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成各自的表现,固然音乐离不开音符,图画离不开颜色,诗则离不开语言。但不能说音符的组合就是音乐,不能说颜色的调配就是图画,同样不能说语言的排列就是诗。音乐、图画和诗自有超音符、超颜色和超语言的存在,这种形而上的存在不单含有作者通过这三种媒介的创造,其构成更须借助于鉴赏者的心灵感应。因此,如何把自己艰苦捕捉到的诗意准确而充分地传递给鉴赏者,从而使自己的作品有可能获得更大的审美效果,一直是古今诗人不敢或忘的难题。
但是,音乐和图画通过各自的媒介发挥审美作用的直接性,却又是诗所不及的——诗的媒介即语言显然不及音符和颜色那样直接作用于感官。例如,对于异国的鉴赏者,音符和颜色都无须乎翻译也无从翻译①,而语言却必须翻译也是能够翻译的:这是诗之不同于音乐、图画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诗如能克服语言的隔阂,而在另一种媒介形式中保持其固有的光电效应,它发挥审美作用的深刻性又将远为音乐、图画所不及。用外国语言写的外国诗,对于不懂这门语言的读者,几乎可以说是不存在的;但如经过歌德所谓“媒婆”式的翻译,让异国的读者略窥一下原作被“出发语言”所掩盖的风姿,这种外国诗往往会比外国音乐、外国图画产生深刻得多的审美效果。这样说,没有意思贬低音乐、图画的美学价值;仍然是想证明,诗可以超脱其“行之不远”(和音符、颜色相比)的语言媒介而直接诉诸心灵,诗人和读者之间本来存在着心心相印的关系。不过,这种关系不可能是人为的“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之间的关系,而应当是天然的普通人和普通人相互理解的关系,因此它即使在“归宿语言”并不十分理想的情况下,也不致为任何时间上或空间上的天堑所阻隔。我们可不就是这样爱上了但丁、莎士比亚和歌德的吗?我们可不大都是通过译文仰望这些大诗人,最先感到陌生,接着忽然出现惊喜,后来一步步觉得亲切起来的吗?
至于不是用外国语言写的,更不是由外国诗人写的——而是由我们的同胞用我们自己的现代语言写出来的海外诗(近年来我们读得越来越多了),情况就更是如此。对于这些海外诗,唯其诗人和我们共用一个母亲的语言,根本用不着翻译,我们反而会在更大的程度上感到陌生、惊喜和亲切。越是熟悉这种语言,便越会为这种语言所表现的疏远的“存在”感到陌生;越是从陌生的印象中偶尔发现相通的情趣,便越会感到近乎“他乡遇故知”式的惊喜;越是对惊喜的感情成分有所领悟,便越会对作者感到亲切了。
以上就是我读了海外诗人郑愁予先生的诗作之后油然而生的一些断想。
郑愁予先生的诗作,一开始令我们感到陌生,是不足为怪的。生活环境不同,生活方式不同,对诗的生态或性能的理解也随着有所不同。对于愁予先生,诗是个人情操的修养和风骨的锻炼,是他的世界观和世界感的独特表现,是他的惨淡经营的名山事业。对于我们,诗又何尝不应当是这样?但是,我们和人民的关系毕竟更直接一些,人民对我们的要求毕竟更严格一些。因此,我们比较习惯于用直抒胸<SPS=1437>的方式,来表现我们生活里本来就有的诗。几十年来,特别是近十年来,我们已经出现不少优秀的诗人,他们带着显然不相同的个性,从我们几十年的奋斗、挫折和成就中,从我们人民几十年的欢乐、苦恼和希望中,一一提炼出不少优秀的诗篇。这些不妨归之于现实主义的诗篇,就其已经到达并有可能进一步到达的深广度而言,无疑加固了诗人和读者之间应有的心心相印的关系。不容讳言,同时也有不少浮泛庸熟之作,由于选材局促和手法单调,又往往不免限制了我们的读者对于诗的趣味和判断。美学研究的原则当然不能是“我欢喜的就是好的,不欢喜的就是坏的”,问题在于对有关作品“我”为什么“欢喜”或“不欢喜”,以及我的“欢喜”或“不欢喜”究竟对不对,或者够不够。然而,形象思维的表现繁芜难辨,而必要的逻辑思维如有不足,一般读者对于生疏的文学现象,便往往难得象专业批评家那样通达,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正是这样,愁予先生的精雕细刻的艺术态度——
“恕我巧夺天工了
我欲以诗织锦……”或者
“恕我以诗织锦
我欲巧夺天工了……”(《小诗锦》)
对于我们便实在显得相当陌生了。
我想说的还不止这一点。我觉得,更可能使我们感到陌生的,是诗人对于自然的态度,或者他和自然的关系。古往今来,自然一直是诗人们离不开的主题之一。有的诗人离自然近一些,有的诗人离得远一些;但无论近一些或远一些,无论在自然之外或在自然之中,他们大多数只是在观察自然,体验自然或者模拟自然。愁予先生陪着他的诗到过深山,到过大海,到过“边塞”,到过“燕云”,他的诗没有做作的“拟人化”,也没有冷漠的“自然化”,而是通过变幻的意象和跳跃的情绪,努力将诗人自己和自然合而为一。追求人与自然合一,在中外诗歌传统中也并非罕见,只是真正达到则谈何容易。其实,这种境界不可能是一种简单的努力的结果,它终归离不开诗人作为一个社会人的艺术和哲学,而且在他的作品中,艺术和哲学终归要多于他所希望与之合一的自然。所以,他在“山居的日子”里,“每夜……立于风吼的峰上”,总想“唱啊,这里不怕曲高和寡”;但接着他在“崖上”,又不得不悲叹:“果真你底声音能传出十里么?与乎你底图画能留住时间么?”愁予先生在诗中以之与自然合一的,除了他的艺术和哲学外,还有她对故国山川的朦胧的眷恋,还有他的个人遭际及其派生的微含忧伤的温情。这一切,加上他对西方现代手法和中国古典手法的交错运用,都可能使国内年轻的读者感到陌生。但,这种陌生感未必完全限于鉴赏习惯,称作一种感情的“落差”,似乎更恰当一些。
好在诗的流域是广阔的,“落差”只是局部的暂时的现象。诗人和他的读者之间,除了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的本能关系外,毕竟还有一个共同的祖国之于他们,象地球之于物体一样,具有同等的引力。因此,读着愁予先生的诗作,我们会逐渐失去陌生感,进而不时感到惊喜了。使我感到惊喜的(我只就个人的感受而言),倒不是他那在海外烩炙人口的名句:
“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错误》)
也不是那奇异的令人叫绝的想象:
“每夜,星子们都来我的屋瓦上汲水
我在井底仰卧着,好深的井啊。”(《天窗》)
这些名句诚然是“美丽”的,但美丽的不一定就是动人的。毋宁是一些象儿时吃惯了的山里红一样无与伦比的天真的意境,真正令我惊喜而心醉。诗的审美效果必须借助于读者的心灵感应,我敢以自己的经验来作证。每当我读到《除夕》的后半段:
“这时,我爱写一些往事了:
一只蜗牛之想长翅膀,
歪脖子石人之学习说谎,
和一只麻雀的含笑的死;
与乎我把话梅核儿错掷于金鱼缸里的事。”
我总相信任何地方的读者都会和我同感:这不就是我们每个人一逢除夕都会发现即将逝去或逝去已久的童年吗?我们就这样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地和诗人相遇了。但愿不是“相遇于一小站”的两列车里“同落小窗相对”的“久违的童侣”。
果然,诗人和我们越来越近了,当他象老水手一样,翻起所有的记忆,突然记起儿时故乡的雨季的时候;诗人和我们越来越近了,当他“喜我顿悟于往日的痴迷,从此反复地、反复地哼一阕田园的小曲”的时候;诗人和我们越来越近了,当他在边界酒店产生了那“伸手可触及”的“美丽的乡愁”、“一步即成”的乡愁的时候。但最使我感到亲切的还是,他几次同友人闲谈“还乡的方式”,总要建议说:“拉<SPS=1392>回去。”(《一○四病室》、《<SPS=1392>手》)——读到这里,我总忍不住想插嘴:“愁予先生,咱们一齐来拉吧,故乡的春水是不会使浪子柔弱的。”
前几年,郑愁予先生曾经回到大陆来,作过一次走马观花式的旅行,并在北京新侨饭店和我们聚会了几小时。那时因他行色匆匆,未能深谈,至今还引以为憾。我期望有一天,诗人们能够重聚一堂,从容地谈谈汉诗,谈谈它在世界文学史上的地位及今后的发展方向。不论同希腊、罗马、印度以至英、德、法、俄等西方文学大国的诗人们相比,我们的先人从屈原开始,几千年来对人类文化作出了独特的毫无愧色的贡献。今天的汉诗作者们同各国现代诗人们相比,恕我狂妄了,我以为也是毫无愧色的。当然,汉诗的问题还不少,不论在实践上还是在理论上,都还需要我们继续努力。但是,诗的天赋,诗的潜力,诗的生机在我们伟大的祖国是丰饶的、雄厚的、茂盛的,汉诗今后一定会对世界诗坛拿出优异的成果,其中不会没有海外汉语诗人(包括郑愁予先生在内)的劳绩。
郑愁予先生在海外的知名度已经很高了,但国内的读者对他还不够熟悉。现在,友谊出版公司准备出版一本《郑愁予诗集》,我乐于为它作评。不敢有探骊得珠的奢望,只不过相信善于含英咀华的读者都会在这些缤纷的意象和蕴藉的语言后面,感应到诗人的一颗赤子之心。
一九八四年植树节
(《郑愁予诗集》即将由友谊出版公司出版)
①当然,从广义的超形式的审美价值观来说,音符和颜色也是可以翻译的。例如,在某些大师手里,音乐可以“凝固”而为建筑,图画可以变得“听得见”,等等。
绿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