词的含义也都发生了 很大的变化,以至于人们在今天即使是使用像“自由”、“正义”、
“民主”或“法律”这类术语的时候也必定会大犯犹豫,因为它
们已经不再传达它们原本具有的意义了。但是,据说孔子曰,“其言之不作,则为之也难”(《论语·宪问》,Hayek的英文原文是:“When words
lose their meaning, people will lose their liberty.” )。
颇为遗憾的是,不仅那些不知情的宣传者,而且时常还包括一些 重要的社会哲学家,都在用曲解既有术语的方式去诱使人们为他
们想象中的美好目的效力,而这种做法则无疑助长了语言的衰变趋势。当杜威 ( John Dewey )之流把自由定义为“做具体事情的 那种有效能力或力量”①的时候,这完全有可能是他们采取的一
种蒙骗头脑简单的人的狡猾伎俩。但是,如果一个社会哲学家在 讨论民主的时候作如斯的论辩,“就理解民主而言,可能最具效
力的认识办法便是指出:民主……之所以被认为是好的,乃是因 为从总体上来看,民主是保障社会正义之某些要素的最佳手 段”②,那么我们完全可以有把握地说,他是在装幼稚。
①John Dewey,
“Liberty and social control”, Social Frontier, November 1935,
有关这个问题的较为详尽的评论,请参见拙著 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 第一章注释.
②Morris Ginsberg,
载于 W. Ebenstein (ed.), Modern Political Thought: The Great Issues
(New York, 1960).
显而易见,年青一代的社会哲学研究者甚至对某些基本概念原来所具有的意思都知之甚少。例如,一位年轻的学者就曾经极其严肃地宣称说,“正义事态 ( just
state of affairs
)这种用法……必须被认为是一个基本的用法,因为当我们说一个人是正义的时候,我们的意思是说,他通常都力图以一种会产生正义事态的方式行事”;①这位年轻的学者甚至还在这段文字的数页之后补充指出,“好像还应当有一种叫做‘私人正义’
( private justice
)的范畴;这个范畴所关注的乃是个人与其他人之间的交往关系,亦即他并不是作为某个重要社会制度的参与者而与其他人之间展开的那种交往关系”。②上述情形也许可以经由这样一个事实而得到解释,即今天的年轻人往往是在类似于这样的文字中最初看到“正义”这个术语的,但是毋庸否认,这种文字中的“正义”术语却肯定是对这个概念之沿革所作的一种歪曲。正如我们业已指出的那样,一种并不是经由人之刻意而促成的事态
(Stats of affairs
),既不可能具有智性也不可能具备德性和正义,也同样不可能具有人类价值所具有的任何其他属性——即使这种事态是一场竞赛所产生的不可预见的结果,它也不具备上述属性;当然,这里所谓的“竞赛”,乃是指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同意通过与其他人进行交易的方式而参加的那种竞赛。正义当然不是有关一项行动的目标的问题,而是该项行动服从它所应当遵循的规则的问题。
①David Miller,
Social Justice (Oxford, 1976), p. 17. 另请参见 M. Duverger, The Idea of
Politics (Indianapolis, 1966), p
171:“正义的定义……几乎总是以财富与社会好处的分配为核心的。”真让人怀疑这些论者是否听说过洛克、休谟甚或亚里士多德。关于这个问题,读者可以参见John
Locke, Essays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 IV, iii, 18:
没有财产权的地方,就不会有不正义。这个命题像欧几里得定理中的任何证明一样,都是可以得到肯定证明的:由于财产权的理念乃是一种对任何东西的权利,而且“不正义”这个观念所指的就是对这种权利的侵犯或违犯,所以显见不争的是,以此方式确立起来的这些理念以及人们赋予它们的这些称谓,我敢肯定地说,就像这样一个命题一般真确,即一个有三个角的三角形等于两个直角三角形。
②D.Miller, 上引书, p.
23.
上述滥用政治术语的实例,几乎都是我从当下的文献中信手拈来的;坦率地说,这样的事例在当下的文献中实在是比比皆是,无处不在。在这些情形中,那些擅长词令或玩弄术语的人,正是通过偷换那些他们也许从来就不怎么理解的概念之含义的方式,一步一步地挖空了那些概念原本具有的明确内涵。①当自由的敌人把自己描述成自由主义者的时候(这在当今的美国已是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了),或者当他们呼吁民主而实际上却是在主张
平均主义的时候,人们确实很难知道该如何应对这种情形——除 非像我们所应当做的那样,一以贯之地把他们称作“伪自由主义 者” (
pseudo-liberals )。上述种种情势实际上都是朱利安·本达 ( Julien Benda )在40年以前就抨击过的“知识分子的背叛” (
treason of the Intellectuals )的一个部分;但是,从那个时候以来,这种“知识分子的背叛”趋势却成功地造成了一种弄虚作假
的风气。在讨论“社会”政策问题的文字中,在那些惯于使用这 种虚假语词而不知其所以然的政客们所采用的时髦语言中,我们
完全可以说,那种弄虚作假的做法已然相沿成习了。
①J. A. Schumpeter,
History of Economic Analysis (New York, 1954), p.
394:“作为一种最高的敬意——尽管是一种不自觉的敬意,私营企业制度 的敌人都认为盗用该制度的名义是一种明智之举。”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驱使我们走上这条道路的并不只是那
些公认的唯社会论者。一如我们所知,各种唯社会论的理念已深 深地渗透进了各种思潮之中,以至于不只是那些伪自由主义者,
而且还有许多保守主义者都积极参与其间且深受影响:伪自由主 义者只是用他们所采用的自由主义之名来掩盖他们的唯社会论真
面目,而保守主义者则不同,他们公开接受唯社会论的观点和语 言并且持之一贯地使用它们,因为他们相信那些唯社会论的观点
和语言已经构成了当代思想中的一个业已确立的部分。此外,驱 使我步上这条道路的也不只是那些热衷于关注公共事务或积极 参与公共事务的人。①的确,最积极传播和扩散唯社会论理念的
人,在今天依旧是大卫·休漠当年所说的那些热衷于虚构的诗 人,②亦就是那些认定自己所使用的极具感召力的语词具有确切
含义的毫无头脑的文人墨客。正是由于我们对这种现象见怪不怪 了,所以我们才能够理解为什么世界各地成千上万的企业家或生
意人仍旧会允许他们眼皮底下的期刊杂志在文学栏目中使用污言 秽语(例如“资本主义生产的粪便般的富裕,”( 见《时代》周刊,
1977年6月27日)来讥讽奚落资本主义。③尽管自由原则要求我
们对这样的污蔑谩骂持宽容态度,但是我们仍希望有鉴别力的读 者能够很快就明白自己究竟能够相信什么样的出版物。④
①正如我的一位朋友最近跟我谈到的那样,如果我们像我们应当做
的那样,把所有相信“社会正义”的人都称作是社会主义者——因为所谓 的“社会正义”惟有通过运用政府权力方能实现,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
在西方的民主国家中,大约有90%左右的人在今天都可以被称作是社会主 义者。
②David Hume, A
Treatise of Human Nature, book III, section 2, ed. L. A. Selby-Bigge
(Oxford, 1958), p. 495.
③在那份杂志的文学栏目中,充斥着对我们经济秩序之不正义所作
的大量错误的征引言论;实际上,即使是这种不正义,也是他们假想出来 的。例如,当一个电视评论员在此前不久(1977年5月16日)谈到“how much
misery it cost to maintain those ducal shrubs in such well shaved elegance”的
时候,这就是他假想出来的因果关系。
④有关前一节的讨论,在一般意义上讲,还可以参见我的小册子:
The Confusion of Language in Political Thought (Occasional Paper 20
of the Institute of Economic Affairs, London, 19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