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23期
朱元璋的反贪困局
作者:黄 波
官吏下乡常常扰民,朱元璋居然要立法不许官吏下乡,这样一条法令当然是荒唐的。官员是否扰民,关键不在于是否下乡,他不下乡,难道就不会扰民害民了吗?清末著名法学家沈家本对此就有激烈的抨击,他说:“官员不下乡,则其对辖区内的地理形势和风土人情必然懵懂无知,如何行政?不许官吏下乡,那些喜欢偷懒的官吏自然求之不得,乐得以此为借口优哉游哉,而想做事的官员却被活生生束缚了手脚,简直是因噎废食!”
沈家本的批评合情合理,如此一来,随“严禁官吏下乡”命令而来的“民拿害民官吏”制度也难免会受到一些非议。
首先,这一制度的无政府主义色彩非常浓厚,完全建立在朱元璋个人的主观臆想基础之上,缺乏由下而上的制度保障。
其次,对百姓来说,可操作性并不强,而且显而易见,其风险是非常大的。虽然《大诰》中没有明确表示,如果民拿害民官吏查证不实的话,对这些大胆的百姓如何处理,但考虑到历代对所谓“诬告”惩处极为严厉的常规,可以想象,任何一个百姓在遵照圣旨拿获害民官吏,绑赴京城的道路上,必然都是惴惴不安的。因为谁都明白,所谓“害民”与否,这个界定相当模糊,而且在官方和民间常常是各有各的标准,如果皇帝派人查证,双方各执一词怎么办?在权威对民间权利处于压倒性优势的条件下,即使是朱元璋所说的“年高德劭”的百姓,在忍无可忍,准备拿获害民官吏之前,也必须好好掂量一下,毕竟这是一件关系到身家性命的事情。
也许正是缘于上面一些因素,“民拿害民官吏”制度并没有结出很好的果实。史载,朱元璋的命令颁布后,真正撞到了枪口上、被“刁民”拿获的官吏不过区区两三例而已。如贵州黔阳县安江驿丞李添奇“恣肆为非,害民非止一端”,“致被士民李子玉等率精壮拿获赴京”,李添奇被斩趾;又有河北某县主簿汪铎等人“设计害民”,“被高年有德耆民赵罕辰等三十四名绑缚赴京”,汪铎被处死。可以看出,就是这区区两三例中,犯事的也只是不入流的小吏罢了,由此也可证明,“民拿害民官吏”制度并未能够普遍而有效地实行。
如果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单靠个人拍拍脑袋就出台政策,哪怕这个人是至高无上的皇帝,哪怕这个政策看上去很美,其难达初衷也是一定的。不过,朱元璋建立“民拿害民官吏”制度,希望借民众力量来监督和惩治贪官污吏,毕竟是前无古人的尝试,只要想想传统社会官威积重难返的现实,就不应该低估这一制度中蕴含着的深长意义。只是这制度突破的一点星火,限于历史的主客观条件,未能形成燎原之势罢了。
奈何朝杀暮犯
朱元璋铁腕反贪,虽有一定的震慑作用,但却不能从根本上遏制贪风,他不断掀起反贪风暴,眼皮底下却闹出了产部侍郎郭桓的贪污大案就是一个证明。越到晚期,朱元璋的反贪手段就越残忍,他对反贪的效果就越悲观。他不止一次地如此悲叹:“我欲除贪赃官吏,奈何朝杀而暮犯”,“我这般年纪大了,说得口干了,气不相接,也说他不醒”,甚至自谦“才疏德薄,控驭之道竭矣”。
朱元璋的反贪,为什么会陷入困局?
像朱元璋所建立的高度集权的王朝,其本身就是孕育特权阶层的温床。民众对官僚没有基本的监督和控制权,必生蠹虫,这应该是一个根本的症结。由于民权受到极大的限制,即使是一些初衷很好的制度,也会渐渐变质。
就拿上面所说的巡按制度为例,朱元璋设置巡按御史,本意是靠他们在地方上厉行监督,使地方官员不敢犯法,所以赋予了他们很大的权力。但这些御史们并非个个是圣人君子,即握有皇帝授予的大权,难道就不会为了私利,打击正直的地方官员,甚至和贪黩者串通一气,瞒上欺下吗?如此一来,多了一个巡按御史,对正直守法的官员来说多了一层掣肘,而对百姓则更糟糕,饿狼之外又来一虎矣!事实上正是如此,明王朝的巡按御史制度越往后,其弊端也就越多。究其原因,问题的关键并不在制度本身。在皇权中心下,任何一个反贪的制度,都有着自身难以克服的重大局限。
而从“技术”上分析,朱元璋的反贪还有下列缺陷:
他对官员过分苛刻。朱元璋是个小农思想极重的人,史家皆称“明官俸最薄”,他最喜欢看见谷满仓,恨不得手下官员只做事不吃饭。一个四品官员被罢官后因缺乏回家的盘缠,竟不得不将4岁的女儿卖掉凑钱,朱元璋听说后不悲悯也不反思,只觉给圣朝丢了脸,将其处以腐刑,可这有丝毫补益吗?想用最低的成本豢养一支庞大的官僚队伍,又指望这些人天良发现不贪不占,对下爱民,对上尽忠,如何可能呢?
朱元璋的铁腕反贪,很大程度建立在他对官僚集团不信任的基础上。官员动辄得咎是洪武朝的家常便饭。吴人严德珉由御史升任左佥都御史,仅仅因为以疾求归,便引起了朱元璋的疑忌,将其脸上刻字,流放到边远地区。到了明宣宗时代,这人还在,有人见他脸上有字,便问他当年犯了什么法。他回答说:“太祖时国法甚严,做官者很难保全,那顶官帽可不好戴啊。”说罢竟向北面拱手,连称“圣恩圣恩”。这四个字,着实让人感慨无限!
皇帝和官僚集团没有建立起码的信任关系,就会带来两个后果:一是官员们小心翼翼,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在普遍因循守旧、畏法保位的大势下,很难有什么大的作为;二是因怕官员在一个职位呆久,滋生流弊,所以要频繁变动。这本来也是防贪之一法,可是朱元璋却有过之而无不及。《明史》说,终洪武朝,为户部尚书者四十余人,平均不到一年换一个,刑部尚书也是如此。这可都是正部级的高官,是要思考和策划方针政策的啊,如此频繁地更换,往往自己的计划刚刚实施就挪了地方,又怎么能够指望在这些人中诞生治世之能臣?
朱元璋又过于看重反贪中残酷手段的威力。乱世中起家的朱元璋很迷信暴力,总对人宣扬元王朝丢天下是因为“过宽”,所以他自己要以猛治国,施之于严刑峻法,殊不知刚猛的东西终究是难以持久的,这就像一张拉得满满的弓,如果始终不松懈就一定会绷断一样。
清末沈家本评价朱元璋的反贪,认为他没有找到问题症结,只是一味地依赖暴力,“不究其习之所由成而徒用其威,必终于威竭而不振也”,无论多么让人畏惧的“威”,终有“竭而不振”的一天。
事实证明,沈家本一语中的。
编辑 蔡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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