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7期

周大兴的麻烦事

作者:海 田




  周大兴在院子里转了一个圈,然后找保安,说:“我的车不见了呀!”
  保安们正在交接班,一听业主把车丢了,呼啦跑出了一堆人帮周大兴找车,但哪里找得着呀!昨晚在门口值班的保安姓马,是个小青年,听说丢了车,脸都白了。他说昨晚上看见周大兴的车回来,过了半个多小时又出去了,开车的是个男的,因为车出门的时候速度较快,所以开车人的长相没看清。他当时在值班室打电话,等跑出来,车都拐上街道了,他以为是车主出去办事,也就没在意。
  周大兴质问:“我开车进门的时候你就在打电话,你这个电话打了多长时间?”
  马保安脸红了,吭哧吭哧地说不出话。
  有人在后边“哧哧”地笑,说人家在给女朋友打电话呢。
  过了没多久,警察来了,一共三个人,都是辖区派出所的,为首的是四十多岁姓周的副所长。周副所长对周大兴说:“瞧,咱们还是一家子呢。”
  周副所长让周大兴详细说说昨晚回家前后的情况,周大兴按他事先想好的说了。
  周大兴说他下班以后开车到时代购物中心想买双皮鞋,可没挑到合适的。然后他开车到新华路的小吃夜市。在夜市他喝了点啤酒,吃了十串烤肉,又吃了三两水饺,回到家里已九点钟了。他看了会儿电视,冲了个淋浴,就睡了。
  周副所长问:“你始终是一个人吗?”
  “当然是一个人,还会有谁呀!”
  “你停车的时候院子里有人吗?”
  “没有。”周大兴说他停好车,锁好车门,然后上电梯,再进家门,整个过程他没碰见一个人,他还感到奇怪,院子里怎么这样安静?结果就在这么安静的院子里把车丢了。他问:“这车还能找回来吗?”
  周副所长说:“我们会尽快破案的。”
  周大兴才不在乎是不是能尽快破案,他想最好破不了这个案子,这样就不会发现丁小红,就算在什么地方发现了丁小红的尸体,只要不和他的车在一起,就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就算最坏的结果发生,他的车被找到了,在车后盖里发现了丁小红的尸体,他也要一口咬定根本不认识这个女人。他一个堂堂的国企老总,怎么会和“小姐”混在一起?如果在丁小红身上发现他的指纹怎么办?想到这里,周大兴脑袋上开始往外冒汗,他细细回忆和丁小红在一起的情况:进电梯的时候,丁小红拉着他的胳膊看手表,那是丁小红在他身上留下指纹;后来进房间,丁小红搂着脖子“叭”地亲了他一口,他当时好像还没来得及动作,丁小红就进卫生间去了;等从卫生间出来,她已经换上妻子的睡衣,以后他的所有指纹都留在妻子睡衣上了;然后,他把睡衣从丁小红身上往下脱的时候戴着手套,这样根本不可能出现指纹问题。他继续往下想着,考虑着还会出什么问题。但他所想到的问题后面都没出现,出现的问题偏偏是他没想到的。
  有人要找他当证人。
  下午二时许,一个女人闯进了周大兴的办公室。
  这是个三十多岁的漂亮女人,穿了件淡绿色的短袖上衣,下身是白色长裤。
  她说:“对不起,贸然来打扰你,可是我有很要紧的事。”
  周大兴觉得这女人有点眼熟,但想不起在哪儿见过。
  女人喘了口气,说她叫林美珍,在秀水花园五号楼七楼住,也就是说,住在周大兴的楼下。周大兴想,坏了,肯定是自己家的水管漏水把人家下面淹了。但这个叫林美珍的妇人要谈的不是水管问题。
  林美珍说她昨晚九点送一个客人下楼出电梯时,碰见过周大兴。她说:“你还记得这件事吧,我那个客人是个男的,戴了副眼镜,我们出电梯的时候你跟一个女的正进电梯,当时我说:‘光华,记着给我打电话。’而跟你一起的那个女的进了电梯以后说:‘都九点多了呀……’”
  周大兴打断她的话,说:“你到底想说什么?”
  林美珍擦了擦脸上的汗,说:“对不起,我心里急,所以在表达上可能有问题。”她说是这么回事,昨天晚上来我家的客人叫李光华,李光华有辆桑塔那轿车,但昨晚李光华没开车,是“打的”来的,结果这辆车被别人从单位开出去了,发生了车祸,时间是九点钟,在外环线上撞死了一个老太太,开车的人弃车逃走,现在警察怀疑肇事者是李光华,可他当时在我家里呀,而且九点钟的时候我正往外送他,在电梯口碰见你。林美珍喘了口气,说:“我只想让你证明一下昨晚九点钟你看见我跟一个戴眼镜的男人从电梯里出来。”
  周大兴像牙痛似的吸了口气,他想怎么麻烦事跟在屁股后面一件接一件的。他几个小时前才跟警察说,昨天晚上他是一个人,在院子里也没碰到人,现在变成他跟一个女的在一起,在院子里还碰到了林美珍。警察要是怀疑他说谎的动机,肯定就会调查,这样他跟丁小红的事就会被抖出来,抖出来麻烦就大了,问题不仅仅是嫖娼,而且还有了人命案,虽然人不是他杀的,但这事很难讲清,而且他还想毁尸灭迹。本来嫖娼顶多是行政处理一下,现在怕要刑事处理了,不定要关多少年呢!
  当然,在他面前的是个漂亮的女人,漂亮女人的眼神里有祈求,有痛苦,还有几分羞涩。尽管周大兴平常喜欢给漂亮女人帮忙,但这个忙他不能帮,如果帮了,他就完了。
  周大兴说:“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怎么会呀,我确实碰见你跟一个女的上电梯。”
  林美珍不说“女的”还好,她说他跟一个女的上电梯,反而促使周大兴更加坚定地拒绝她。周大兴说:“对不起,我没这个记忆。”他看了看表,说:“我马上要去参加个会。很遗憾,我不能帮你。”
  周大兴以为这事就这么结束了,可他大错特错了,他的麻烦才刚刚开始。
  
  3
  
  晚上,林美珍来到周大兴家。
  周大兴从门上的“猫眼”里看到林美珍,本来不想开门,可对方不走,他只好开了。
  林美珍穿了件黑色针织短上衣,头发松松的挽在脑后,眼神带着几分媚态,把周大兴叫“周总”。她说:“对不起,周总,又来打扰你了。”
  周大兴知道这女人来是为了什么事,但他还问:“你有什么事?”
  林美珍说:“还是请你回忆一下昨晚上在电梯口碰见我们的事。”
  周大兴在一个下午已经回忆几次了。林美珍离开他的办公室后时间不长就来了几个警察,是调查昨晚车祸的。一个叫刘文光的警察说昨晚九点在外环线上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驾车人弃车逃走。据调查,这辆车的车主是个叫李光华的人,但有人证明昨晚发生车祸时李光华在你的邻居家里,而且你的邻居在送他出门的时候在电梯口碰到过你。周大兴说记不得有这事。刘警官说事关重大,你再好好想一想。周大兴说我不用想,昨晚的事我还不清楚呀,准是这人记错了,不定碰到的是谁呢!警察离开后,周大兴以为这事就算完了,没想到林美珍又找上门来。
  周大兴恼火地想这女人真是个死心眼,为什么纠缠着不放,可以去找门口的保安作证明呀!
  林美珍好像知道他的想法。她说她也去找过门口的保安,希望保安能作证明,但昨晚值班的保安是新来的,还分不清业主谁是谁,再说就算保安能记住我送客人出门,但他不知道客人是谁,因此没法作这个证明。
  “那我能证明你送的客人是谁吗?”
  “你听我叫过他的名字呀,只有你能证明。”
  周大兴说:“你的证明难道不够,为什么非要有别人的证明不可?”
  林美珍脸红了,她说事到如今,也就顾不上什么了。李光华是瞒着他妻子悄悄和她来往的,每次到她家来都是“打的”,他不敢开车,害怕引起别人的注意,因为有这种关系,所以她的证词没多少说服力。
  林美珍说:“求求你了,这关系到一个人的命运,如果他不能证明自己当时不在车上,那他就成了驾车肇事者,要判刑的。”
  周大兴摇头,说:“我帮不了你。”
  林美珍脸上表情一下子变了,她说:“你真的不愿作这个证明?”
  周大兴说:“不作。”
  林美珍说:“没想到你这个人这么自私。”她走到门口,又转过身,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不愿作这个证明,但是你要为此付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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