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孤平”有其定义,是指五律中“仄平”脚句之第一字(七律中“仄平”脚句则为第三字)用了仄声字。
这是严格的定义。那么为什么说这样就是犯了“孤平”呢?因为“仄平仄仄平”或“仄仄仄平仄仄平”这样的句子,除末字外,其余四字或六字中只有一个平声字,这个平声字的前前后后都是仄声字,把这个平声字孤立起来,这就造成声律上的偏颇,在听觉上造成不悦耳、不协调的感觉。(当然是就近体即律诗的要求来说。)所以说“孤平”为诗家之大忌。
据此,则我所举的例子毛泽东诗句“坐地日行八万里”(仄仄仄平仄仄仄)也属同一情况,即一句中一个平声字的前前后后都是仄声字,造成听觉上少起伏、不悦耳、不和谐的感觉。这与“孤平”属于相同性质的毛病。我认为,从广义上说,称之为“孤平”亦无不可。又,符合定义的“孤平”句末字均为平声(因都是对句),而毛句(“坐地……”)则末字亦为仄声(因是起句)。所以我说“孤得彻底”云云。
从严格的治学要求来说,钱文有理有据,讲得是对的。我“谨闻教矣。”并向他表示感谢。
《关于诗韵的通信》一文将收入拙作《萱荫阁诗抄》一书中作为附录,其中关于“孤平”的议论也作了修改。
读者·作者·编者
屠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