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民族在传统上是个没有国家的流浪民族。犹太人在任何地方都没有根深蒂固的感觉,在美国也仍有作客之感,因此,犹太文学作品也没有完全与美国社会渗合同化。“犹太小说”的称号,来源就在这里。犹太作家不能忘却他们的背景,他们的教义,他们在纳粹手下所受的苦难。索尔·贝娄,伯纳德·马拉默德,菲力浦·劳思三位,特别以他们小说的犹太气味浓厚著名。不过这种情势以及一般读者对他们的看法已在慢慢改变。特别是贝娄,他在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及三个“全国书奖”与一个普立策文艺奖后,已成为当代美国作家中最受尊重的一个。
贝娄的第一部小说《悬挂的人》(Dangling Man)·系于一九四四年出版,主角是一个名叫约瑟夫的芝加哥人,在第二次大战时,他登记入伍,由于官样文章与繁杂的公事程序,他的身份不明,“摇晃悬挂”于平民与军人之间。他的整个生活也是悬摇于智慧与意志之间,知识与经验之间,驯顺与反抗之间。他是贝娄小说中的典型人物,他的情绪复杂,性格内向,他的世界观往往是热情而不合理性。贝娄其他作品《受害者》(The vic-tim,一九四七年),《雨王亨德逊》(Henderson The Rain King,一九五九年),《赫佐格》(Herzog,一九六四年),《教务长的十二月》(The De-an’s December,一九八二年)中的主角也都有相似的性格。这些性格当然都是出乎作者的犹太背景:文化适应的困难似乎是人类生活所难以避免的。
我个人与犹太朋友间的接触也给予我这么一个印象:几乎所有的犹太知识分子都对他们的文化与宗教背景特别敏感。有些人在表面上似是自觉地否定了他们的犹太遗产,可是这又造成了内心的苦闷和复杂的心理状态。贝娄的另外几部作品如《奥其·马修的奇遇》(The Adventures of Augie Marsh,一九五三年),《洪堡的礼物》(Hum-bo1dt’s Gift,一九七五年)等则很开朗乐观,正与上述几部小说的阴郁悲观相反,这表现出了贝娄本人对生活所抱的矛盾心理。
《洪堡的礼物》其实是一篇影射美国已故诗人狄尔摩·许瓦兹(Delmore Schwartz)的故事,可算是贝娄的最佳作,有的文学评论家甚至把它与陀斯妥也夫斯基的小说相比。
与贝娄小说中的“悬挂人”有相似之处的是马拉默德小说中的“局外人”(The Outslder)。后者所创造的“局外人”角色是个大城市的乡巴佬,是个不十分虔诚信教的犹太人,他在美国的各种民族背景不同的社会中格格不入。这类人无论是移居到苏联的基辅,还是意大利的罗马,法国的巴黎,或美国的新英格兰,都会深感自己是个流浪的异乡人。他在希望与不幸遭遇之间求生。读这类小说,不能不使我们想到华侨在异国社会的处境。在西方社会中,华侨也是“局外人”。不过华侨有一项犹太人所没有的可起缓冲作用的条件:由于肤色面貌的明显区别,白人对华人的歧视是公开的。但是非犹太白人对犹太白人的歧视却是含蓄的。明枪容易对付,暗箭的中伤则更恶毒。这显然是在异乡的犹太人较华侨心理更为复杂的主要原因。
马拉默德所形容的性格并不是简单、肤浅的受迫害人物。在他的小说《店员》(The Assistant,一九五七年),《新生活》(A New Life,一九六一年),《修理工》(The Fixer,一九六六年),《房客》(The Tenants,一九七一年)等作品中,主人公大都具有某种内心挣扎。《修理工》也许是他一部意义最深长的小说,故事是根据一九一三年基辅的一个犹太人被控谋害非犹太籍小孩的审判写成的。整个人类社会的不公正制度与一个孤独的犹太人相对峙。尽管马拉默德在创作上确有不如贝娄的地方,可是他在这部小说中对犹太人经验探求的深刻程度则远超过贝娄的作品。
菲力浦·劳思属于比贝娄与马拉默德较为年轻的一代——无论在精神上或实际的年龄上。年轻的犹太作家所顾虑的不再是犹太背景的神秘性,而是他在犹太家庭抚育下的感情势力,他所要对付的问题是自卑感,性的困惑,家庭的束缚等。劳思的成名作《再会吧哥仑布》(Goodbye Columbus,一九五九年)及后来的《放纵》(Letting Go,一九六二年)描写了犹太青年的烦恼。到了一九六九年《波特诺哀的不满》(Portnoy’s Complaint)出版后,他在美国文坛上立了足,成为犹太青年的代言人。波特诺哀的主要问题当然是他的犹太母亲。劳思用夸张手法,混杂了粗俗的幽默与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写出了一部可悲而又可笑的喜剧。他所形容的犹太青年对家中女性压力的恐惧与抵抗是比较典型的。
其他犹太作家基本没有象上述三位那么一心一意地被犹太背景所困。E.L.道克多罗(E.L.Doctorow)的作品就比较一般,没有强调犹太特性。他的一九七一年名作《但尼尔篇章》(The Book of Daniel)叙述的虽是犹太籍的所谓“原子间谍”罗森堡夫妇的故事,但是受它感染的并不只限于对犹太生活有兴趣的读者。一九七五年的《拉格泰姆》(Ragtime)其实是小说化的美国近代史,书中主角有犹太人,也有黑人与富有的白人。一九八○年的《潜鸟湖》(Loon Lake)写的是三十年代一个青年人的工会政治生活。这本书的出版使作者一举成为美国文坛的重要作家。
艾萨克·辛格是到晚年才加入美国籍的,其实他可算是欧洲作家。他的小说完全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的犹太人生活,等于是一部连续性的东欧犹太史。不过于一九七二年翻译出版的《仇敌:一个爱情故事》(Enemies:A Love Story)却写的是犹太人家庭从纳粹大屠杀中逃出后在纽约的生活。
辛格并不是历史小说家,不过他保留了东欧犹太人的想象力,也保留了意第绪语(Yiddish)的文学品质。他用这种罕见的文字写小说,竟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也是一件罕有的事。他的饱含神秘气质的短篇小说实际上比长篇小说更强,更受有识者注意。
又苦又甜、自笑自嘲的喜剧性小说是犹太作家的特点。除了上面所提的菲力浦·劳思外,精于讽刺、幽默的作家还有布鲁斯·杰·弗里门(Bruce Jay Friedman),史丹莱·埃尔金,约瑟夫·海勒等。“黑色幽默”这个名词就是弗里门于一九六五年中所编的新作家选集中首次提出的。他形容“黑色幽默”为“一足在外一足踏在疯人院内的小说”。弗里门出名的小说是一九六四年的《母亲的吻》(A Mother’s Kis-ses)。他在小说中所创造的环境是一个充满种族偏见与反犹太气氛的世界,他的人物就在这个世界中,尽力的求生与应付各种困难。这类角色令人不能不想到鲁迅的阿Q。史丹莱·埃尔金的作品也常采用传统犹太喜剧中的自咎、自馁、自怨、自嘲的黑色幽默。
黑色幽默小说中最出名的当然是约瑟夫·海勒的《第二十二条军规》(一九六一年)。
很多作家不愿将自己作品中的犹太特性被人指为特点。可是事实上美国文坛上犹太作家的作品已成为一种独特的势力。成名、畅销的犹太作家之所以多,不仅在于他们创作的独特、内容的深刻,而且也是因为美国一般犹太人口的知识程度较高,喜爱读书者较多,收入与购买力也较强。
犹太作家成名者不胜一一枚举。诺曼·梅勒也是犹太人,不过由于他的取材的普遍性,不受犹太主题所限,他的创作已超出“犹太作家”的局限。赫尔曼·沃克被目为通俗作家,取材也不限于犹太主题。欧文·肖以他于一九四八年出版的《幼狮》(The Young Lions)成名。他的作品以细节曲折与戏剧性场面见称,一般的美国文学评论家只承认他是个技艺高超的工匠而不认为他是个艺术家。其他犹太作家中稍有名气者有哈维·史瓦陀斯(Harvey Swados),赫勃·哥尔德(Her-bert Gold),马克·哈里斯(Mark Harris),麦耶·勒文(Meyer Levin)等。犹太女作家中,较有名的有葛蕾丝·配莱(Grace Paley)及曾于去夏与黑人女作家阿丽丝·瓦格一起访问中国的梯丽·奥尔逊(Tillie Olsen)。
近年来有三位犹太女作家特别受人注意。一是裘迪丝·劳斯纳(Judith Rossner),她在一九七五年以《找寻古德巴先生》(Looking for Mr.Goodbar)一书而成名,作品还被拍摄为电影。故事以纽约为背景,形容一位知识女性在大城市中的孤寂生活,终而造成悲剧。女主人公白天是天主教学校教师,晚上到酒巴间去找男人。这部小说反映了六十年代的风气。可是这种放荡生活没有好结局。劳斯纳的新著《八月》(August),以一位妇女向心理分析学家讲述的病况做主干,甚得好评,最近又上了最佳畅销书目单。
玲纳塔·阿德勒(Renata Adler)的新作《漆黑》(Pitch Dark)最近出世,轰动美国文学界。《纽约时报书评周刊》以头条登载这部小说的书评。这是阿德勒的第二部小说。她的第一部小说《快艇》(Speed Boat)在一九七六年出版时也很引起文学界的兴趣。她的成功在于不但文章写得好,而且小说中的人物都是影射的文学界同仁。
阿德勒是美国文坛的古怪人物。把她置于犹太作家之内,只不过因她祖籍犹太而已。她的作品虽少,却受读者的欣赏。她于大学毕业后立即被《纽约人》杂志雇用为内部作者(Staff Writer)。她的见解的高明引起《纽约时报》主编的注意,请她当《时报》的首席影评家(当时她不过三十岁,坐了影评家的第一把交椅,成为大新闻)。写了两年的影评,厌了,又回到《纽约人》。后来她又到耶鲁大学研究法律。阿德勒今年不过四十五岁。《漆黑》的问世已把她列入一流文学家之林。
辛茜亚·奥西克(Cynthia Ozick)以短篇小说成名,也精于文学评论,近来出版的甚获好评的论文集《艺术与热情》(Art and Ardor)便是一例。她的新作《吃人的银河系》(The Cannibal Galaxy)是她的第二部小说,但批评家已把她捧为近年来美国最佳小说家之一了。作品是写一个在战时法国经受纳粹苦难的青年,逃来美国后成为小学校长。薄薄的一本小说描写了主人公从逃生后的全部生活和他心理上的痛楚经历。奥西克自称是一个“犹太教牧师(象征的),女权运动者与亨利·詹姆斯的门徒。”这三个特性都在她的著作中显现出来。
青年犹太作家中最出类拔萃的是马克·海尔普林(Mark Hel-prin)。他大学毕业后即向《纽约人》投稿,以短篇小说成名。通常美国短篇小说集很少可以赚钱。由于他高超的写作技巧,《埃立斯岛与其他故事》(Ellis Island and Other Stories)很是畅销,并出了平装本。新作长篇小说《冬季故事》(Winter’s Tale)最近十余星期来都列为《纽约时报书评周刊》及其他刊物之最佳畅销书。可是海尔普林也不是单写犹太题材。《冬季故事》是历史小说,也是未来小说;是写实小说,也是幻想小说。他运用丰富想象力与巧妙的写法,将幻想与现实混合在一起,形容纽约市内十九世纪后期至公元二千年之间的各类人物与生活。书评家将此书评为“极不平常的新书”;“狂妄,荒唐,犹如一个把幻梦、真理、与疯狂的创造力所混合的旅程”。
海尔普林代表新一代的美国犹太作家,他们慢慢地脱离了犹太民族性。《冬季故事》令我们想起后现代主义者意大洛·卡尔维诺与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这些新一代作家挤入了作家之林后,所谓“犹太作家”的称谓也将慢慢地失去意义。
一九八四年一月三日于纽约
西窗漫笔
董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