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4期
马关订约记
作者:谢俊美
议和条款的第二个内容,是向中国勒索“兵费”银3亿两。对于此条,李鸿章及使团成员无不为之吃惊,数目之巨,空前旷古。4月5日,李鸿章向日方提交了关于议和条款的《说帖》。就赔偿“兵费”一事,首先指出战争是日本挑起的,“中国并非首先开衅之人,战端已开之后,中国亦并未侵占日本土地,论理似不应当责令中国赔偿兵费”,“纵即勒令中国赔偿兵费,亦只应算至中国声明愿认朝鲜自主之日而止,过此不应多索”。接着指出日本所索数目过巨:日本自开战以来,并未向外国借贷,所用兵费均由本国自筹,总数未逾1.5亿日元,折合中国银八千多万两。“所索如此之巨,非中国现时财力所能胜任。”又, “兵费”付息和负担驻兵费,“向未所闻”,要求日方减少。对于李鸿章的乞求,伊藤表示:“战后索款,自与寻常事件不可同日而语。至于中国国内情势与议和无关。”经过李鸿章连续多次苦求,尤其是李鸿章被剌一事,日方答应减至2亿两。此后,李鸿章还多次乞求伊藤再行减少。
伊云:“减到如此,不能再减。”并以若不答应,继续与中国交战相恐吓,“再战则款更巨!”
李云:“赔款如此,固不能给,更巨更不能给,还请减少。”
尽管李鸿章一再乞求,甚至指责伊藤“口紧手辣”“出手太狠”,但伊藤就是坚不改口。
议和条款的第三个内容,是割地。逼迫中国须将奉天南部之地〔即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其附属诸岛屿和澎湖列岛割让日本。割地最伤民族感情,也是人民所不愿接受的。况且割地如此之广,李鸿章当然知道它的严重性。所以,在4月5日向日方提交的《说帖》中说:“奉天为我朝发祥之地,其南边各处如被日本得去以为训练水陆各军驻足之所,随时可以直捣京师”;至于台湾亦望“不必议及”,恳求日方予以修改。
议和条款的第四个内答,是有关增开口岸和给予日本新的通商权利。要中国增辟北京、湘潭、苏州、杭州、沙市、重庆为新的通商口岸;允许日本商船在中国内河自由航行;日商在通商口岸设厂制造,在内地自由贸易、免交税钞,等等。李鸿章在4月5日给日方的《说帖》中说:“此款专索通商权利,情节极为繁重”,“洋货进口免 纳一切税钞,极不公道”。
此后几天的和谈基本就是围绕上述几个内容,进行“辩驳”。说是“辩驳”,不过是中方苦苦乞求减少,日方是坚不松口,一味强逼。
4月8日,李鸿章向日方提交了一份中方对日方议和条款的六条修正案:
一、 朝鲜的独立,由中日两国确认之。
二、 土地的割让,限于奉天省之安东县、宽甸县、凤凰城、岫岩县及澎湖列岛。
三、 赔款减至1亿两,不附加利息。
四、 中日通商条约,应以中国与欧洲诸国之条约为基础缔结之。
五、 日本军队只暂时占领威海卫,作为中国实施媾和条款的担保。
六、 中日和约及通商行船条约的解释和实施发生问题时,由美国总统出面仲裁。
4月9日,伊藤就中方的修正案六条进行驳复,他指斥李鸿章“专陈中国自家为难之事,而未就日方议和条款本身发表意见”,认为修正案“毫未得要领”。警告李鸿章这样做 “徒劳无益”,并向中方送上日方和约底稿12款。
4月10日,双方举行第四次会谈。会谈一开始,伊藤令随员宣读日方拟订的和约最后修正稿节略。节略虽在赔款支付时间、通商口岸等条款中“有所裁挪”外,其他内容与9日所提出和约底稿没有两样,基本未作修改。
伊云:“此已到了尽头,中堂见我此次节略,但有允与不允两句话而已。”
李云:请求“三大端:2万万为数过巨,必请再减;营口还请归还;台湾不必议及”。李又补充云:“所索商务之款多未见向例,未见公道;以军队胁成商约,此各国议和从来所无。”
伊云:“驳只管驳,但我主意不能稍改。”限令李鸿章在三五日内“必当回复”。并以广岛正集结60艘运兵船,运送数万军队前往中国进行威胁,他恶狠狠地说:“若不允,即行决裂。”
4月15日,中日举行第五次会谈,也是马关议和的最后一轮会谈。会谈开始后,伊云:“我早已说明,已让到尽头地步,我主意已定,万不能改。”
李云:“又要赔钱,又要割地,双管齐下,出手太狠,使我太过不去”,“如此狠凶条款签押,〔吾〕又必受骂奈何!?”
伊云:“任彼胡说,如此重任,彼〔指中国言官,一说指翁同龢——引者〕亦担当不起,中国惟中堂一人能担此任。”伊又云:“台湾可迅即交割?!”
李云:“贵国何必急急,台湾已是〔日本〕口中之物。”
伊云:“尚未下咽,饥甚。”
李鸿章如此表态,等于承认割让台湾给日本。而伊藤短短两句话,将日本侵吞我国台湾的贪婪无耻的嘴脸暴露得淋漓尽致。接着李鸿章还答应日本,在和约互换后一个月内办理割台手续。
伊藤对李鸿章一味强逼,除了军事上清军全线溃败外,还与日方掌握中方情报有关。在议和期间,日方一直破译和偷听李鸿章与军机处、总理衙门之间往来密电,对中国高层的动向摸得清清楚楚。
在日方的强逼和军事威胁下,李鸿章决定接受日方的议和条款。同一天,他在给军机处、总理衙门的电报中说:“十七、十八、十九日,已派运船六十余艘载兵10万〔日方文件说2万——引者〕分起由马关出口,驶往大连湾、旅顺一带,……必欲直犯京畿。停战期限将满,既不肯展,更图大举,势殊岌岌”,表示“当此险危间不容发之际”,恳求朝廷立即同意他在和约上签字。清政府接电后,谕令其“如竟无可商议,即与之定约”。李遂于4月17日在和约上签字。
《马关条约》又称《中日新约》,计10条。主要内容有:一、朝鲜为完全自主之独立国,承认日本对朝鲜的控制。二、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岛屿和澎湖列岛。三、赔偿军费银2万万两。四、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日本商船可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五、允许日本在中国通商口岸设厂制造,产品运销中国内地时,只按进口货纳税,并准在内地设栈寄存。六、为确保中国履行上述条款,日军暂时占领威海卫。
民族觉醒的新起点
《马关条约》签字的当天,李鸿章向朝廷上了一道电奏,奏中以汉代刘敬赴匈奴议和、宋代寇准赴澶渊之盟自况,并将日本占据朝鲜、强占台湾说成是“事非偶然”,为自己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进行辩解。18日,李鸿章率使团乘轮回国,22日到达天津,他不敢贸然赴京复命,借口枪伤未愈,派人将条约底本送给朝廷。
《马关条约》的内容传出后,举国震惊,咸引为奇耻大辱而悲愤填膺,立即掀起了反对割地求和投降的斗争。以奎华为首的155名内阁官员联名上书朝廷,要求光绪帝拒绝批准和约。奉天举人二十多人联名上书,反对割让辽东半岛,要求组织团防,实行遍地皆兵,与敌再战。台湾举人四十多人,以汪春元为首,上书朝廷,坚决反对割台,表示“台民誓不从倭”的决心。少数官员还以条约丧权失地过重,奏请杀李鸿章以谢天下。《马关条约》签订时,适逢京师举行三年一度的会试,由康有为领首,联络在京各省应试举人三千多人,联名上书都察院,要求拒和、废约、迁都、再战,改革朝政,变法挽救危亡。光绪帝也因条约失地过多,曾一度想拒绝在和约上“用宝”,但最终迫于列强和日本以及国内主和派的压力,还是于5月2日批准了和约。
《马关条约》批准互换后,李经方奉旨于5月30日,在停泊在台湾基隆海面上的日本军舰“千代田”号上与“台湾总督”桦山资纪办理了割台手续。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岛屿、澎湖列岛和“该地方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一切属公物件,永远让予日本”。为了迫使台湾人民屈服,同一天,日本侵略军向台湾发动大规模的进攻。台湾绅民表示“誓不从倭,以死相拒”,纷纷组织义军,同日军展开了浴血奋战。
甲午战败和《马关条约》的签订,是近代中国史上的巨大国耻,它给了中华民族精神一次前所未有的强击。“有人遥指旌旗处,千古伤心过马关。”这是戊戌变法失败后,康有为流亡日本,路过马关时写下的伤心诗句。从战败的那一天起,多少代中国人每想起马关议和中国遭受那些屈辱,无不为之震颤心瘁。知耻者勇,多难兴邦。人们于愤辱中对战败进行反思,并由此继进而重新审视和评价自己的国家和民族,探究其前途命运。从清算洋务运动开始,继而扩及政治制度、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等方面。这种反思直接酿成了一场以资产阶级维新派为标帜的爱国救亡运动,到1898年戊戌变法达到了高潮。此后资产阶级革命思潮激荡澎湃,革命运动方兴未艾。中国社会由此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