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4期
爱国爱教 弘道利人 开创道教事业的新局面
作者:张继禹
——举办道教音乐汇演。2003年3月,我会组织北京白云观等八个海内外道乐团在北京举行了“第三届道教音乐汇演”。2005年5月,我会和广东省道教协会主办、由广州三元宫和香港蓬瀛仙馆承办,在广州举办了由十个海内外道乐团参演的“第五届道教音乐汇演”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影响,弘扬了道教文化,促进了两岸三地道教界的交流与相互了解。
(六)积极开展海外联谊和与港澳台道教界友好交往工作,不断拓宽对外交往渠道
六年多来,我会在独立自主、平等友好、互相尊重原则基础上,积极开展对外友好交往;充分发挥我们与港、澳、台道教同根同源的教缘优势,加强联系与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
——邀请港澳台地区道教界人士参加我会举办的大型宗教活动。2000年北京白云观维修竣工、神像开光和方丈升座典礼;2001年在山西绵山举办的罗天大醮活动;2003年在北京举办的道祖老子诞辰纪念活动等。应邀参加活动的海外道教界人士都达数百人之多,增进了交流和友谊。
——应邀前往港澳台地区,进行参访交流活动。我会先后派代表团参加香港道教节、香港道教联合会迁址庆典、澳门道教协会成立大会、台湾指南宫举办的罗天大醮、庆祝澳门回归五周年等活动,表达了道教界同根同源的深厚道缘。
——我会领导参加中国宗教领袖代表团,出席2000年联合国举行的“世界和平千年大会”。我会领导代表道教界,向全世界阐述了中国道教徒祈愿世界和平、人类和睦和主持正义的主张,并在联合国大会的讲坛上为世界和平做了祈祷。弘扬了教义,表达了中国道教热爱和平和正义的呼声。2001年在美国举办的“道教与中国艺术展”上,我会选送五件道教水陆画珍藏品参展,向世界展示了道教文化的丰富内涵,反映很好。2002年,我会派代表参加了在欧洲塞浦路斯举办的宗教对话会议和在印度尼西亚召开的“亚宗和”第六次代表大会。2003年,我会代表还出席在哈萨克斯坦召开的世界宗教大会,倡导人类和谐和平。2004年我会派代表参加了“亚宗和”执委会在斯里兰卡召开的会议;我会还先后组团赴泰国和马来西亚访问,参加了马来西亚美里莲花山三清殿的落成大典,协助马来西亚三清观举行了“乙酉全真传戒(初真方便戒)大法会”。
——举办海峡两岸三地吕祖纪念法会。我会和江西庐山仙人洞道院联合举办的海峡两岸三地纪念吕祖诞辰法会活动,于2004年5月在江西庐山举行。来自内地、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泰国等地区和国家的道教界人士、学者及文化艺术界数百人参加了活动。通过吕祖诞辰纪念大会、祈祷世界和平法会、吕祖文化研讨会和道教文化书画笔会等活动,进一步弘扬道教文化,加强海内外道教界联系,促进道教的健康发展。
——2004年10月协助陕西省道协、楼观台道观、明圣宫在陕西西安举办了海峡两岸纪念老子楼观授经祈祷法会等活动。2005年5月,我会领导出席了由武当山道协等承办的“海峡两岸武当文化论坛”活动。
通过这些活动,宣传了党的宗教政策,广交了朋友,促进了交流,扩大了影响,为祖国统一和世界和平做出了贡献。
各位代表,几年来,经过广大道教界人士共同努力,道教事业总的形势是好的。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道教还面临严峻的挑战。在对外开放、市场经济冲击下,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在腐蚀我们的肌体,影响我们的道风。道教界少数人追名逐利,信仰淡化、戒律松弛。在组织建设方面,一些宫观疏于管理,财务制度、人事制度不健全,个别道士纪律涣散、违法乱纪,这些都极大地损害了道教的形象和声誉。如果任其蔓延,势必严重损害我们道教事业的发展。此外,道教教育和培养人才工作方面还亟待加强,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有的省级道教组织不健全,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桥梁纽带作用。在落实政策方面,尚有一些老大难问题没有解决。以上问题有待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今后的工作建议
各位代表,根据当前的形势和道教的实际情况,着眼道教事业的发展与未来,我们道教界要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协助党和政府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宗教事务条例》是第一部指导和规范宗教工作的综合性法规,我们要认真学习《条例》,把学习《条例》与全面正确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有机地结合起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广泛宣传《条例》,引导道教徒树立大局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正常的途径反映自己的合理要求和建议;要模范遵守《条例》,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举“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旗帜,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我们要继承和发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不断提高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觉悟,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事业中,将广大道教徒的智慧与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上来。
(二)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继承和发扬道教教义中与社会主义道德要求贴近的优良传统和积极内容,弘道利人,提高素质。各级道教组织和宫观,都必须把注意力和工作重点放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道教徒的素质上来。要重视道教自身建设,加大工作力度,在信仰建设、道风建设、教制建设、人才建设和组织建设等方面狠下功夫,力求抓出实效和成果。
——加强信仰建设和道风建设。信仰建设就是要树立正信,严持道训。广大道教徒要通过对教理、教义的学习,尊道贵德,严谨修持、淡泊名利、纯洁心性。道教组织和宫观负责人应以身作则,如法如仪,率先垂范,抓好道风建设,创建文明道观,自觉遵纪守法,严持戒律,弘道利人。
——加强组织建设和教制建设。要把爱国爱教、办事公正、道风正派、团结信众,有管理能力的道教徒选拔到领导班子中来。要不断完善宫观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人事制度、财务制度和学习制度。要维护和遵守道教规戒,认真贯彻落实好我会全真派传戒和正一派授箓的有关规定。
——加强人才培养工作。大道之行,传宗在人。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我会《道教教育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增加教育资金投入,切实抓好中国道教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尽快制定、编写出统一的教学大纲和教材。有条件的地方,要办好地方道教院校,开办各种形式的讲座和道教知识培训班。
(三)弘扬道教优秀文化,继承道教优良传统。我们要大力弘扬道教文化,积极开展道教文化研究工作,其主要任务,一是继承和发扬道教优良传统;二是挖掘和开发道教文化的现代价值;三是对道教教义进行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四是要做好对道教经典的整理和诠释。要进一步阐扬教义,弘扬道教之真精神。同时要继续办好《中国道教》杂志和各种刊物。
(四)进一步做好海外联谊和对外交流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与港澳台道教界的联系和交流,积极宣传《反分裂国家法》,为祖国统一大业多做贡献。要积极发展同国外道教界的友好交流,积极参与国际性的宗教会议、宗教对话、学术交流等活动,扩大中国道教在世界的影响,以推进世界和平和人类进步事业!
(五)努力为广大信教群众服务,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了全国广大人民群众,包括我们道教界全体信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我们要进一步密切与信教群众的联系,牢固树立服务信众的观念,提高服务社会、服务信众的水平与能力。要团结和教育信教群众识大体,顾大局,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发扬道教崇尚自然、尊重生命、齐同慈爱、热爱和平等教义思想,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贡献。要提倡宗教宽容思想,维护道教界的稳定与和谐;维护宗教之间、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和睦。要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道教的积极作用。总之,和谐社会一直是道教的社会理想与人生愿望,我们要继承道教传统中的“和谐”思想,同时又要适应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多做贡献。
各位代表!展望未来,我们信心百倍。我们坚信,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们道教事业,一定会以崭新的面貌,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我们要以更高的标准,加倍努力、真抓实干,力求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国道教协会成立五十周年!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爱国爱教、团结进步伟大旗帜,积极协助党和政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