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1998年第2期


关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论争

作者:谢春涛

国民经济体系首先是它的价格体制、流通体制、金融体制进行相应的改革。第二,从1984年初开始的第二次对外开放浪潮,要求国内经济作进一步的改革。第三,国有企业在指令性计划束缚之下严重缺乏活力的状况,也要求突破“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框架,进行国民经济总体性的市场取向改革。1983年末至1984年初,经济领导部门专门研究了怎样改善国有企业素质的问题。5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扩权十条”)。当时许多人都认识到,要落实“扩权十条”,不仅是企业内部的问题,而是要求整个经济体制作相应的改变。于是,政界和学术界的一些人开始酝酿为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恢复名誉。十二届三中全会的这个《决定》,从1984年6月份就开始起草了。最初用一个多月搞出了一个提纲,还没有脱离原来的调子。7月底在北戴河向胡耀邦汇报时,胡对提纲很不满意,并为此重新调整了起草班子,改由林涧青负责。充实了郑必坚、龚育之等。
  也正在这个时候,当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的马洪受命组织院内的周叔莲、张卓元和我等几个人写了一篇为商品经济翻案的文章,送请一些老一代革命家征求意见,意在试探反应。使我们喜出望外的是,文章不但没有招来批评,还得到了原来以为会持强烈反对意见的某位老同志的称赞。这样,赵紫阳就在9月9日给中央政治局其他常委写了题为《关于经济体制改革中三个问题的意见》的信,论述了“计划体制”、“价格改革”和“国家领导经济的职能”等问题。他在信中提出:“计划第一,价值规律第二,这一表述并不确切,今后不宜沿用。”“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计划要通过价值规律来实现,要运用价值规律为计划服务。”邓小平、陈云分别在9月11日和12日批示同意。从这时开始,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起草工作就在新的方针指导下进行了。
  但是,即使在这时,要在中央文件中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提法取代“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也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又经过一番曲折,在中央领导人的支持和不少经济学家的共同努力下,才在提交给十二届三中全会讨论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草案)》中采取了商品经济的提法。但是,由于当时许多同志还不能完全摆脱传统的意识形态束缚,《决定(草案)》不仅继续保留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这一概念,还在“商品经济”四个字前面加上了“有计划的”这一限定词。即便如此也还是不行,在会上有的领导同志对这样提问题仍旧顾虑重重,所以在论述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那段话后面又加上了这样一段话:“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不是商品,土地、矿山、银行、铁路等等一切国有的企业和资源也都不是商品。”这样,《决定》才算最后通过了。《决定》写道:“就总体说,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即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只有充分发展商品经济,才能把经济真正搞活,促使各个企业提高效率,灵活经营,灵敏地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而这是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所不能做到的。”
  谢:那么,您认为应当怎样全面评价十二届三中全会的这个《决定》呢?
  吴;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虽然有不够完善的地方,但它毕竟实现了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突破,为中国的改革规定了正确的方向。我想,正因为这样,邓小平才对它作了很高的评价,说它“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邓小平说:“这次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好,就是解释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我看讲清楚了。”
  从实践上看,1984年《决定》对于解放干部的思想,促使各级领导人开拓进取,作用也十分显著。由于有了《决定》作依据,各地的市场极大地活跃了起来,从而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因此而有了明显的提高。下面这两组简单的数字就很能说明一些问题。先看国民生产总值:从1980年到1983年,每年平均增长最多者仅35亿元;从1984年到1987年,每年平均增长已在137亿元以上,是前几年增长水平的两倍多。再看职工平均工资:从1980年到1983年,全部职工每年平均工资增长最多不超过28元;从1984年到1987年,每年平均增长都在150元左右。即使扣除物价因素,后四年的平均增长率也是前几年平均增长率的3倍半。
  谢:十二届三中全会后,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对市场经济的认识是不是也有新的发展?
  吴:在1984年以后的几年中,决策层和理论界在实际工作和经济理论研究方面,基本上是按照《决定》的思路继续拓展的。例如,《决定》把市场大体限制在商品市场的范围内,而把要素市场排除在外,而1985年9月召开的中共全国代表会议提出了“逐步完善市场体系”的问题,强调发展商品、资金、劳务(即劳动力)、技术四大市场,这就使我们对于“商品经济”的理解更加接近于由市场配置经济资源的科学概念。
  更为重要的是,在准备十三大的过程中,邓小平1987年2月6日同几位中央领导人谈话时,又一次谈到了计划和市场问题。他不无针对性地指出:“为什么谈市场就说是资本主义,只有计划才是社会主义呢?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嘛。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他还说:“我们以前是学苏联的,搞计划经济。后来又讲计划经济为主,现在不要再讲这个了。”根据邓小平的这一谈话,党的十三大报告没有再提计划经济,也完全突破了改革初期计划与市场各分一块的老框架,而强调“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覆盖全社会的。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我赞同龚育之对十三大政治报告有关论述的评价:它“离确认有国家调控的市场经济,只隔一层纸了”。
  十三大以后,经济理论研究相当活跃。有些同志建议干脆采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法,使改革的目标更加明确,但也有一些人持相反的意见。对重大理论问题持有不同意见本来是很正常的,而且应当允许人们保留自己的看法,不能强求一律,问题是有些人总喜欢“上纲上线”,动辄把事情往政治路线上联系。在1988和1989年出现新的经济和政治形势以后,一些坚持计划经济的人又利用这种形势来为自己的目的服务,变相地恢复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口号。
  
  80年代末90年代初一场关系改革成败的大论战
  
  谢:1988年9月,由于经济发展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开始了治理整顿。在这期间,改革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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