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势逼得研究者另启思路,另谋格局。对中国戏剧文化作历史考察似乎是尝试之一。余秋雨作为尝试者,近几年已默默结撰了几本专著:《戏剧理论史稿》、《戏剧审美心理学》行世之后,继有新版《中国戏剧文化史述》出版。他曾于书中自忖:“怎样才能算是对中国戏剧文化的正确勘探和严肃体认呢?”回答是:1.在系统的历史梳理中获得体认,2.在广阔的文化视野中获得体认,3.在与观众的密切联系中获得体认。这正是他写作几本书时的思索方向。读其书,并非好借了快刀去斩乱麻,结论也许尚未清晰,结论如何也许并不很要紧,但显露出一种新的思维方向和把握问题的方式,亦能有所启迪。
粗看起来,本书与以往中国戏剧史著述的体例并无不同,史料的整辑,流变形态的重建,对发展规律的参互搜讨都是历来有之的。那么异军突起之处是否就在于“文化”二字呢?仅仅标出“文化”,显然意思不大。区别在于:倘将戏剧的历史形态置于一个较深广的文化背景中,以一种较自觉的综合的眼光加以审谛,便可能会对戏剧的本体构成(特定符号体系)和审美关系产生新层次的理解。戏剧与文化的关系,如果仅仅作外部的衔接,尚不足以显露新意,然而如果把它们在互生互动、相为渗透制约的层面上加以联系,中国戏剧文化的旨义便出现了。这是一种“亚文化”——中国文化中的一个符号层次,它是以艺术象征来获得并传递的。我们可在本书中感到,戏剧兴衰不仅承受着文化思潮嬗变的影响,而且这一戏剧文化体本身就具有复合性、通则性。因此从变异中可以找到共同的东西,找到“多因”与“公因”的联系。
说到文化,实在是堂庑甚大。如果着眼于人类在历史生活中的模式,那么本书在述及戏剧文化时,比较注意潜隐的模式和指引行为的模式,这是与以往的描述偏于外显的行为模式有所区别的。所谓潜隐的、指引行为的模式,是指谓组织性的知识体系和信仰体系,一个民族通过这种体系来构建他们的经验和知觉,规约其行为,决定其选择。例如王国维在评价元杂剧时说:“以其自然故,故能写出当时政治及社会之情状,足以供史家论世之资者不少。”他所说的“自然”,本书充分加以展析,并阐述为元杂剧中主体文化精神的两大主调:倾吐整体性的郁闷和愤怒、讴歌非正统的美好追求。并且从形象中归纳出反映着民族文化传统规程的中国戏剧传统规程,如后世不断重温的“法治之梦”、“缅怀之梦”、“团圆之梦”。确实,“梦”,不断成为前代戏剧的主题性格,这显然是与社会生活、心理结构与审美理想的文化陶塑分不开的。我与作者有同感,当我们面对先人的戏剧遗产时,切莫把它们当作陈编故纸,那里面有诗、有血、有泪、有历史沧桑和哲学教训。它们以文化精神的载体形式和思维现象的轨迹流衍在历史反思中。于是古远的事象变得近切了。
当然,对戏剧文化作整体深刻的体认,此书尚显粗疏匆忙。历史重建的“空白点”还多,作通史也难免有不得不马虎过去的地方。这倒也说明,专题或“单元”的研究似应作在前面,现在有了一个整体勾勒,更显出许多可“垦殖”的地片。本书的精彩处也多表现在对作品内涵的分析、叩询和比照上。如谈到《赵氏孤儿》,他把伏尔泰和歌德受其启发后写的《中国孤儿》、《埃尔伯诺》牵来比较,谈到《蝴蝶梦》,与布莱希特的《高加索灰<SPS=0860>记》参见异同,从处理差异中可看出不同的民族心理习惯与人文背景。同一类主题和题材,到了不同时代,不同剧作家手中,选择和处理方式也颇能窥得历史演变、文化价值浮沉的消息,如对“公案戏”、“悼亡戏”的分析,对“爱情戏”(《西厢记》与《望江亭》、《牡丹亭》等)的比较,对“历史兴亡戏”(《鸣凤记》、《清忠谱》、《桃花扇》等)的比较,以及对封建伦理道德戏的批判,读来都细致有味,或可见独具只眼、骨间着肉,虽说远不够“知通统类”,但注重各个层面的联系和纵横比较,足以说明是治文化史的大可回旋之地。
余秋雨的研究出入于戏剧与文化之间,他所采取的历史方法势必要求在进一步的挖掘中加强考索之功、批评之旨。困难大,潜力也大。对中国戏剧文化作一些反思,虽然不能给“危机”提供“速效丸”,但对改进我们的知识和观念系统,则有“长效”。戏剧理论家应该“把自己钟楼上的钟敲响”,呼唤着使古人不能任其先声的新的戏剧文化精神。
(《中国戏剧文化史述》,余秋雨著,湖南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五年十月第一版,2.65元)
品书录
吴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