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3期
论湘西地区音乐文化遗产的保护
作者:周 礼
二、湘西地区音乐文化遗产的现状及对其保护的价值和意义
(一)现状
在丰富多彩的中国民族民间艺术中,湘西民族民间音乐文化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引来了众多的艺术家、人类学家、史学家的关注。然而,尽管其历史悠久,并在浩如烟海的中国民族民间艺术中占有一席之地,但总的来说,其生存和发展的前景令人担忧。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经济文化格局发生很大变化的形势下,民族民间音乐面临着新的挑战。面对外来强势文化的日益浸染和蓬勃发展的湘西旅游业,特别是青少年一代对现代流行音乐备加推崇,对本民族音乐文化却越来越冷漠甚至无知,使得湘西音乐文化遗产日益处于尴尬的境地。时至今日,极富特色的湘西音乐文化遗产的品种已渐趋稀少。如祭祀仪式中的土家摆手歌舞,有戏剧活化石之称的茅古斯、傩堂戏,氏族舞蹈中的苗族鼓舞和接龙舞以及体现民俗风情、承载着丰厚的民间文学艺术的哭嫁歌等等。这些散布在湘西境内的土家、苗、汉等各族人民创造的文化财富,经历了千百年的积累和传承遗存至今,已成为湘西各民族弥足珍贵的历史文化的缩影。如今随着时代的进步、文化的冲击、传承人员的锐减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落后,财政贫困等原因而导致的保护机制的脆弱,种种现实正加速这些音乐文化遗产的濒危和消亡。
(二)保护的价值和意义
以口传身教为主要传承方式的湘西音乐文化遗产,具有相对性、活态性和大众性的特征。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因为适应了本民族生存环境的体系而具有独特的价值,它又是以活态的形态出现,与人本身密不可分,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并且,它更注重技能与知识的传承,是本民族历史发展过程中的生活方式、智慧和情感的活的载体,是活态的文化财富,是属于本民族全体人民、满足大众需要的文化,具有极强的大众性。
目前,从挖掘、保护、传承和泓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角度来看,对音乐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是这项艰巨工作中极其重要的部分,也是尊重文化多样性的内涵之一。我党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在立足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着眼于世界文化发展的前沿,发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汲取世界各民族的长处,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吸纳和影响力。”并特别提出要扶持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并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上升到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高度。
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湘西音乐文化具有着双重价值:一是存在价值,包括物质价值和研究、观赏及教育的价值,这是核心的、主要的价值,并决定了保护第一的原则;二是经济价值,包括直接和间接的经济价值。事实证明,保护和开发文化遗产资源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湘西地区音乐文化遗产独具特色,以其独有的艺术美、形态美和内容美吸引着世人的目光,并由此带来的观赏价值和旅游经济价值是湘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这些音乐文化遗产不仅承载着丰厚的文化事象,更重要的是它对当今湘西各族人民的社会生活仍然发挥着重要的文化功能。从物质文化角度来看它具有如前所述的经济功能。从制度文化的角度来看,它又具有对各族人民经济社会生活的调适功能,从精神文化的角度来看,它又具有娱情功能。千百年来,这些音乐文化艺术陶养着湘西各族人民的性情,孕育着湘西各族人民的民族心理,调适着各族人民的社会制度、生活秩序,娱乐着各族人民的情感,给人们以滋养和慰藉。因此,对这些音乐文化遗产进行有效的保护和传承的价值和意义不仅在于保护民族艺术本身,更重要的是它对于真正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弘扬整个中华民族的人文精神,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保证社会安定,维护祖国统一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并且,在当前和今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环境下,切实有效地保护湘西音乐文化遗产,对实现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维护中华文化的独特性和强势性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湘西地区音乐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措施
对湘西地区音乐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其方法措施在理论上应是一个系统的、因地制宜的、合理利用一切有效技术手段的方法,并且应当以静态保护与活态保护相结合为基本指导原则。
(一)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施静态保护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音乐文化遗产进行有效的保护是目前较流行的用以抢救和保护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的做法,即通过现代科技手段对民族民间的音乐文化事象进行采录,然后以各种载体加以保存。如采录文字后编辑书籍、撰写文章存留;录音摄像后以各种影音资料存留等。这种做法有很多可取之处,它将传统的收集、采录的方法与现代科技优势很好的加以结合。但这种静态的保护也极易形成“采集——整理——收藏”这样一条最终将其束之高阁的保护路线,它虽然使得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存留,达到对人类历史文化的忠实记录,但这样的做法却使原本扎根于民众生活中的音乐文化艺术日渐脱离人们的生活,其内在的社会功能和文化功能也必然日趋削弱和消亡,最终只能成为后人阅读观赏的史料文字和历史片段,这种结果也违背了保护的初衷。由此可见,要使得音乐文化遗产生命力不衰,始终保持鲜活光亮的艺术形态和个性魅力,只有让它始终扎根于人民的生活当中,始终在人民的口传身教当中,始终活化于民众的生产生活当中,与社会一起向前发展。
(二)对湘西音乐文化遗产活化的保护
湘西地方音乐文化遗产的现状令人堪忧,特别是原生态的艺术空间正日益被现代文明所挤压,但湘西地区特有的地理环境、民风民俗仍然为各民族音乐文化的生存和传承提供了合适的土壤和条件。湘西各族人民的质朴热情和对本民族音乐的痴爱以及血脉中潜藏的民族文化基因,使得这些民族民间音乐人即使在原生态的民族音乐文化艺术生存空间日益缩小的情况下,仍然顽强执着地追求和演绎着他们的民族艺术,诠释着他们的艺术人生。但是,仅凭他们的个体力量,相对于音乐文化遗产的日益消亡,显得有些单薄和悲壮,这就迫切需要政府宏观指导下的社会行为和教育行为。
1.加强引导和宣传力度,大力弘扬民俗文化。湘西音乐文化遗产蕴涵着丰富的地域文化和民族民俗文化。如土家族的舍巴节、苗家四月八、赶秋节等都是极富民俗风情的盛大节日,都上演着特色鲜明、文化内涵丰富的传统歌舞,这既是挖掘、展示、保护和传承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的最佳契机,更是活化音乐文化遗产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充分挖掘音乐文化遗产所蕴涵的经济文化功能的有效途径。在这当中,首先,政府应成为保护的主导力量。充分利用其政府职能加大引导和宣传的力度,加强对自然景观、文化景观的投入,活化文化艺术的发掘和保护,使之被更多的人们所欣赏、学习、研究和传承。其次,湘西各族人民要加强对本民族音乐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在现代文明高度发展的今天,面对强势文化的剧烈冲击,湘西土家、苗、汉等各族人民在接纳现代文明的同时,如何正确认识本民族文化的独特性、稀有性及其在多元化环境里的价值定位,进而身体力行地对其加以发掘、保护和传承,已成为一项迫在眉睫且意义深远的工作。
2.活化音乐文化遗产,促进精神文明。音乐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是规范人们的行为、语言,调适人们心理的一种基本力量,同时也是各族民众积累和传承文化并创造成果的一种重要方式。因此,活化湘西音乐文化遗产对于弘扬民族精神,丰富文化生活、增强民族凝聚力、培养集体意识、发扬协作精神、提高民族素质、激发创新思维、促进精神文明建设都有着积极作用。通过对音乐遗产的观、感、学、用,使得音乐文化“俗而不土”,内涵深沉,民间音乐又以其活文化态势,在更为广大的层面上表现了民俗生活的群体性。如晚清土家文人彭施铎有诗云:“福石城中锦作窝,土王宫畔水生波;红灯万盏人千叠,一片缠绵摆手歌。” [3]记载了成千上万人相牵连臂,歌舞相和的壮观场景。还有土家族“打溜子”这一生动活泼、充满生活情趣的打击乐艺术,更需要乐手们默契配合、对应成趣。对于湘西音乐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重在弘扬民族传统、传承民族文化、促进现代化建设以推动社会发展。这种活态文化的保护极易使民众参与并融入到音乐文化活动当中,这不但丰富了人们的文化生活,并能将民族传统美德潜移默化到人们的行为当中,以指引人们生活,天长日久,便能铸造一种思想,形成一种精神,从而在深层次意义上提高民众的思想文化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