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三十八岁作家的著作被誉为“金融界惊险小说”,原因是书中的主角和事迹,都是阐述金融王国中角色的。他们从穷瘪三起家,手中持枪而成为金融王国的支柱,玩弄军火交易是他们做买卖的主要内容,而战场则在董事长会议室里。他的每个小说都以美国为背景。据作者自己的解释:“敢于冒大风险赚大钱的企业家和金融巨头,才是今天的惊险人物。西部的拓荒时代已经过去,今日的牛仔英雄无非是冒险的石油开采家和发起电子计算机公司的企业家。”苏立兹之熟悉企业金融界中的曲折情节是因为他本人就是一位大走红运的企业家。
苏立兹的父亲是个罗马尼亚的移民,在法国建立了一家不大不小的金融企业。作者九岁时,父亲便故世了。由于遗产的纠纷,苏立兹分文未得,不得不在十五岁时离家出走谋生。他到过西班牙当小工,在以色列集体农场干长工,还充任过拍摄电影的助理。他到处追寻“自由”,逐渐发现只有手上掌握了大量的金钱,才能买得“自由”;等他回到法国,他的思想集中在单一目标上。他看到在法国几乎人人是某种积习成癖的收藏家,便以二百元创立了一个“钥匙圈俱乐部”,到十七岁时便成了法国最年轻的收藏家。到十九岁就成了一位有五十万元资产的富翁。
他自己则开设金融信息咨询公司,业余时间就写金融故事。他善于掌握金融交易的第一手资料,而又有才华把这些惊人的大买卖写成动人心魄的小说;对他说来写作小说已不成其为小说家的专利了。他说,“我的小说内容大都是真人真事——包括我亲自交往的或是从书刊中读到的。不少故事是我亲身经历的戏剧性的金融世界的风波。”
苏立兹说,《钞票王》一书在美国出版,不仅是打入一个新的市场问题,而是“我一向喜爱美国,要不然我也不会把故事的背景设在美国了。世上再没有比这个国家更有机会来实现真正梦境的地方了。”
在《钞票王》里,苏立兹以西方金融界最高层的纵横捭阖的交易为背景,叙述一个从纳粹集中营中死里逃生的神秘人物克里姆劳的身世,以及他如何胆大包天爬上金融王国的宝座。
克里姆劳的理财手段完全在于他的独特才能和敢于冒大风险的胆量。作者以社会调查分析的笔法细致描写克里姆劳在纽约如何以经营小报摊起家,利上加利一直发展成为握有一千八百六十七家公司股权的巨商,其中既有拉斯维加斯的豪华赌场,又有数万吨超级油轮,广大的地产,无数石油开采权和黄金股票。
《钞票王》的故事始于一九四五年奥地利茅特豪森集中营。才十七岁的克里姆劳半死地躺在满洒石灰的万人坑里;他终究没有死,抱着唯一的信念——复仇,逃出了集中营。他找到了那个残杀他父亲的纳粹凶手报了血仇,便摒挡一切动身去美国,建立他的金融王国。他以“无比的雄心”打入纽约华尔街的地产买卖圈子。当时地产业已濒临破产边缘,各个地段都是些又小又破旧的贫民窟建筑,一般地产业主弃而不顾,群向纽约市区更有发展前途而地段宽敞的场所投资。克里姆劳借到了二十三万五千元,买下华尔街一处正待造房的空地,然后又转手卖掉,以交换另一机构的一块空地。他以这种看准涨势的方法,换得多处价格低廉的空地,同时利用六十三家银行与保险公司的贷款使华尔街的地皮无法流入外来的买主手中。这样在十个月的时间内,经过多次倒卖,他竟获得盈利十二亿元之多。
他现在已是个财大心细,颇具胆识的金融家了。不仅在事业上如此,在个人生活中也以善作惊人之举而压倒对手出名。某次他突然向一批瑞士银行家要求立即提取百元票面的一亿美元现款。银行家们连忙向各处保险库搜集现钞以满足他的要求;不料等成捆钞票送到他指定的地点后,他却和其女友当众点火焚毁;从此他在金融巨头之外又多了一个钞票大王的令誉。
克里姆劳最后操纵了世界最大的金融王国。他通过一系列错综复杂的托辣斯协议,终于在大油轮,石油开采,黄金买卖,房地产,甚至开设赌场等等方面,掌握了大量的经济实权。可是尽管他已成为大财阀,他个人的生活始终是个谜。他的真面目只显露在极少数的“亲信”之前。他的姓名从不见报,他连任何文件也不签署。他不宣布自己的真正国籍,旅行时使用的护照全用假名。有时连续几个月不露面,据说是隐居在南美洲亚马逊河流一带的森林中,投奔印第安人某一酋长,充当义子。
后来克里姆劳读了亿万富翁D.K.路德维希的传记,为了模仿路德维希的作为,便在南美洲买下几百万公顷的土地,准备建立一个理想中的乌托邦。他既具有政治家的远见,又有巨商的生意眼,他正孜孜不倦地聚合种种力量,以便有朝一日在联合国组织中,产生一个他所梦想的新国家——这将是他第一次公开献身的事业。
写作原来是作家的专业,近几年来则各项人物如电影明星、卸任总统等,纷纷写自己的传记或家史,以此扬名;现在则连大财阀也来写小说了,说明写作已不是作家的专业,那末将来作家的地位应该怎么样呢?难道写作一行也会象通货膨涨似的发生世界性的危机吗?
(Paul·Loup Sulitzen: TheGreen King,Lyle Stuart Inc,1984,488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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