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野心家麦克贝斯依靠血腥的罪行,登上了王位,却并不曾感到心满意足,他不是从此洗手不干,而是一不做二不休,作恶到底。他怎么也忘不了荒野中三个女巫的预言。万想不到她们一开始就称呼他:“万岁!未来的君王!”现在果然应验了!可是谁知她们接着又对大将班戈(和他一起凯旋而归的战友)这样歌颂道:
你不是王上,生下后代做帝王!
如果这也是日后要得到应验的预言,那么他麦克贝斯只是头戴一顶“没结果的王冠”罢了,到头来只落得王权给外姓夺去,他自己的子孙反而落了空。这一想法,就象一根毒刺插进心坎那样叫他不能容忍。对于“秉性忠良”的班戈,他本来就从心底害怕,现在,谋王篡位之后,又一个新的罪恶的阴谋在他胸中酝酿成熟了。干掉班戈和他的两个孩子!他把三名刺客召唤进宫中,指点他们埋伏在班戈必定会经过的大路边。
当天晚上,王宫中举行盛大宴会。盛装的王后高坐在宝座上,他自己满脸春风,周旋在大厅中,亲自招待,声称要“做一个殷勤的东道主”,好笼络人心。大臣们按照各自的爵位、等级分坐两边,正中空着一个座位,那是专为王上保留着的。方才从边门溜进来一个刺客,向他悄悄回禀:躺在水沟里的班戈“已没他的事儿了”;这会儿他在宾客中间笑声洋溢地说道:
今天晚上,可说是全国的英豪
欢聚一堂了;就缺少尊贵的班戈——
我宁可埋怨他不肯赏光,却不愿
为他遭到什么意外而抱憾!
听他的口气那样恳切,谁还能有什么怀疑呢?只有他一个人心中明白,这当儿,“尊贵的班戈”正躺在水沟里,“头上挨了二十刀——即使那最轻的一下,也送了他的命。”
明知道班戈已经是一具僵冷的尸体了,却偏要假惺惺地说,但愿他不曾遭到什么意外,这不是在开天大的玩笑吗?——跟死人开玩笑,而人家却还道这是一片关怀呢。
然而万没想到,他正在暗暗好笑,欣赏自己的这一手干得漂亮,却有人跟他开了个更大更出色的玩笑!
“请陛下赏脸,上坐吧,”他的大臣讨好地说道。他正要往主位走去,忽然发现:席位上早已坐满人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呢?他感到惊讶。
“陛下,这儿留着个位置呢?”另一个大臣恭敬地说道。
“哪儿?”可就是看不到哪儿有他的空座。他有点茫茫然。突然,他看见了,他顿时变色了。“这是哪一个干的?”他失去了控制,不由得大喊一声。
原来他在自己的主位上,看到了早已僵死的班戈,象来赴宴似的,赫然和大臣们杂坐在一起!
在最初一阵震惊中,他还道是哪一个不知好歹,在恶作剧;他还以为他只是被一个可怕的蜡像吓了一跳呢。他不知道,当他故意在人前表示遗憾:这次宴会“就缺少尊贵的班戈”,就在他背后,班戈的鬼魂应召而至,悄悄地在主位上坐下来了。
他更想不到,当他在跟死人开玩笑时,真正在狞笑的,却是他背后的那个鬼魂!
现在轮到班戈跟他开玩笑了。鬼魂的玩笑可是叫人毛骨悚然!他向麦克贝斯点了点头,好象在提醒他:“请您别误会吧,我可不是什么蜡人,我是鬼魂!我找您来啦!”
麦克贝斯慌得倒退几步,汗珠从他的额角上冒出来了。只见他惊惶失措,对着一张空空的座位连声嚷道:
别冲着我摇你的头——
看你一头卷发都结成了血饼儿!
要不是麦克贝斯头上戴一顶苏格兰王冠,今晚他大失常态,一定会象个小丑般引起哄堂大笑吧。现在满堂贵宾面面相觑,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他们只看到麦克贝斯两眼直瞪,脸色都变了,见神见鬼地说起胡话来;然而虽然是些胡话,却很有可以叫人玩味的地方,尤其是那冲口而出的第一句话:
你不能说那是我干的!
麦克贝斯夫人在她的宝座上坐不稳了,赶紧走下几级台阶,来挽回局面。她向贵宾们的解释是:陛下一时旧病复发,过会几就没事了;她随即把麦克贝斯拉到一边,责问道:“你可是个男子汉?”那意思就是在说:瞧你这娘儿腔!干这等事就得心狠手毒,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麦克贝斯夫妇这一对真是少有难得的配合!每当丈夫惊惶失措的时刻,妻子总是显得特别冷静、严峻,想凭她的意志力来帮助他度过“精神危机”。现在经她几句话一说,麦克贝斯果然振作了一些。鬼魂暂时从他眼前消失了。他一定神,看到了一双双眼睛都在朝着他看,他想起这会儿自己应该是一个殷勤好客的主人,于是赶紧把这角色继续扮演下去——端起酒杯,装出一副格外高兴的样子,说道:“来吧,这杯酒祝大家安康!”
他的眼光向四座巡视了一周,最后落到了主位上一一一张没人占据的空椅子。他松了一口气。这个座位毕竟是属于他的,那么这个世界又是属于他的世界了。“干了这一杯,我就坐下,”他若无其事地说道。于是,不可抑制的“幽默感”又涌上来了,他再一次跟死人开起玩笑来:
为我们亲爱的朋友班戈而干杯——
可惜他没有在场,他来了该多好!
谁知说到班戈,班戈的鬼魂又出现了,它又悄悄地在“他的”空位上坐了下来。麦克贝斯转过身来,正想就座,突然发现,淌血的班戈又在那里了。
高举着的酒杯从麦克贝斯手里掉下来了,在石板地上摔个粉碎。他这一惊非同小可。麦克贝斯只有到了这时,才第一次清楚地意识到,原来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他所不能玩弄、也没法控制的力量——一种他甚至没法推出门外、不许闯进来的力量。
脚下的大地仿佛正在陷下去。他仿佛在恶梦中作绝望的挣扎。他对着鬼魂大声嚷道:
滚开!别在我的眼前!
你早该让泥土把你埋葬了!
盛大的宴会变成一场小丑的声嘶力竭的独脚戏。可是谁敢笑出声来呢。在他表演够了之后,鬼魂消失了。麦克贝斯重又恢复了常态。可是他那用灵魂的代价换来的世界,再也不能恢复原样了。宴会再没法继续下去了。方才大臣们是按着各自的爵位、等级入席的,秩序井然;可是现在麦克贝斯夫人却匆忙宣布道:
就此散席吧——晚安!
不必遵照次序,谁先谁后,
说走就走吧。
原来麦克贝斯惊魂甫定,一个大臣已经在试探性地问道:“看见了什么呀,陛下?”只要给逗出一句话来,不可告人的秘密难保不就此泄露了。麦克贝斯夫人慌忙打断他们的谈话,迫不及待地宣布解散宴会。欢聚一堂的贵宾几乎是被她一下子都赶出了宫外。
本来,按照封建伦理观念,君臣的等级是不可逾越的,君王神圣不可侵犯。麦克贝斯以臣弑君,在根本上破坏了封建制度的秩序。无故残害享有特权的封建贵族(班戈)同样违反了封建道德的准则。然而他却梦想在他统治下的专制王国里依然保持着正统的封建秩序!现实可是冷酷无情的,麦克贝斯夫妻俩亲眼看到了王公大臣不分上下等级、乱作一团地退出宫去。这就是他的王国的一幅缩影!麦克贝斯明白,从今以后,他再也别指望依靠正统的封建秩序来维持王国的安定了。在他的内心中,也再不会有片刻的安宁了。
我两脚早陷在血海里,欲罢不能,
不跨过去,想要回头,也就象
走到尽头一样,叫人心寒。
盛大的国宴变成了一场闹剧,阴森的王宫里只剩下他们夫妇二人;这是在深更半夜里他倾吐的内心独白——整个《麦克贝斯》悲剧中最富于悲剧性的一段话。从此他在罪恶的道路上越陷越深,再也不能自拔了。从此他的王国只能建立在刀锋枪尖上了。
到这时为止,他下手杀人还只是挑出他认为挡住了他前途的人;从此以后,他就滥杀无辜了,连妇女童稚都没逃过他的屠刀。屠夫的狰狞面目赤裸裸地暴 出来了。他被包围在一片诅咒声中,成了一头四面楚歌的困兽。他把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女巫们的两个预言上:一,凡是女人生下的,休想伤害麦克贝斯分毫。二,麦克贝斯是不可战胜的,除非有一天,勃南的大森林忽然冲着他,向邓西南高山前进。
谁不是女人生下的呢?谁能够向树木发号施令,叫它们从泥土里连根拔起呢?他产生了一种虚假的安全感。不可一世的暴君原来却最最迷信!如果不紧紧抱住他的迷信,只怕一天也活不下去呢,因为他完全丧失自信了。
悲剧《麦克贝斯》具有深刻的哲理性。第一幕中,班戈有一段话说得非常好,我以为是点明了全剧题旨的:
为了引诱我们堕落,魔鬼往往
也说些真话——用真实的细枝末节
把我们送进了不能自拔的深渊。
用我们的语言来表达:事物总是有两面性的——现象和本质。而反动派从他们的立场出发,总是只看到事物对他有利的一面(现象),过高地估计自己作恶的力量;却不知道他在给人民带来深重灾难的同时,也准备好了自己的灭亡。莎士比亚用诗意的象征手法,和惊心动魄的戏剧效果表达了这一点。狡猾的魔鬼为了施展它的引诱手段,总是让人去猜他的一个猜不透的谜语。那谜面听来是多么地美好,多么地单纯,叫人再想不到那谜底是魔鬼的一个秘密。那受诱惑的人因为尝到了一些甜头(那是魔鬼有意让他尝的),只看到事物对他有利的一面(那是魔鬼特地端给他看的),野心被唤醒了,终于一发不可收拾;盲目的自信使他横冲直撞,在罪恶的道路上越陷越深,等到冷酷的现实给他当头一棒,他从狂热中惊醒过来,发现自己全盘皆错的时候,一切绝望的挣扎都无法挽救他灭亡的命运了。
《麦克贝斯》又是一部解剖犯罪心理的杰作。莎士比亚并不追求离奇曲折的作案情节,象西欧当代的犯罪小说那样,而是着重刻划罪犯在作案前后的心理活动。麦克贝斯是生活在中世纪的人物,他的心理活动深深地打上了他那个时代的烙印。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发生了危机,正处在逐渐走向解体的过程,而代表着新兴阶级愿望的新的道德观念还没建立起来;麦克贝斯受到野心的驱使,要谋王篡位,但是在他内心深处,却不能为他的谋杀找到任何动听的道德根据。不妨跟罗马历史剧《裘力斯·凯撒》比较一下:
勃鲁托斯为了维护奴隶贵族自身的利益,以捍卫古罗马“自由”的冠冕堂皇的名义刺死了凯撒,在他心目中,他不是在搞暗杀活动,而是在把牺牲供奉在神圣的罗马庙堂上;他把自己打扮成正义的祭师,好象在替天行道。
可是麦克贝斯干下的罪行,却以它的赤裸裸的“罪恶”的面目呈现在他自己的心目中。在他行刺前,他眼前出现了可怕的幻象:一把滴着鲜血的匕首;在他行刺后,不断地受到“良心”的谴责。“有什么动机能驱使我下这毒手?”他问自己道。没有!除了谋王篡位的野心外,他找不到任何道义上的借口来开脱谋杀邓肯这样一位“有道的君王”。他的野心驱使他悍然破坏了封建纲常,而他的封建伦理观念却还是把他紧紧地束缚在封建思想的体系内,他就象一只小虫子被紧紧地缚住在蜘蛛网内那样动弹不得!
班戈的鬼魂忽然出现在酒席上,那正是由于他心中有鬼,是他的犯罪意识和封建迷信把冤魂召了来。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到这时候为止,麦克贝斯并不是仅仅谋杀了邓肯和班戈两个人。为了阴谋把弑君的罪名转嫁在别人头上,他还随手杀害了邓肯身边的两个无辜的卫侍;而行凶之后,却从没有卫侍的鬼魂来缠绕他。原来他根本不把这当一回事,他毫无顾忌,更不用说为之而受到良心的谴责了。在封建统治阶级看来,杀害一个低微的、不受封建特权保护的人原不值得大惊小怪。从这里也可以得到反面的证明:鬼魂,其实是通过剧烈的犯罪心理活动而表现出来的白昼的梦魇罢了。
同样的情况是在电闪和雷鸣中,麦克贝斯遇到了三个女巫,实际上,这些女巫乃是通过浪漫主义的艺术手法,把麦克贝斯的个人野心,作为一种异己力量,而加以人格化罢了。
从虚假的安全感,一落千丈,到悔之晚矣的受骗感——一个迷信暴力的独夫,自以为立于不败之地,却发现事物总是不断地转向愿望的反面,终于面对着众叛亲离的困境,作绝望的最后挣扎。麦克贝斯在内心经历的这一段大起大落的过程,是一个定向发展的过程;从紧抱着幻想到幻想的彻底破灭,构成了整个戏剧的“情态格局”。
麦克贝斯在宴会上故意提到班戈,因为他得到的秘密报告是:班戈正躺在水沟里,已“没他的事儿”了,却不料发现班戈的鬼魂正和他面面相对。接连两次,他从兴高采烈一变为惊惶失措。如果用体育术语来表达,他的动荡的情绪完成了两个180°转体”动作。这接连两个“转体”,可说就是整个戏剧的“情态格局”的摹拟和预演。
在宴会上,那只高举着的祝饮的酒杯,从空中直摔下来,豁朗一声,在石板地上碎成片片,值得用特写镜头把它表现出来,因为很富于象征意味。那祝饮的酒杯象征着野心家麦克贝斯来到了他一生的顶点,也是来到了一个转折点上,从此急转直下,开始了他的下坡路。他那不义的事业,连同他那虚假的安全感,终于被冷酷的现实撞个粉碎!
“宴会”这一场戏清晰地打上了天才的印记。
二
象《麦克贝斯》一样,京剧《伐子都》也多少有一些史实作依据。据《左传》卷一(鲁隐公十一年),子都(公孙阏)射死颖考叔的冤仇,发生在公元前七一二年。但是语焉不详,只是一个干枯的轮廓而已。明代冯梦龙编写的《新列国志》(即《东周列国志》)第七回“公孙阏争车射考叔”作了进一步的勾勒。京剧《伐子都》的出处可能就在这里。
颖考叔和子都是郑庄公手下的两员大将,为了争当先锋而失和。在讨伐许国的战役中,颖考叔身先士卒,挥舞着军旗,登上敌人的城头;子都在乱军中趁机放一冷箭,正中颖考叔的背心,他连人带旗从城头跌了下来。后来郑庄公追念颖考叔,为他设祭三日,对射死他的人以咒诅之。三日将毕,只见有一人(子都)蓬首垢面,跪在郑庄公面前,自称考叔,申诉“被奸臣子都用冷箭射死”,要求偿命;说罢,自杀而死。这就是故事的原型。
京剧突出了子都和颖考叔的矛盾,二人为了争夺帅印而失和。子都射杀考叔,冒领头功,取得了帅印,得胜回朝。郑庄公在金殿设宴赐酒,饮酒时,子都神色大变,以颖考叔的语气,自诉冤情,“不报此仇恨难消!”最后从高台上跳下而死。
京剧所增添的“庆功宴”,大大增强了故事的戏剧性,把全剧推向高潮。也正是这一场戏使《伐子都》和《麦克贝斯》有了非常接近、可以比较的地方。麦克贝斯和子都两个都是个人野心家,都是由于罪恶的动机杀害了自己的战友;最后,都在宴会上(宴会是他们一生事业到达顶点的标志)受到鬼魂的惩罚。
《伐子都》的历史背景比《麦克贝斯》早多了,也许早一千多年吧。当时中国还是奴隶社会,还没进入封建社会,不过《伐子都》并不是一个历史剧,只是借用历史题材罢了。剧本并没有给主人公子都以什么内心的刻划,我们对于麦克贝斯的人物性格的分析,不妨移用到子都的身上,即:他的野心驱使他违反封建道德,干出了丧天害理的事,然而他的封建伦理观还是把他紧紧地束缚在封建思想的体系内,这样就有了激烈的内心斗争,这样就有了戏。这样,见神见鬼的迷信就有了内心活动的根据。
然而编剧者在设计子都这个人物时,并没有紧紧抓住他心理活动的线索,因此颖考叔的鬼魂出现和班戈的鬼魂出现,戏剧效果很不一样。在《麦克贝斯》中,鬼魂和人面对着面,进行着一场紧张的“对话”,把麦克贝斯内心的激烈冲突用高度夸张的艺术手法揭示出来了。在《伐子都》中,鬼和人合而为一,是鬼魂附体。是鬼魂和旁观者的对话,“满朝文武听端的……”是鬼魂在大庭广众之间高声控诉。可怜的子都,他只剩下被鬼魂附体的躯壳了,已不存在子都这个角色了,更不存在子都这个人物的性格了。没有人物的性格,一部戏即使演得很热闹,总让人感到缺乏深度;拿眼前这个戏来说,还缺少统一,前半是人戏,后半是鬼戏。和《麦克贝斯》两两对照,使我觉得《伐子都》原是可以写成一个有美学意义的心理悲剧的,现在却成为宣传因果报应的一个文艺价值不高的戏剧了。这是很可惜的事。
三
以戏剧的品种而言,《麦克贝斯》是诗剧,《伐子都》是戏曲,是歌舞剧。戏剧本是一种综合性艺术,不同体裁的戏剧,艺术手段和艺术表现的侧重点不尽相同。拿诗剧来说,它的文学性很强,既可以作为戏剧在舞台上演出,又可以作为文学作品在案头阅读。莎士比亚的不少诗剧在他生前就出版了,受到读者的欢迎。我国元代的诗剧(元曲)在我国文学史上同样占有崇高的地位。
戏曲当然也需要有可歌可泣的情节去抓住观众的心弦,优秀的戏曲剧目总是有一定的文学价值;不过相对而言,戏曲的艺术生命在于舞台演出。《玉堂春》的唱词只有渗入珠圆玉润的歌声中时,才是美的、动人的;把它白纸黑字印出来,就觉得平常了。“戏考”只是让戏迷哼的,而不是给读者阅读的。
这样说来,从文学欣赏的角度,把戏曲《伐子都》和诗剧《麦克贝斯》两两相比,使前者处在一个很不利的地位上。拿到舞台上去,《伐子都》同样是一个受欢迎的剧目。一位优秀的武生演员同样能博得一片掌声。(不过,我相信,如果剧本编得更好些,一定会更受欢迎些。)
我们不必把《麦克贝斯》和《伐子都》作为两个剧目去评比谁优谁劣,这意义不大;但是彼此的题材那么接近,我们不妨借此看看两个不同的剧种之间,各自不动的演出特点,也许是有启发的吧。两两相比,显然可以让人感到,这里是两种不同的演出体制:“戏剧中心制”(《麦克贝斯》)和“演员中心制”(《伐子都》)。
假定我们正在剧院里欣赏《伐子都》“金殿赐酒”这一场戏。一位有功夫的武生演员可以在不少地方发挥他的“绝招”。首先是郑庄公赐酒,子都洋洋得意地“用手接过莲花盏”,正要一饮而尽,只见他脸色大变,成了一团灰黑,很有戏剧效果,虽然台上没有出现颖考叔的鬼魂,但是观众知道,鬼魂向子都讨命来了。原来酒杯中暗放着灰,子都捧杯而饮时,轻轻一吹,灰就扑向涂着油彩的脸,粘住了,于是面如土色。这就是“变脸”。
子都一看到鬼魂,摔开酒杯,从桌子后面腾身一跃,扑跌在台中心(“窜扑虎”)。等大臣们把他从昏迷中唤醒过来,他已经是鬼魂附体,用颖考叔的口吻说话了。经过几番折腾后,子都爬上了用三只半桌子叠成的高坛,向满朝文武高声控诉“子都小儿……用袖箭将俺射死”,于是背转身子,来一个“云里翻”,从高空跌下而死。
《伐子都》当初的演出史,我无从考证,但是这样一个戏,很明显,它的演出体制只能用“演员中心制”来说明。整个戏剧是环绕着演员怎样发挥他的绝技而设计的。人物性格的刻划,戏剧情节的合情合理的安排,却是其次考虑的事了;因此它的文学性就没法和《麦克贝斯》相比拟,出现了过硬的演技和经不起推敲的戏剧结构间的矛盾。
《伐子都》是不是一只五脏俱全的麻雀?在京剧的表演体制上,它有没有代表性意义呢?我不想一概而论。但是我的确感到,另外还有一些很“红”的京戏,“戏”和“演”的关系,同样只能用“演员中心制”来说明。这一点容以后有机会再谈。
英国伊丽莎白时代戏剧演出的实际情况,通过保存下来的有关的文献资料,我们多少可以了解一些。不过当初一个剧目从排练到演出的准备过程,则还不太清楚。在喜剧《仲夏夜之梦》里有一群手艺工人在雅典森林中排练他们的小戏,如果这是具体而微地反映了当时英国职业剧团的实际排练情况,那么看来他们是有一个总司其事的“导演”。演员对“导演”负责,“导演”对剧本负责——这也就是说,演员对戏剧总体,负起他的那一部分责任。只有很好地完成了他的规定任务,一个演员才能说是成功地扮演了他的角色。拿《麦克贝斯》的主角来说,他的表演必须和这个悲剧的主题紧紧结合在一起。这样说来,一场戏剧演出的成败得失首先在于剧本的好坏,在于对原作的理解深度,而不是首先依赖演员的个人演技。剧本不再象《伐子都》那样是其次的事了。这就是前面说的“戏剧中心制”。莎士比亚的许多杰作,包括《麦克贝斯》在内,就是这种演出体制的丰收成果。
二千几百年前,当古希腊人民在戏剧节热烈地评选他们本年度最好的悲剧作家(或是喜剧作家)时,就很清楚地表明了他们的演出体制同样建立在“戏剧中心制”上的。正是这一演出体制(还有实行全民教育的希腊奴隶民主制)给人类文化史上留下了第一批伟大的悲剧作家和喜剧作家。
在各个剧种争妍竞秀、百花盛放的今天,有着悠久传统的京剧不再居于老大哥的优势地位了。它的艺术魅力在一部分观众中间(特别在青年一代的观众中间)逐渐在消失它的芬芳。怎样不断地提高、扩大自己的竞争能力,来适应逐渐提高的观众的欣赏水平,来证明自己依然是一个有很强生命力的剧种,已经很迫切地提到日程上来了。这就是许多同志提出的京剧改革的问题。京剧不能再故步自封、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就;不能再是一个封闭系统了。它需要借鉴和交流。上面所提出的演出体制就值得思考一下,尤其考虑到这样一点:
现代人的审美观念和我们祖父辈比起来,显然有了很大的变化。最突出的是:整体感加强了,这从现代家具的造型上就可以感觉到。在现代舞台上演出的戏剧不应该是松散拖沓的。舞台上整体感的加强在于戏剧主题的深刻挖掘,有了鲜明的整体感,明快的节奏感随之而来(现代审美观念的另一特点是节奏感的加强),而以演员为中心的演出体制,这些就很难做到。
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