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1998年第2期
关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论争
作者:谢春涛
用。本着这种想法,他认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口号是不正确的,应该代之以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口号。
80年代初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提出不久即遭到批判
谢:在这之后,领导人或决策部门的认识有没有什么发展?
吴:依我看,80年代最重要的发展,体现在1980年9月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提出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步意见》中。这份文件明确提出:“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经济,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优势、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商品经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原则和方向应当是:在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优势的条件下,按照发展商品经济和促进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自觉地运用价值规律,把单一的计划调节,改为在计划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
这份文件的主要起草人薛暮桥在各省、市、区第二书记会议工作文件说明时指出:这个文件要解决的,是“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应当建立什么形式的社会主义经济的问题”。“现在我们提出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经济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优势、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商品经济,是对30年来占统治地位的教条主义的挑战。这种认识究竟对不对,应当广泛讨论,如果是对,这是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学说的一个新发展。”正像薛暮桥在他的《回忆录》中所说,文件得到了与会代表和当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的赞扬。
谢:这种认识在当时有没有成为决策层的共识?
吴:从后来发生的情况看,应该说没有。特别是1980年晚些时候,由于国有企业放权让利改革的某些副作用和“洋跃进”的后遗症没有得到克服,出现了财政赤字增加、通货膨胀上升和经济秩序混乱等问题。有些人就把它们归因于对价值规律和市场调节作用的强调,并以此为根据,发动了对商品经济论的批判。
谢:当时有些政治家、理论家,特别是宣传部门的某些领导人,好像对发挥市场的作用持有不同的观点。
吴:是这样的。1981年4月,中央一政策研究部门在内部印发了一份材料,按照对计划和市场的态度,有倾向性地将经济学家划分为四类。在第一类中,摘引了一些人关于坚持以计划为主的言论;而薛暮桥、廖季立、林子力等主张宏观经济由计划调节,微观经济由市场调节,或国家计划也要通过市场调节来实现的,则被划为第四类。
1982年8月,在党的十二大报告的起草过程中,有位当时处于领导地位的理论家组织并批发了参加起草工作的五位同志给他的一封信,批评一些经济学家关于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把企业办成独立的经济实体、企业的经营活动主要由市场调节、体制改革的实质是要建立“在商品经济基础上的计划经营方式等意见,都是“必然会削弱计划经济,削弱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错误观点”。信中提出:“在我国,尽管还存在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但是绝不能把我们的经济概括为商品经济。如果做这样的概括,那就会把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之间共同占有、联合劳动的关系,说成是商品等价物交换的关系;就会认定支配我们经济活动的,主要是价值规律,而不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和有计划发展规律。这样就势必模糊有计划发展的社会主义经济和无政府状态的资本主义经济之间的界限,模糊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本质区别。”结果使十二大政治报告在计划与市’场的问题上没有能取得进展。
在这份文件的指导下,1982—1983年各主要报刊发表了大量文章,批判在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问题上强调价值规律和市场作用的“错误观点”。后来红旗出版社把部分文章编辑成《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文集(第一辑)》一书出版。按照该书编者在《前言》中的说法,“国民经济的有计划发展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基本经济特征”,“放弃计划经济;必然导致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导致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破坏”;“实行指令性计划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根本标志,是我国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在生产的组织和管理上的重要体现”,“取消指令性计划,取消国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生产和分配的直接管理,取消国家对骨干企业的直接指挥”,“国家就难以掌握必要的经济力量来保障国民经济按照全社会的;利益和要求健康发展,就无法避免社会经济生活的混乱,就不能保证我们的整个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他们认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问题是坚持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据此,《前言》声称,对于诸如“认为我国现阶段不具备实行计划经济的条件”、“认为计划调节只管宏观经济,微观经济即各个企业的活动应由市场调节”、“认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都应成为完全独立的经济实体,具有商品生产者的一切特征和权利,有权自主地进行生产、交换等经济活动”、“认为市场经济比起计划经济要优越得多”这类“否定、怀疑或者至少会导致削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观点”,不能“漠然置之”。
这时,不同的意见不再能自由发表。薛暮桥因为说过“计划调节大部分要通过市场调节来实现”,而不得不在他自己主持的经济体制改革理论座谈会上违心地作检讨。刘国光也因为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说“随着买方市场的逐步形成,随着价格的合理化,要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而受到批判。
在这种情况下,十二大政治报告重申“计划经济为主体;市场调节为补充”的原则,说它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就连《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在1983年出版时,也将《目前形势和任务》一文中“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提法,改为“在计划经济指导下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直到1994年出版新版时才改回原样,并在注释中作了说明。
对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的批评,一直延续到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的前夕。
十二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实现了理论上的重大突破
谢: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是理论上的一个重大突破。为什么不过两年多时间,就能有这么大的突破呢?
吴:照我看,能够取得这样的突破的原因,一是改革的实践起了作用,二是理论界的努力,三是邓小平等当时中央的主要领导人积极推动了理论观念的更新。
从1981年到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由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受到压制,国有部门的改革也因为方向不明而处于停顿状态,但是,在非国有部门,改革仍在继续向前推进,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由非国有部门发展和对外开放激发出来的经济活力,使我国经济日趋繁荣,并提出了进一步改革的要求,使愈来愈多的人认识到,向市场经济转变是历史的必然。具体说来:第一,日益壮大的城乡非国有经济的发展,要求对整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