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3期


用10个亿救活100个亿

作者:马成德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为了正确贯彻国务院通知,指挥部即刻关起门来开会讨论,认真研究通知的精神,先统一总指挥们的思想、行动。我们那时象地下工作者,关门开会、限人参加、不做记录、不许外传,以便老总们敢于敞开思想,无所顾忌,大胆地谈出各自的想法,集中智慧,从中汲取更好的办法来。
  开始,我们研究通知精神。通知中提到,“一期停缓”,我们理解“停”主要是停主体工程;“缓”是指自备电厂,因为它建成快,收效大;“二期不谈”,事情好办,不谈就是了;“两板退货”,属外贸去对外谈判和赔偿的事,但我们认为还是应该向上提出建议,“两板”不退为宜。最为重要的是必须从“损失最小”的原则出发贯彻国务院的“下马”指示精神。我们在讨论中体会到国务院对“两板退货”的态度非常坚决,对“一期停缓”有些含糊,不那么坚决,如果通过我们把工作做好,待到国家财政状况稍有好转,是可以争得续建的,这样就可能做到损失最小或者不受损失。
   对宝钢一期工程停缓建问题,各界反映也是很多,大体有三种:1.彻底下马,队伍解散,厂房转交上海轻工业,设备分给各大钢铁企业。我们认为,稍加思考就可以想像到,这么高大的厂房轻工业系统怎么能利用呢?至于设备分散到各大钢铁企业也难以对号入座,无法配套使用,只好白白烂掉。对这种建议,我们认为不妥,不能同意。2. 缩小规模,延长工期,分段建设,缓中求活。3. 施工不停不缓,1984年建成,1985年投产,损失最小。现在证明这是宝钢的正常进度,原定的1982年方案仅是主观愿望而已。第三种方案是我们指挥部研究提出的,提出这个方案除了考虑到各种因素与可能,主要认为可以保住价值昂贵的引进设备,可以做到损失最小或者不受损失。上级拨款要我们新建仓库保存设备,但新建仓库又谈何容易,因为有些器材设备需要在恒温恒湿和红外线照射条件下维护,有的有时限规定。况且新建仓库就得再花一大笔钱,要再征地、设计、定构件设备、施工等,这又得花多少时间,多少钱?如果把这部分时间和钱用来建厂房,以厂房代仓库,把设备安装上去,“就位维护”和必要的“动维护”,这岂不是积极的维护吗!何况当时施工已进入安装厂房阶段。
   我们一致认为不管采取什么方案,36万吨的进口设备的维护保管是头等大事。当时吴增亮、陆兆琦、胡志鸿等同志抓得很紧,做了大量工作,包括解决了大量的保管技术问题,特别是对“大脑”、“心脏”部分,今天证明维护得很好。
  在设备维护方案基本落实后,我们专门向国务院写了设备维护报告,请中央和国务院领导放心,并说明我们是能够负责到底,把宝钢的几十万吨引进设备维护好。
  这一时期,1981年1月20日,我还以个人名义向冶金部党组和唐克同志写过一个报告。我强调说,废止两板合同要慎之又慎,搞不好要吃大亏,甚至赔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偿失。同时,我要求将我的报告报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领导。后来我又托人将附件转送中央领导同志。

  从停缓建到续建的决策

  1981年1月,报告送上去后,国务院委托国家计委在上海召开了论证会。在这次会上意见分歧很大,谁也不听谁的,谁也说服不了谁。会议在春节前结束,没有什么结果。争论无结果,我们不能等,就按第三方案进行。
   1981年2月10日,国务院召开宝钢问题会议。国务院领导同志主持,出席会议的有万里、余秋里、薄一波、谷牧、方毅、姚依林等领导同志以及各有关部委的负责同志。国家计委的金熙英、马洪同志汇报了宝钢论证会的情况,国务院领导同志讲了话。冶金部是部长唐克和我一起去参加的,在路上唐克嘱咐我讲话慎重些。会议在听取金熙英、马洪同志汇报后,我沉不住气了,站起来发言,约有10多分钟。我发言的中心意思有两点:1. 表明宝钢指挥部坚决拥护调整方针的态度,提出为实现此方针所采取的措施,说明第三种方案损失最小。2. 如果“下马”,国内投资也需要15亿元,继续搞下去,只需要25亿元。这时,国务院领导同志问了我一句:“你的意思是,多用10个亿救活100多亿,少花10个亿,100多亿就付之东流了。”我肯定地回答:“是这个意思。”最后,我说如果搞得好,还可以节约2个亿。这时,国家计委的一位同志说:“老马,你可不要拍胸脯,我们建国以来没有一个建设项目不追加投资的,宝钢不是无底洞就不错了。”这次会议虽然没有作最后结论,但我感到国务院领导对宝钢是否下马举棋不定,是非常慎重的。这就更使我坚信,我们的调整方案,即第三种方案是可行的,将会得到支持。
   回来以后,我们又安排、部署做好设备维护工作,因为,无论下不下马,设备维护都需要贯彻始终的。但是工程还是照常进行。实际上1981年国内投资完成将近4个亿,比抢建的1980年还要多。国家计委金熙英同志支持我们的方案,在年度投资上也给了支持。
   在宝钢停缓建阶段,施工进度没有受影响,可能唯一受影响的是生产准备工作中的出国培训等项目推迟了。国内设备原定不退货,但1981年夏季因施工急需而发现有一批大约40吨—50吨钢窗退了。因为此事不大,也未去追究责任者。发现后,我们立即找上海市有关单位,请他们协助,花半年多时间生产出来了。由此可见,如果当时把所有定货都退了,肯定会对宝钢建设带来严重后果。
   在我们积极贯彻上级决定时,也有些流言蜚语袭来。有人说我们是口头说“下马”,实际继续施工;有人说我们和中央在政治上没有保持一致。这些都是上纲上线的,份量不轻,在当时的政治气氛下,我们不能无动于衷,思想不踏实不安定。
   1981年3月谷牧同志来宝钢,听了我的汇报,同意指挥部安排的工作,认为指挥部贯彻中央精神是积极的,体现了积极对待调整方针的态度。这时,我们一直不安的心情始得平静下来。
   不久,薄一波同志来到宝钢,看了工地,认为干得很好。他说,不管宝钢工程决策怎么样,对你们这些宝钢建设者我是鼓掌的。
   1981年4月,姚依林同志来宝钢,看了工地后讲了话。他说:宝钢在调整中做了大量工作,对问题作了认真的分析研究,执行调整方针是积极的。在这样的一个大调整中,能保持一个安定团结的局面,是在贯彻调整方针中作出了贡献的。随后,我专程到北京向冶金部汇报了设备保管的安排部署。
   1981年7月,国务院领导同志来宝钢视察,我陪同视察并作了汇报。他始终特别强调设备维护,指出保管不好是对人民的犯罪。
   1981年9月间,我们接到冶金部转来的国家计委、建委的通知。通知说:遵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宝钢工程即日起改为续建项目,并要求1985年建成。这样,宝钢就结束了停缓建阶段。

  续建

  在近一年的停缓建期间,指挥部抓了几件大事:一是几十万吨设备的保管维护;二是停缓方案的制定;三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以稳定干部、职工情绪;四是工地和仓库器材的保卫;五是施工和生产准备工作照常进行;六是抓投资包干的准备工作;七是停止淀山湖引水的施工,改为从长江引水的论证方案。在国务院决定续建后,按照国家计委的要求又增加了一项工作,这就是一、二期工程项目的划分(原来宝钢工程并未分一期和二期,分期来自停缓建决策)。国家计委担心宝钢将一部分二期工程项目混入一期工程而增加投资,所以指挥部将一部分文化体育的建设项目推迟到二期,多保留一些一期工程项目,以利于投产生产。
   在以上工作中,我在离开宝钢之前剩下的时间里主要抓了投资包干工作,力争实现节约2亿的诺言,为宝钢以后的工作争得发言权。同时,通过各方面的努力,长江引水工程问题的解决有了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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