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音律说的前驱──文气说
音律的前驱是文气说。文气说的渊源,虽然可以上溯于孟子的所谓“我善养吾浩然之气”,但孟子并未鲜明的以之适用于文学。以气为文学方法,似始于曹丕。他的典论论文云:
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又云:
徐时有齐气。
孔融体气高妙,有过人者。
又与吴质书云:
公有逸气,但未遒耳。(文选卷四十二)
此所谓气,合则为一,分则为二。“文以气为主”之“气”,及“徐有齐气”,“公有逸气”之“气”,皆指文章的气势声调而言。“气之清浊有体”,及“孔融体气高妙”之“气”,则指先天的才气及体气而言。不过依曹丕的观点,文章的气势声调原于先天的才气及体气,所以说“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
所以仍是一而已矣。
曹丕的提倡文气,似受多方面的影响;“气”字当然来自孟子,而气用于文,文须重气,则大概由于译读佛经。本来文气说是音律说的前驱,文气也就是自然的音律(详下节)。我在一章四节曾经说:文学的讲求音律,基于“转读”“梵音”,首传经音的是曹丕的弟弟曹植,这与曹丕的首创文气说,不会绝无关系。
至谓“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显然出于庄子天道篇所谓“不疾不徐,得之于心而应之于手,有数存于其间,臣不能授臣之子,臣之子亦不能受之于臣。”(详一篇三章十节)
曹丕同时的刘桢,提倡“气势”,文心雕龙风骨篇引他的话云:
孔氏卓卓,信含异气,笔墨之性,殆不可胜。
定势篇亦引云:
文之体指实强弱,使其辞已尽而势有余,天下一人耳,不可得也。
此与曹丕不同者有两点:一、曹丕重在天才,所以说“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刘桢重在功力,所以说“孔氏卓卓,信含异气,”而“笔墨之性”,则“殆不可胜”。二、曹丕重在天才,故其所谓气虽然兼括文章的声调而言,但他谓文章的气势声调由于先天的才气及体气,所以重气而略于势。刘桢重在功力,故其所谓气虽兼括才气体气而言,但他注重文章本身的气势声调,所以重气而更重势。刘勰云:“公所谈,颇亦兼气,”(文心雕龙定势篇)谓之兼气,则有更重于气者。陆厥云:“刘桢奏书,大明体势之致”(详七节),则其所“大明”
者,是“体势”,不是“气”。“气”最神秘,“势”便逐渐具体了。
○二 文气与音律的关系
音律与文气的关系,是由于和孙人和先生的闲谈而才引起我的注意研究的。
一天同他谈到文学上的音律问题,他说音律与文气有关。这在他或者是“言者无意”,但在我却是“听者有心”。的确文气是最自然的音律,音律是最具体的文气,所以曹丕论文气,而斤斤于“气之清浊”。稍具体的音律,是“体势”,所以“刘桢奏书,大明体势之致。”不过“文气”与“体势”,虽然暗示文学上的音律,但那是最自然的、不可捉摸的音律,不是有规矩可循的音律。有规矩可循的音律说的创始者是沈约。沈约之创造音律说,固仰赖于四声的发明(详四节),但只就文学上的作用而言,则确在谋所以使有具体的文气。他的宋书谢灵运传论云:
王褒刘向杨班崔蔡之徒,异轨同奔,递相祖师,虽清辞丽曲,时发乎篇,而芜音累气,固亦多矣。
可见“累气”由于“芜音”,而沈约等所以提倡音律,是在谋解“累气”之弊了。惟其如此,所以沈约谓古人未睹音律之秘,陆厥便驳他说:
自魏文属论,深以清浊为言;刘桢奏书,大明体势之致。吾妥帖之谈,操末续颠之说,兴玄黄于律吕,比五色之相宣。苟此秘未睹,兹论为何所指耶?
(引详七节)
自然沈约的音律说,不即同于曹丕的文气说与刘桢的气势说,但文气是最自然的音律,音律是最具体的文气,于此可得到证明了。
○三 范晔的自然音律说
由曹丕刘桢的文气说与气势说,到沈约周等的人为的音律说,中间有一过渡的学说,就是范晔的自然音律说。二章二节曾引他的狱中与诸甥侄书云:
性别宫商,识清浊,斯自然也。观古今文人,多不全了此处;纵有会此者,不必从根本中来。言之皆有实证,非为空谈。
他谓“言之皆有实证,非为空谈,”似有创立具体的音律之意,但他究竟没有创立具体的音律,究竟还以为“性别宫商,识清浊,斯自然也。”又云:
吾于音乐,听功不及自挥。......其中体趣,言之不尽,弦外之意,虚响之音,不知所从来。(同上)
这是指的演奏的音乐,不是指的文学上的音律,但文学上的音律,实与音乐有关;音乐既是“弦外之意,虚响之音,不知所从来,”音律也不问可知了。
○四 四声的发明
音律说的目的虽在使文不“累气”,但音律说的兴起则有待于四声的发明。
古代是不分四声的,所以锺嵘诗品序云:“昔曹刘殆文章之圣,陆谢为体贰之才,锐精研思,千百年中而不闻宫商之辨,四声之论。”四声的发明,大概始于齐永明(四八三~四九三)年间。顾炎武音论云:
南史陆厥传云:“时盛为文章,吴兴沈约,陈郡谢,琅牙王融,以气类相推毂。汝南周善识声韵,约等文皆用宫商,将平上去入为四声。以此制韵,有平头、上尾、蜂腰、鹤膝。五字之中,音韵悉异,两句之内,角徵不同,不可增减。世呼为永明体。”周传曰:“始著四声切韵行于时。”沈约传曰:
“约撰四声谱,以为在昔词人,累千载而不悟,而独得胸衿,穷其妙旨,自谓入神之作。武帝雅不好焉。尝问周舍曰:‘何谓四声?’舍曰:‘天子圣哲是也。’然帝竟不甚遵用约也。”庾肩吾传曰:“齐永明中,王融,谢,沈约,文章始用四声,以为新变,至是转拘声韵。”陆厥传又曰:“时有王斌者,不知何许人,著四声论行于时。”今考江左之史,自梁天监以前,多以去入二声同用;以后则若有界限,绝不相通:是知四声之论,起于永明,而定于梁陈之间也。“(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四,四声始于齐梁条略同。)
至何以必至永明年间才能发明四声,则由于永明时的造梵呗新声,又由梵呗而推及中文。陈寅恪先生四声三问云:
初问曰:中国何以成立一四声之说?即何以适定为四声,而不定为五声或七声,抑或其他数之声乎?答曰:所以适定为四声,而不定为其他数之声者,以除去本易分别,自为一类之入声,复分别其余之声,为平上去三声。综合通计之,适为四声也。但其所以分别其余之声为三声者,实依据及摹拟中国当日转读佛经之三声,而中国当日转读佛经之三声,又出于印度古时声明论之三声也。据天竺围陀之声明论,其所谓声Svara者,适与中国四声之所谓声者相类似。即指声之高低言,英语所谓Pitch Accent者是也。围陀声明论依其声之高低,分别为三:
一曰Udatta,二曰Svarita,三曰Anuoatta。佛教输入中国,其教徒转读经典时,此三声之分别当亦随之输入。至当日佛教徒转读其经典所分别之三声,是否即与中国之平上去三声切合,今日固难详知,然二者俱依声之高下分为三阶,则相同无疑也。中国语这入声皆附有K.R.T等辅音之缀尾,可视为一特殊种类,而最易与其他之声分别;平上去则其声响高低相互距离之间虽有分别,但应分别之为若干数之声,殊不易定。故中国文士依据及摹拟当日转读佛经之声,分别定为平上去之三声。合入声共计之,适成四声。于是创为四声之说,并撰作声谱,借转读佛经之声调,应用于中国之美化文。此四声之说所由成立,及其所以适为四声,而不为其他数声之故也。
再问曰:四声说之成立由于中国文士依据及摹拟转读佛经之声既闻命矣。果如所言,天竺经声流行中土,历时甚久,上起魏晋,下迄隋唐,六七百年间审音文士善声沙门亦已众矣,然则无论何代何人皆可以发明四声之说,何以其说之成立,不后不先,适值南齐永明之世?而创其说者非甲非乙,又适为周沈约之徒乎?
答曰:南齐武帝永明七年二月二十日竟陵王子良,大集善声沙门于京邸,造经呗新声。实为当时考文审音之一大事。在此略前之时,建康之审音文士及善声沙门讨论研究必已甚众而且精。永明七年竟陵京邸之结集,不过此新学说研究成绩之发表耳。此四声说之成立所以适值南齐永明之世,而周沈约之徒又适为此新学说代表人之一故也。(清华学报第九卷第二期)
此说极是。宋沈括梦溪笔谈卷十四云:“音韵之学,自沈约为四声,及天竺梵学入中国,其术渐密。”虽没有详明的考订,但已感觉到四声与梵呗有关了。
○五 音律在文学上的功用
文学上既因为有了文气说,希望不因“芜音”,以致“累气”;文字上又借了转读佛经,发明了四声的区别;由是沈约等遂以四声适用于文学,发明了人为的音律说,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云:
夫五色相宣,八音协畅,由乎玄黄律吕,各适物宜。欲使宫羽相变,低昂互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妙达此旨,始可言文。
由此知四声和音律虽是周沈诸人的共同发明。但周所致力的偏于文字上的四声,沈所致力偏于文学上的音律。所以文镜秘府论天卷四声论云:“宋末以来,始有四声之目,沈氏乃著其谱论,云起自周。”(实为刘善经四声指归,详九节)而文学上的音律,则沈约毫不推让的谓“独得胸衿”。沈约以外,要推王融。
锺嵘诗品序云:“齐有王元长(融字)者,尝谓余云:‘宫商与二仪俱生,自古词人不知之;惟颜宪子乃云律吕音律,而其实乃大谬;惟见范晔谢庄颇识之耳。
尝欲进知音论,未就。’王元长创其首,谢沈约扬其波。”似王融的发明音律还在沈约之前;不过他的知音论既未就,则沈约自然可以说是“独得胸衿”了。
沈约所谓“玄黄律吕”,“宫羽相变”,都是以旧名名新义,我们应当研求新义,不必曲解旧名。他的新义有三:
一、“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大概同于文心雕龙声律篇所谓“声有飞沈”。黄侃札记云:“飞则平清,沈则仄浊。一句纯用仄浊,或一句纯用平清,则读时亦不便,所谓‘沈则响发而断,飞则声扬不还’也。”的确,平声飞而浮,仄声沈而切,所以这种解释,似合沈刘之意。
二、“一简之内,音韵尽殊”──音指字的发声,韵指字的收声。邹汉勋五韵论云:“音目同纽,韵谓同类。言五字诗一句之中,非正用重言连语,不得复用同韵同音之字。”故亦即同于文心雕龙声律篇所谓“双声隔字而每舛,叠韵杂句而必暌。”
三、“十字之文,轻重悉异”──案日僧遍照金刚文镜秘府论南卷论文意类引王昌龄诗格以“轻清”与“重浊”对举,知轻重就是清浊(详四篇二章六节)。
然则沈约的“相变”“互节”的方法,不止分平仄,且分清浊。
○六 甄琛沈约的讨论四声
惟其四声是从转读佛经而来,不是于古有之的,所以甄琛诋其不依古典。日僧遍照金刚的的文镜秘府论四声论云:
魏定州刺史甄思伯(琛字),一代伟人,以为沈氏四声谱,不依古典,妄自穿凿,乃取沈君少时文咏犯声处以诘难之。又云:“若计四声为纽,则天下众声无不入纽,万声万纽,不可止为四也。”(实为刘善经四声指归,详九节)又引沈约答甄公论云:
昔神农重八卦,无不纯(旁注“由”字)立四象,象无不象,但能作诗。无(?)四声之患,则同诸四象。四象既立,万象生焉;四声既周,群声类焉。经典史籍,唯有五声,而无四声。然则四声之用,何伤五声也?五声者,宫商角徵羽,上下相应,则乐声和矣;君臣民事物,五者相得,则国家治矣。作五言诗者,善用四声,则讽咏而流靡;能达八体,则陆离而华洁。明各有所施,不相妨废。
昔周孔所以不论四声者,正以春为阳中,德泽不偏,即平声之象;夏(原作忧,疑误)草木茂盛,炎炽如火,即上声之象;秋霜凝木落,去根离本,即去声之象;冬天地闭藏,万物尽收,即入声之象。以其四时之中合有其义(?),故不标出之耳。是以中庸云:“圣人有所以不知(原文”亦“在”所“下,据中庸校改),匹夫匹妇犹有所知焉。”斯之谓也。(同上)
甄琛诋沈约的四声谱“下依古典”,的确如遍照金刚所说:“甄公此论,恐未成变通矣。”(实为刘善经语,详九节)然沈约既自以为“独得胸衿,穷其妙旨”,“骚人以来,此秘未睹,”则对于甄琛的诋毁,不妨逆来顺受,引以为荣,而反以与古代的四时五声相附会,以现在的眼光看来,真是大可不必,而且如此便自陷于矛盾。但我们要知道,“不依古典”便犯了那时的学术道德的禁律,所以不得不与古说相附会了。
○七 陆厥沈约的讨论音律
甄琛诋沈约“不依古典”,相反的陆厥又诋沈约不得谓“独得胸衿”。与沈约书云:
范詹事自序:“性别宫商,识清浊,特能适轻重,济艰难。古今文人多不全了斯处;纵有会此者,不必从根本中来。”尚书(南齐书作沈尚书)亦云:“自灵均以来,此秘未睹;或ウ与理合,匪由思至。张蔡曹王,曾无先觉;潘陆颜谢,去之弥远。大旨钧使(二字南史作欲)宫羽相变,低昂舛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辞既美矣,理又善焉。
但观历代众贤,似不都ウ此处,而云“此秘未睹”,近于诬乎?案范云“不从根本中来”尚书云“匪由思至”,斯可谓揣情谬于玄黄,レ句差其音律也。范又云“时有会此者”,尚书云“或ウ与理合”,则美咏清讴,有辞章调韵者,虽有差谬,亦有会合。推此以往,可得而言。夫思有合离,前哲同所不免;文有开塞,即事不得无之。子建所以好人讥单,士衡所以遗恨终篇。既曰遗恨,非尽美之作。理可诋诃,君子执其诋诃,便谓合理为ウ,岂如指其合理,而寄诋诃为遗恨邪?自魏文属论,深以清浊为言;刘桢奏书,大明体势之致。吾(南史作龃龉)妥帖之谈,操末续颠之说,兴玄黄于律吕,比五色之相宣,苟此秘未睹,兹论为何所指耶?故愚谓前英已识宫徵,但未屈曲指的,若今论所申;至于掩瑕藏疾,合少谬多,则临淄所云“人之著述,不能无病”者也。非知之而不改,谓不改则不知,斯曹陆又称“竭情多悔”,“不可力︹”者也。今许以有病有悔为言,则必自知无悔无病之地;引其不了不合为ウ,何独诬其一合一了之明乎?意者,亦质文时异,古今(南史作今古)好殊,将急在情物,而缓于章句,情物文之所急,美恶犹且相半;章句意之所缓,故合少而谬多。义兼于斯,必非不知,明矣。
(南齐书卷五十二陆厥传,南史卷四十八陆厥传)
沈约答书驳辩云:
宫商之声有五,文字之别累万;以累万之繁,配五声之约,高下低昂,非思力所学(南齐书作举)。又非止若斯而已也(南史无也字),十字之文,颠倒相配;字不过十,功历已不能尽,何况复过于此者乎?灵均以来,未经用之于怀抱,固无从得其仿佛矣。若斯之妙,而圣人不尚何邪?此盖曲折声韵之巧,无当于训义,非圣哲立言之所急也。是以子云譬之“雕虫篆刻”,云“壮夫不为”。自古辞人,岂不知宫羽之殊,商徵之别?虽知五音之异,而其中差参变动,所昧实多,故鄙意所谓“此秘未睹”者也。以此而推,则知前世文士,便未悟此处。若以文章之音韵,同弦管之声曲,则美恶妍媸(南史作媸),不得顿相乖反。譬如子野操曲,安得忽有阐缓失调之声?以洛神比陈思他赋,有似异手之作。故知天机启则律吕自调,六情滞则音律顿舛也。士衡虽云:“炳若缛锦”,宁有濯色江波,其中复有一片是卫文之服?此则陆生之言,即复不尽者矣。韵与不韵,复有精粗,轮扁不能言之,老夫亦不尽辨此。(同上)
二书比而观之,陆所言者为自然的音律,所以历举曹丕的文气说和刘桢的体势说,谓“苟此秘未睹,兹论为何所指耶?”沈所言为人为的音律,所以谓“十字之文,颠倒相配;字不过十,巧历已不能尽,何况复过于此者乎?灵均以来,未经用于怀抱。固无从得其仿佛矣。”在一种新说的产生以前,必先有一种引子,或是暗示新说的途路,或是急切的企求新说的兴起。四声的区别,虽至永明的时候才能发明,而文学之急切的求助声韵,则为时已久,尤其是文气说兴起以后。
所以陆厥谓曹刘已睹音律之秘,也不是绝无理由。但那只是自然的音律,没有“十字之文,颠倒相配”的人为的条律;而此人为的条律之创始者则确是沈约。
所以沈约谓“骚人以来,此秘未睹”,“而独得胸衿,穷其妙旨,”也是对的。
不过沈约虽规定“十字之文,颠倒相配”的条律,然也要不违背自然的音律,或者竟是以之切合自然的音律。所以说:“天机启则律吕自调,六情滞则音律顿舛也。”
○八 一般的音律研究
音律说既兴起以后,当然有一班人来研究。文镜秘府论论病云:“约已降,竞融以往,声谱之论郁起,病犯之名争兴,家制格式,人谈疾累。”可见那时一班人的声病热了。可惜书阙有间,不能尽知其详。隋书经籍志载:声韵四十一卷,周研撰;声类十卷,李登撰;韵集十卷,未注作者;韵集六卷,吕静撰:都是四声未发明以前的著作,当然不是研究文学上的音律之书。又载:四声韵林二十八卷,张谅撰;韵集八卷,段弘撰;群玉典韵七卷,注:“梁有文章音韵二卷,王该撰,又五音韵五卷,亡”;韵略一卷,杨林之撰(文镜秘府论作阳休之)修续音韵决疑十四卷,李撰;纂韵钞十卷,未注作者;四声指归一卷,刘善经撰;四声一卷,沈约撰;四声韵略十三卷,夏侯咏撰;音谱四卷,李撰;韵英三卷,释静洪撰:这些著作都在四声兴起以后,也在音律说兴起以后,但那几部是研究文字上的声调的,那几部是研究文学上的音律的,也不能确考。惟文镜秘府论四声论称及阳休之的韵略,李的音谱决疑及刘善经的四声指归,则此三书是研究文学上的音律无疑。刘善经的四声指归,俟下节详论。秘府论称阳休之韵略云:
齐仆射阳休之,当世之文匠也,乃以音有楚夏,韵有讹切,辞人代用,今古不同,遂辨其尤相涉者五十六韵,科以四声,名曰韵略。制作之士,咸取则焉,后生晚学,所赖多矣。称李音谱决疑云:
齐太子舍人李节(泽案疑为,否则李为季,字季节),知音之士,撰音谱决疑。其序云:“案周礼,凡乐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大簇为徵,沽(当为姑)
洗为羽,商不合律,盖与宫同声也。五行则火土同位,五音则宫商同律,ウ与理合,不其然乎?吕静之撰韵集,分取无方;王征(泽案,应作微)之制鸿宝,咏歌少验。平上去入,出行闾里,沈约取以和(原作禾)声之律吕相合。窃谓宫商徵羽角,即四声也,羽读如括羽之羽,亦之和同以拉群音,无所不尽,岂其藏埋万古,而未改于先悟者乎?”经每见当此(疑为世)文人论四声者众矣,然以其五音配偶,多不能谐,李氏忽以周礼证明商不合律,与四声相配便合,恰然悬同,愚谓锺蔡以还,斯人而已。
称阳休之韵略的话不过寥寥数句。不能借窥韵略的真象。至李的音谱决疑,就所引序文而言,其目的在证明古已有四声,与沈约答甄公同;不过沈约以四声附会五声,李则似谓羽为群音之合,不代表一首,而以宫商角徵附会四声。然又谓:“商不合律,盖与宫同声。”又似以商并于宫,以缩成四首。全书已佚,未悉究竟。宫商角徵羽是古代原有的音乐上的五音,平上去入是宋齐间新发明的文字上的四声,根本没有关系。沈约论声韵,言及宫商角徵羽,是用古名,名新说。这是中国古代的通习,不惟沈约一人为然。惟以于时尊重古典,所以提倡新学术者,不能不附古以自重。文镜秘府论(实为四声指归,详九节)说:“当世文人论四声者众矣,然以五音配偶,多不能谐,”知以四声附会五音,不只李一人了。
文镜秘府论所称述的论声韵之书,除上述二种及刘善经的四声指归以外,还有王斌的五恪四声论,常景的四声赞。称王斌的五恪四声论云:
略阳(泽案,眉端注一洛字,故或为洛阳)王斌撰五恪四声论,文辞郑重,体例繁多,割析推研,忽不能别矣。
称常景的四声赞云:
魏秘书常景为四声赞曰:“龙图写象,鸟迹ゼ光,辞溢流徵,气靡轻商。四声发采,八体含章。浮景玉苑,妙响金锵。”虽章句短局,而气调清远,故知变风俗下,岂虚也哉?
此外又于调四声谱引元氏云:
声有五声,角徵宫商羽也;分于文字四声,平上去入也。宫商为平声,徵为上声,羽为去声,角为入声。
于此可见当时一班人之热烈的研究文学上的音律了。元氏以文字上的平上去入四声,附会音乐上的宫商角徵羽五声,其失同于沈约李,论证详前,不再词费。
○九 刘善经四声指归
刘善经是隋时人,如只重时代观念,则应俟述于隋唐的文学批评一篇。不惟刘善经,其他讲病犯的如元兢崔融(详下章七、八两节)也应俟述于隋唐的文学批评一篇。但如此便将声病论一问题截为两橛,叙次披阅,皆不方便。这是绪言里说过的:“就一般的文学批评而言,隋唐显与魏晋六朝不同,所以分为两朝。
但唐初的音律说,则传六朝衣钵,便附叙六朝的音律说后。”(一篇一章十四节)
日人铃木虎雄文镜秘府论校勘记(储皖峰先生译本,见文二十八种玻ń录二)
谓秘府论曾引刘善经的四声指归。但检读论音韵几部分未见。惟于文笔十病得失引:“文人刘善经云:‘笔之鹤膝,平声犯者,盖文体有力。’”虽为刘善经语,但是否出于四声指归不可知。函问对秘府论有特殊研究的储皖峰先生,复书谓:
“西卷(泽案,秘府论分天地东西南北六卷)中所引刘氏语甚多,当是刘善经语。
又文镜秘府论之四声论,似是刘善经四声指归原文。”西卷中所引刘氏语,当研讨病犯之言,俟下章叙述。四声论在天卷,发端即谓“论曰、经案”云云;论李音谱决疑又云:“经每见当世文人论四声者众矣。”审其文义,纯为作者自言,不曰刚案(文镜秘府论作者为遍照金刚),而曰经案,不曰刚见,而曰经见,其为刘善经原文无疑,储先生说极是。(所以上节所引秘府论四声论,实皆刘善经四声指归。)
四声指归所论,不外四声的历史与价值。首引陆士衡文赋云:“其为物也多姿,其为体也屡迁,其会意也尚巧,其遣言也贵妍,暨音声之迭代,若五色之相宣。”又引云:“丰约之裁,俯仰之形,因宜适度,曲有微情,或言拙而喻巧,或理朴而辞轻,或袭故而弥新,或沿浊而更清(泽案,文赋原文下有”或览之而必察,或研之而后精“二句),譬犹亻舞(泽案,文赋作舞)者赴节以投袂,歌者应弦而遣声。”说是:“文体周流,备于兹赋矣。陆公才高价重,绝世孤出,实辞人之龟镜,固难得文名焉。至于四声条贯,无闻焉尔。”其意盖谓文赋“实辞人之龟镜”。但所谓“音声之迭代”,与“歌者应弦而遣声”,并不即是后来的“四声条贯”。永明以前的所谓音声,率指音乐上的宫商角徵羽,不是文字上的平上去入,所以刘氏此说是对的。但刘氏又赞成李音谱决疑的以周礼证羽商不合律,以五音与四声相配,说是:“便恰然悬同,愚谓锺蔡以还,斯人而已。”
(引详前节)便未免因附古而自相牛氐牾了。
刘氏的自相牛氐牾,正同于沈约的一方面谓四声的发明为独得之奇,一方面又以四声缘附古所谓四时,不是自身的知识上的错误,而是迫于社会的崇古,不能不托古以自重。至真正谈到四声的起源,刘氏以为不惟陆机无闻,李充翰林论、挚虞文章志,也“未曾开口”。自屈宋马杨,以至平子、敬通、武仲、孟坚、曹植、王粲、孔璋、公、潘岳、左思、士龙、景阳之辈,也都因为不明四声,所以“其声词高下,未会当今,唇吻之间,何其滞欤?”“虽师旷调律,京房改姓,伯喈之出变音,公明之察鸟语,至于此声,竞无先悟。且诗书礼乐,圣人遗旨,探赜索隐,亦未之前闻。宋末以来,始有四声之目,沈氏乃著其谱论,云起自周。”至沈约周以前,刘氏认范晔谢庄为知声的前驱,他说:“(锺)嵘又称:
‘齐有王元长者,尝谓余曰:宫商与二仪俱生,行(诗品序作自)古诗人不知用之,唯范晔谢公(诗品序作谢庄)颇识之耳。’今读范侯赞论,谢公赋表,辞气流靡,罕有挂碍,斯盖独悟于一时,为知声之创首也。”这是如何清楚而正确的四声历史观!而既以诗书礼乐,“亦未之前闻”,何能又赞成李的引周礼证羽商不合律,以附会五音?可怜亦复可笑!
论到四声的价值,他说:“夫四声者无响不到,无言不构,总括三才,苞笼万象。”又说:“四声者,譬之轨辙,谁能行不由轨乎?纵出涉九州,巡游四海,谁能入不由户也?四声总括,义在于此。”又引刘滔云:“虽复雷霆疾响,虫鸟殊鸣,万籁争吹,八音递奏,出口入耳,触身动物,固无能越也。”这虽只是笼统的抬高四声的价值,但借此知四声在当时的地位。其实不惟在当时,后来的绝句诗、律诗、四六文、联语,都由此而生,中国文学所异于其他各国文学者,以此为最,其价值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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