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8期


“上海人民公社”名称使用和废止的内情

作者:阎长贵




  怎么办?1967年1月底,以徐景贤为首的各造反派在起草夺权宣言时,想到了巴黎公社,提出要把巴黎公社的革命精神写进上海的夺权宣言,主张“彻底砸烂旧的国家机器”,“公社委员由群众直接推选”,“公社委员是人民公仆,工资收入不得超过普通工人”等等。初稿写出后,即命名为《上海人民公社宣言》。
  这个宣言的起草,显然是受到毛泽东的话和中央文件的启发。毛泽东曾称聂元梓等人的大字报为20世纪60年代的北京人民公社宣言。1966年8月8日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第九条说:“文化革命小组、文化革命委员会的成员和文化革命代表大会的代表的产生,要像巴黎公社那样,必须实行全面的选举制”。又说:“当选的文化革命小组、文化革命委员会的成员和文化革命代表大会的代表,可以由群众随时提出批评,如果不称职,经过群众讨论,可以改选、撤换”。1966年8月21日出版的《红旗》第11期发表一篇署名文章,题目叫做《巴黎公社的全面选举制》,文章指出:“九十五年以前,法国工人阶级以冲天的革命精神,打碎了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创立了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巴黎公社”。“巴黎公社宣布,一切领导者都由人民选举产生”,“它要求被选出来担任公职的人员,必须是为人民服务的勤务员,而不是压迫人民的资产阶级的官僚政客”。“巴黎公社还规定,当选的公社委员同一切公务人员一样,都只应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薪金”,等等。徐景贤等人起草的上海夺权宣言所讲的巴黎公社的革命精神和原则,同上面中央文件和中央刊物上引述的巴黎公社的革命精神和原则一模一样。
  2月3日(请注意这个日子!)凌晨,张春桥和姚文元召开了各群众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紧急会议。张春桥一到场就开门见山地说:“今天把你们紧急请来,就是要商量成立上海人民公社的大事。你们急着要建立自己的政权机构,急着马上就开成立大会,这种心情我和文元都是理解的,我们当然也是支持的。但是,一个新的政权的建立,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啊!在这个权力机构里,光有你们这些群众组织的代表还不行,还应当有革命干部的代表。可是上海市一级的干部都没有‘解放’,那么,就算我和文元是革命干部的代表吧,我们的机构里还要有军队的代表,驻沪的陆、海、空三军究竟派谁来参加三结合的权力机构呢?他们三军的领导机关还得商量一下吧!”姚文元接着说:“成立新的权力机构这样的大事,我们还要向毛主席和党中央作报告。再说,召开这样大规模的成立大会,有许多准备工作要做……。”张春桥说:“是呀,我们还应当发表一个像样的宣言,现在宣言的初稿写出来了,可是我和文元还没有来得及看,我们想要仔细推敲修改一下……还有,成立大会上各方面的代表要发言,我们也要讲讲话,这些都需要时间准备。所以,我建议成立大会是不是推迟几天?”王洪文急不可耐地站起来说:“上海人民公社开成立大会的事,我们已经布置下去了。我的意见大会不要延期太久,不然群众的情绪会受到影响。”许多人都主张趁热打铁,最后张春桥一锤定音:1967年2月5日下午在人民广场召开成立大会,正式宣布上海市新的权力机构——上海人民公社的诞生。
  2月5日下午,上海一百万人参加了大会,宣布上海人民公社成立。张春桥在大会上致辞,说:“我们的一月革命,确实是伟大的人民革命。……这场胜利,如同1949年5月2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上海一样,将永远记在上海人民的心里。”姚文元发表演说,称:“上海人民公社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新形式。”大会宣读的上海人民公社通令指出:“一切权力归上海人民公社临时委员会。”会后,举行盛大的庆祝游行。游行队伍穿街过巷来到上海市府大厦。“上海市人民委员会”的牌子被摘下来,用铁捶砸碎,丢到火里烧掉,接着挂上了“上海人民公社”的新牌子。
  “上海人民公社”诞生了!上海街道到处贴满了“一切权力归上海人民公社!”等拥护成立“上海人民公社”的大标语。
  现在回过头来看看,经过张春桥、姚文元“仔细推敲和修改”的宣言究竟有些什么内容。他们把徐景贤等人用的题目《从“十月革命”到“一月革命”》改为《一月革命胜利万岁!》,副题仍为《上海人民公社宣言》。其内容摘引几段:
  ——“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荡风雷激。”我们上海无产阶级革命派向全中国、全世界庄严地宣告:在伟大的一月革命的大风暴中,旧上海市委、市人委被我们砸烂了,上海人民公社诞生了!
  ——上海人民公社,是在毛泽东思想指导下,彻底打碎已被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篡夺了专政权力的国家机构,重新创造无产阶级专政的地方国家机构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
  ——上海人民公社临时委员会的成立,是上海社会主义革命新的里程碑。
  ——伟大的上海人民公社万岁!
  
  使用“上海人民公社”名称的源头不在上海,而在北京
  
  上一节在写到“2月3日”时,我说“请注意这个日子”。为什么?我认为,这个日子清楚地表明,在“上海人民公社”问题上,张春桥、姚文元那时的“胆量”和“迫切心情”(说什么“把你们紧急请来”,“商量成立上海人民公社的大事”云云)完全是基于北京的信息。
  谓予不信,且看事实。
  1967年1月29日,陈伯达将王力、关锋为《红旗》杂志写的社论《论无产阶级革命派的夺权斗争》,送毛泽东审阅。1月30日,毛泽东作了如下批语:
  林彪同志:
   此件我看了,认为很好,并作了一些修改,请你看一下,退还陈伯达同志。
   毛泽东
  一月卅日
  陈伯达得到毛泽东的批语,将社论的内容告诉了张春桥,还说:毛主席正在考虑建立北京人民公社的名单。并且,这篇社论,虽然《红旗》杂志第三期2月3日出版,但《人民日报》1月31日就提前转载了。在2月3日之前,这篇社论的内容,张春桥不仅听陈伯达电话里说过,无疑也在《人民日报》上看到了。
  《论无产阶级革命派的夺权斗争》的社论,关于公社问题的有关内容抄录几段如下:
  被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长期盘踞的烂掉了的一些单位,他们实行的不是无产阶级专政,而是资产阶级专政。这些单位的夺权斗争,必须实行马克思主义的打碎旧的国家机器的原则。
  向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夺权的伟大的群众运动,已经开始创造并将继续创造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机构的新的组织形式。在这里,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大胆地采取在群众运动中涌现的新东西,来代替一切不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旧东西。而绝不能只是把权接过来,一仍旧章,按老规矩办事。
  去年六月一日(确切地说,是8月4日——笔者注),毛主席就把北京大学的全国第一张马列主义的大字报称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北京人民公社宣言。这时,毛主席就英明地天才地预见到我们的国家机构,将出现崭新的形式。
  中央文革小组成员、中央宣传组组长、《红旗》杂志第三期社论的作者之一王力,1967年1月31日(即《人民日报》提前转载这篇社论的日子),在人民日报同编辑人员谈到“公社”问题时说:现在是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了……三方面协商建立临时的权力机构,散着不行,这是临时的政府,是过渡,过渡以后就成立巴黎公社式的北京人民公社,上海人民公社。
  这就是当时北京关于“公社”问题的意见和宣传情况。张春桥是按照《红旗》杂志的社论去做,按照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革小组组长陈伯达说的观点去做,何以叫做“先斩后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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