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揭批高岗的东北地区高级干部会议

作者:张秀山




  在我第二次检讨的第二天,也就是1954年4月24日,罗瑞卿在大会上作总结发言。他讲道:“高岗分裂党,在党内煽动和组织宗派,阴谋夺取中央权力的罪恶活动,是长期的,有计划的呢?大家知道,高岗的这种活动最早是在1949年就开始了的。”而毛主席在1955年3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说,他是“到1953年秋冬才发现他们的”。
  罗瑞卿在总结中还说:“或许有人出来要说:‘反党反中央大概是有的,独立王国大概也是有的,但那是高岗个人的事。没有什么反党宗派,没有什么反党小集团……’请问高岗一个人能够搞起一个独立王国么?”他还说:请问有那么若干人“按高岗所制定并为若干人同意了的反党政纲到处进行反党宣传,这样一些人不叫做反党宗派亦即反党小集团,那么又应叫什么呢?”
  之后,东北地区高干会议通过了《关于拥护七届四中全会和讨论高岗、饶漱石问题的决议》和《东北地区的高级干部会议向中央的建议》。
  1954年5月4日,在中央批发的文件中这样写道:“东北地区党的高级干部会议关于拥护七届四中全会和讨论高岗、饶漱石问题的决议和东北地区党的高级干部会议关于撤销张秀山、张明远、郭峰、马洪、赵德尊五同志现任东北局副书记和东北局委员及其他党内职务向中央的建议,已经由四月二十八日政治局会议批准。”
  杨尚昆在《回忆高饶事件》中写道:“高岗、饶漱石分裂党的活动,也称‘高、饶反党联盟’事件,发生于1953年,揭露于1954年初,到1955年处理完毕。”可见对这一事件的处理耗时之长。
  但是对我们“反党反中央问题”的处理又是十分陕速的。从4月23日,我作第二次检讨,到4月24日,东北地区高干会议通过撤销我们五人职务的建议,再到4月2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批准东北地区高干会议决议,撤销我们的职务,仅仅五天。这之中,对我们五个人的处分结论,没有具体事实,没有组织审查,没有组织谈话,没有听我们的申述,只有东北局的一个报告。即:东北局转报中央:
  东北地区党的高级干部会议鉴于张秀山、张明远、郭峰、马洪、赵德尊等同志均积极参加高岗反党反中央的宗派活动,错误十分严重,特建议中央撤销他们现在东北局副书记和东北局委员及其他党内职务。
  一九五四年四月二十四日通过
  会后,中共中央改组了东北局,由林枫担任东北局书记。我受到撤职处理,由原来行政四级降为八级,下放到盘山农场当副场长。张明远、郭峰、马洪、赵德尊等人也被下到工厂或基层单位。东北各省、市的主要领导干部几乎全部被撤换,有的降级,有的降级下放,有的长期不分配工作。像鞍山市委的8个常委全部撤职,市委书记华明是大学生,在陕甘宁边区建设厅当过工程师,年轻、有能力,只因他曾给高岗当过秘书,被逼自杀(未遂,“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致死)。黑龙江省省长李常青被撤职下放,死在乡间。原辽西省委代书记兼省长杨易辰,降职到黑龙江省任副省长,20世纪80年代调中央,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时,在其档案中还夹有与高岗有牵连的材料。大连市委副书记陈伯村也受到降职处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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