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强音,它曾拨动时代的脉搏,奏出时代的旋律。因此,它能扣动人的心弦,引起巨大的反响。邹容曾写过这样一首诗以自勉:“赫赫谭君故,湖湘士气衰,惟冀后来者,继起志勿灰。”可见谭嗣同思想影响之深刻。最近我读中华书局出版的《谭嗣同全集》(增订本),好像又听到了那个时代的强音。
《全集》反映了十九世纪末叶,我国民族资产阶级改良派激进分子谭嗣同的心声和理想王国。他从西方资产阶级那里学来了进化论和天赋人权论等思想,继承和阐发了中国古代大同民主思想,并将两者结合起来,作为抨击二千年来封建专制制度、纲常名教以及封建旧传统的武器。在“网罗重重”的封建社会里,英勇地喊出了冲决网罗的呼声。“非精探性天之大原,不能写出此数千年之祸乱,与今日宜扫荡桎梏冲决网罗之故,便觉刺刺不能休。”(《致汪康年》,《谭嗣同全集》,中华书局一九八一年版493页)“扫荡桎梏,冲决网罗”,这便是其时代的精神和大势所趋。
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乃是封建社会的根本制度,是神圣不可变的。谭嗣同以社会契约论的观点,从事实上和理论上驳斥了封建社会思想家们为君主所编造的所谓“君权神授”的虚构。“生民之初,本无所谓君臣,则皆民也。民不能相治,亦不暇治,于是共举一民为君。”君主的产生,就犹如乡村里迎神赛会时共举一人主持公事。人们推举某人为君,是叫他“为天下人办事”的,而不是叫他“竭天下之身命膏血供其骄奢淫纵”的。如果君主骄淫纵欲,不能替天下人办事,那就可以“共废之”。所以,君主不是由一家“子孙万古”相传,也不是由“天”所命“以制天下”的。
既然君主为民所共举,“为民办事”,那么,君民关系应是“因有民而后有君,君末也,民本也。”君民不仅平等,而且民本君末。历代封建帝王,硬把天下当作自己私产,役使人民。为达此目的,制订了“一切酷毒不可思议之法”,使人民“受其鼎镬刀锯”之刑。谭嗣同在《全集》中指出,这是“本末倒置”,必予改变。至于二千年来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他认为,都是由独夫民贼所掌握的暴政。“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由此而来的“一切酷毒不可思议之法,由此而繁兴矣。”人民倍受其苦,而清王朝的统治,比前尤甚。“夫古之暴君,以天下为己之私产,止矣。彼起于游牧部落,直以中国为其牧场耳”,使中原生产受到很大的破坏,同时,“既纵焚掠之军,又严<SPS=1528>发之令,所至屠杀虏掠,莫不如是。”清封建统治者这种高压政策,激起了谭嗣同极大的愤慨,他甚至大胆地咒骂清统治者为“素不识孔教之奇渥温、爱新觉罗诸贱类异种,亦得凭陵乎蛮野凶杀之性气以窃中国。”在这种君主专制制度的残酷统治下,谭嗣同认为只有冲决网罗,“唯变法可以救之”,此外,别无他法。“《易》明言:‘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而苏轼犹曰:‘孔子不称汤武’,真诬说也。至于谓汤武未尽善者,自指家天下者言之,非谓其不当诛独夫也。以时考之,华人固可以奋矣。”现在的变法犹如汤武革命,顺天应人;而所不同的是,汤武仍以“家天下”,实行君主专制,而变法就是要废除君主专制的世袭制度。如何变法?“彼君之不义,人人得而戮之”,“誓杀尽天下君主,使流血满地球,以泄万民之恨。”他主张用流血的方法,即暴力来推翻清王朝的统治。其激进的程度超出了当时所有的维新派的君子们。
除冲决君主专制之网罗外,还要冲决封建纲常名教之网罗。《全集》指出,封建社会的“三纲五常”是统治者用来奴役人民的工具。清王朝之所以敢于“虐四万万之众”,就是“赖乎早有三纲五伦字样,能制人之身者,兼能制人之心”。据此而来的封建的伦理道德是箝制人民行动与思想的绳索。“君臣之祸亟,而父子、夫妇之伦遂各以名势相制为当然矣,此皆三纲之名之为害也。名之所在,不惟关其口,使不敢昌言,乃并锢其心,使不敢涉想。”而只有“独夫民贼”,才喜欢三纲。他揭露说:“独夫民贼,固甚乐三纲之名,一切刑律制度皆依此为率,取便己故也。”其实,三纲五常乃是君、官、父、夫借以压迫臣、民、子、妻的工具,“君以名桎臣,官以名轭民,父以名压子,夫以名困妻。”这就说到了封建纲常名教的要害。谭嗣同认为,这些封建道德纲常不仅违反人的本性,而且使人完全失去了自主权利。他赞扬王夫之的“天理即在人欲之中”的思想,肯定了“人欲”,主张用资产阶级自由、平等道德伦理规范来代替封建的道德伦理。这在当时无疑是进步的。
在“三纲”中,君臣一伦,最为黑暗:“二千年来君臣一伦,尤为黑暗否塞,无复人理,沿及今兹,方愈剧矣。”谭嗣同呼喊:“废君统,倡民主,变不平等为平等。”谭嗣同依据“民本君末,君由民择”的思想,对于“忠君”、“死节”等封建道德给予尖锐的批判。所谓“忠”,他诠释说:“下之事上当以实,上之待下乃不当以实乎?则忠者共辞也。……古之所谓忠,中心之谓忠也。抚我则后,虐我则仇,应物平施,心无偏袒,可谓中矣,亦可谓忠矣。”“忠”就是相互以实,平等相待。而当时之所谓“忠臣”,实则是替君主“掊克聚敛,竭泽而渔”的奴才,他们自命“为报国,为理财”,只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作为一个臣,其职责应是,帮助君主“办民事”,而不能“君为独夫民贼,而犹以忠事之”。尤其不应为君“死节”。其由有两:一是“君亦民也”,“民之于民,无相为死之理”;二是“民本君末”,“本之与末,更无相为死之理”。故只有“死事的道理,决无死君的道理”。若为君“死节”,便是“愚忠”。与“忠君”相对立的是“叛道”。谭嗣同认为,本来无所谓“叛道”,是“君主创之以恫喝天下之名”的,这就揭穿了封建礼教的虚伪。历史事实就是这样:“彼君主未有不自叛逆来者也。不为君主,即詈以叛逆;偶为君主,又谄以帝天。中国人犹自以忠义相夸示,真不知世间有羞耻事矣。”
“父为子纲”,是“三纲”中重要一伦。“君臣之名,或尚以人合而破之。至于父子之名,则真以为天之所命,卷舌而不敢议。”由于人们误以为父子之别乃是天命,所以不敢异议。其实“子为天之子,父亦天之子,父非人所得而袭取也。”父与子同为天的儿子,本来是平等的,况且天与人的关系也是平等的。“且天又以无统之,人亦非天所得而陵压也,平等也。”用天赋人权论来动摇“父为子纲”,而主平等。这种视父子之名为天命的看法,那是“泥于体魄之言也”,是错误的。《全集》依据平等和天赋人权的思想,认为“孝”和“忠”一样,是君父为箝制臣子而编造出来的。“君父以责臣子,臣子亦可反之君父,于箝制之术不便,故不能不有忠孝廉节,一切分别等衰之名。”由此,君父便可“责臣子曰:尔胡不忠!尔胡不孝!是当放逐也,是当诛戮也。”这便是封建统治者奴役、镇压人民的道德伦理依据。因此,人民被残酷“絷缚屠杀”,都被看作“得罪名教,法宜至此。”所以,谭嗣同呼喊:“孝则不可”,反对“孝”,而为当时的维新派领袖康有为等所不及。
“夫为妻纲”,封建时代的夫妇关系。“本非两情相愿,而强合渺不相闻之人,絷之终身,以为夫妇,夫果何恃以伸其偏权而相告哉?实亦三纲之说苦之也。夫既自命为纲,则所以遇其妇者,将不以人类齿”。夫自以为“妻纲”,而不把妇女当人看待。谭嗣同以天赋人权论观点说明“男女同为天地之菁英,同有无量之盛德大业,平等相均。”因此,他反对重男轻女,“重男轻女者,至暴乱无礼之法也。”反对妇女缠足,“缠足之酷毒,尤杀机之暴著者”。这是对惨无人道的封建礼教的控诉。《全集》依据“夫妇朋友也”的思想,大胆揭露了“贞节”的封建道德。他说:“自秦垂暴法,于会稽刻石,宋儒炀之,妄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瞽说,直于室家施申韩,闺闼为岸狱。”吃人的礼教把家庭变成为妇女的牢狱,又把“失节”看成比饿死更为重要。而最不合乎伦常的则莫过于君主了。“君者,乃真无复伦常。……己则渎乱夫妇之伦,妃御多至不可计,而偏喜绝人之夫妇,如所谓割势之阉寺与幽闭之宫人,其残暴无人理,虽禽兽不逮焉。”封建君主的残暴无人性,连禽兽都不如了。
谭嗣同对于封建三纲伦常的激烈控诉和批判,在那个闭塞沉闷的、黑暗残酷的封建制度箝制下,不仅有着思想解放的效果,而且有震聋发聩的作用。
但一个人的思想往往是复杂的、矛盾的,特别是处在社会大变动的时刻,就更显得突出。谭嗣同的政治思想的演变过程恰与其哲学思想的转化相背离。如果说谭嗣同在“三十(岁)前之精力,敝于所谓考据辞章,垂垂尽矣,勉于世无一当焉”,属于“旧学”的话,那么,“三十以后新学,洒然一变,前后判若两人。”即三十岁以后他便成了“新学”的崇拜者、鼓吹者、实行者。这个变化的转机,则是一八九四年中日甲午之战的失败所致。“三十之年适在甲午,地球全势忽变,嗣同学术更大变。”他从“旧学”变为“新学”的代表,从维护封建君主专制变为维新变法的斗士。
虽然谭嗣同对中国前途的认识十分幼稚,但当我们在读新编《谭嗣同全集》的时候,深深地为他那种对旧制度无情揭露、对新制度的热烈追求所感动。在当时的思想界,确实起了极大的鼓舞作用。
但是,谭嗣同是以悲剧终结的。他以他的鲜血,批判了他所走过的错误道路;他以他的牺牲,宣告了改良主义运动的破产。谭嗣同曾高喊要冲决一切网罗,可又说:“然其能冲决,亦自无网罗。……故冲决网罗者,即是未尝冲决网罗。”这正是谭嗣同所走过的政治道路的写照。然而,重重网罗,如果你不去冲决它,就只有牺牲在它的底下,历史不正是这样演进的吗?
(《谭嗣同全集》,中华书局一九八一年一月出版,2.10元)
张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