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7期

周大兴的麻烦事

作者:海 田




  周大兴冷笑,代价,什么代价?要为你作这个证明才会付出代价呢!
  这天晚上,周大兴睡得很香,他想总算度过了危机。如果警察发现了他丢的车,肯定会通知他,警察没通知,说明车还在盗车贼手里。盗车贼肯定会发现后备厢里的丁小红,按常识他不会拉着死人到处跑,因此他只有两种选择,要么丢下车跑掉,要么把死人处理掉,反正盗车贼是不敢报案的。如果把车丢掉警察就会发现,现在警察没发现,说明盗车贼已经把丁小红处理掉了。
  但是后面发生的事情说明,周大兴高兴得太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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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大兴是三天以后接到这个电话的。时间是半夜十二点钟。
  周大兴睡得迷迷糊糊,被电话铃吵醒了。他抓起听筒,里面是个女人的声音。女人好像是捂着嘴巴说话,因此声音显得有点怪里怪气的。
  女人说:“周大兴,你是个杀人犯!”
  周大兴像受到当头一棒,他紧张地问:“你是谁?”
  女人说:“我是谁并不重要,关键是后来那个女的怎么样了?”
  “什么女的,我不知道你在讲什么呀?”
  女人的声音有些不耐烦,她说:“我问的是你从洗浴中心带回来的那个按摩女。”
  周大兴的声音都变了:“你想干什么?”
  女人说:“想干什么,以后自然会告诉你。”然后把电话挂了。
  周大兴放下电话后人都快傻了,他浑身上下每个细胞都往外冒着恐惧,这个女人会把他毁掉的。他吸了一根烟,镇静了一下,他想必须弄清这个女人是谁。他的电话机有来电显示功能,他按照上面的号码打过去,电话没人接。再打,一个声音粗粗的男人接了电话,说:“喂……”周大兴说:“麻烦你把刚才打电话的那个女人叫一下。”男的说:“什么女人,这里没女人,就我一个。”
  周大兴说:“你是哪里?”“公用电话。”“什么地方的公用电话?”“中山路。”男的说完把电话挂了。
  周大兴又吸了一根烟,这个女的怎么知道丁小红的事,而且知道他家的电话号码,打电话的时候还故意怪里怪气的?分明是熟人,最起码打过交道。周大兴把他认识的女人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又过了一遍,过第三遍的时候,一个女人从他脑子里冒了出来,这就是住在七楼的林美珍。
  为什么是林美珍?因为那天晚上林美珍从电梯里出来的时候,碰见过跟在周大兴身后的丁小红。因为周大兴拒绝作证,林美珍一定很恨他。林美珍说过:“你要为此付出代价的。”她肯定悄悄调查过,知道丁小红是洗浴中心的,而且知道丁小红到他这里来过之后就失踪了。林美珍的电话是在公用电话亭打的,公用电话在中山路,中山路离这很远呀,她为什么不用附近的公用电话?一定是她担心如果用附近的公用电话会引起别人的怀疑,所以跑得远远的打电话。如果是在中山路打的电话,说不定现在还没到家呢。
  楼下传来汽车的刹车声,周大兴打开窗子,一辆出租车停在楼门口,一个女的从车里出来,抬头往楼上看了看,然后急匆匆走进楼里。
  是林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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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大兴再次接到恐吓电话是在两天以后的一个下午。
  周大兴这两天是在惶惶不安中度过的,听见电话铃响他就心惊肉跳,他害怕又是林美珍打来的。但林美珍那边迟迟没动静,这同样叫他心里七上八下。他想这件事不会就这么结束了,林美珍一定会有新动作,因为她在电话里说过:“想干什么,以后自然会告诉你。”
  不过,周大兴这几天也没闲着,他通过各种关系对林美珍进行了调查,知道这女人是个小学教师,还没结婚,李光华是区教育局的,两人是在一次会议上认识的,认识以后两人就悄悄来往,为此林美珍和她男朋友都吹了。林美珍如果站出来为李光华作证,她和李光华的关系就等于公开了,但如果她不站出来,李光华就讲不清他当晚的去向,所以林美珍选择了给李光华当证人,她说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都要把李光华洗清。但正是因为她跟李光华的这种关系,所以她的证词才大打折扣。
  这几天,周大兴脑子里想的主要问题是,怎样才能把林美珍摆平。
  因为周大兴不愿当证人,所以招致了林美珍的仇恨,所以才给他打匿名电话,用丁小红的事情威胁他。如果当证人呢?警察会问,跟你在一起的那个女人是谁?现在丁小红的亲朋好友肯定会发现她失踪了,说不定都报案了。尽管丁小红是自己倒在地上没气的,但是在他家里,他说不清呀!因此,他如果出面当证人,丁小红的事肯定会暴露,这点已经是确定无疑的了。如果他不出面当证人,只要林美珍不说,丁小红的事就不会暴露,但是怎样才能让林美珍不说话呢?
  就在周大兴坐在办公室里为怎样才能让林美珍不说话的事大伤脑筋时,电话铃响了。
  电话里又是那个怪里怪气的女人的声音。
  她说:“周大兴,你想好了没有?”
  周大兴说:“你到底想要什么?”
  “我想要钱。”
  “如果我不给呢?”
  “你不敢不给,你现在负案在身,我随时可以把你交给警察,想想后果吧。”
  周大兴倒吸了一口冷气。
  电话里的女人用命令的口气说:“我要二十万,给你三天时间准备。”
  电话挂了。
  周大兴瘫在椅子上。二十万,这个女人在借机敲诈呀!别说他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就是能拿出来,也不能给她呀!
  一个想法从他脑子里冒出来:“把她杀掉!”
  周大兴在脑子里想了无数遍杀掉林美珍的细节。
  他开始想找人替他干,他听说过现在专门有人干这活,比如说打断一条腿给多少钱,取了性命又给多少钱。可他想想这样做不保险。你想想,干这事的都是所谓“黑道”上的,而这些人一般都有前科,是警察的注意对象,就算搞掉林美珍的事干得天衣无缝,但以后不定为什么事就被带到局子里去了,警察一诈,把什么事都讲了。
  再说了,找个黑道人物,也会将把柄落到人家手里,林美珍敲诈,那些人更会敲诈呀!这不成了前门赶狼,后门进虎吗?
  这事只能自己干。
  但是怎么才能把林美珍杀掉而又不会让警察怀疑到自己呢?
  用车撞?林美珍下班回家的路线是这样的,她从学校出来,骑自行车穿过东方路十字路口,然后走解放中路,再拐入新民巷,新民巷很僻静,特别是天黑以后,巷子里几乎没人,而林美珍每个星期都有两个晚上要给学生补课。他可以把车停在路边一个不引人注意的地方,等林美珍出现后,开车撞上去,然后驾车逃掉。
  但是这个方法太冒险,万一巷子里有人,他就逃不掉了。
  还有一个办法,到她家里去干,比如说,晚上把她家的门敲开,说是商量作证的事,林美珍一定很高兴,一定会打开门把他让到房间里。林美珍对门的住户常年不在,因此他敲门没人会发现,进门以后就动手,可以用绳子勒,干完以后把指纹抹掉,把房间东西翻乱,搞得像抢劫杀人的样子。
  但这个方法不妥,太暴力了,再说他也没把握一下子就能把林美珍制服。
  不暴力的方法也有,那就是给林美珍的茶杯里下毒。
  比如说,事先把毒药装到胶囊里。林美珍不会老老实实坐在沙发里跟他说话,她会走来走去的干事,就算她不走来走去,他把杯子里的水喝完了,她总要给再续点水吧,她去续水的时候,他就可以把药放到她用的杯子里,然后就等着毒药在她肚子里发作了。
  想到下毒,周大兴的脑子像一下子被阳光照亮了。怎么这么傻呀,既然是下毒,他完全没必要进到林美珍家里呀!林美珍订着酸奶,每天早上五点钟,送奶人会准时把酸奶瓶放到她家门口的奶箱里。早上五点钟,楼里的人还没起来呢,这是个多好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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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大兴又接到恐吓电话,就是这个恐吓电话促使他提早动手了。
  恐吓电话打来的时间又是在半夜十二点,周大兴还没睡,他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正在看碟片,是关于谋杀案的碟片。他到音像门市部抱回了一大摞碟片,都是有关谋杀和侦破的。
  他想从这些碟片中吸取点反侦查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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