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的政治化和政治的伦理化,是在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下必然产生的现象。中国的封建君主专制主义是一种最典型的、君主家天下的人治主义。中国古代的思想家大都认为,执政者,主要是君主,在政治生活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一言可以兴邦,一言可以丧邦。对此,刘泽华先生写道:“一言兴邦、一言丧邦毫无疑问把复杂问题简单化了,过分夸大了执政者的作用。但在君主专制的时代,这种说法也还有一定的历史根据。君主的一念之差常常会造成不同的后果。”(346页)因此,古代思想家纷纷到执政者主要是君主身上寻找治乱的根源。与法家把国家的兴亡依托于君王玩弄法、术、势功夫之深浅不同,儒家把社稷之安危系附在君王个人的道德品质上,对君王提出很高的道德要求。这就把统治和被统治、服从和被服从的权力压迫和制约的政治关系,偷换成上行下效的道德感染关系(347页)。《大学》更明确地提出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伦理政治纲领,把统治者的道德修养作为政治之本,这“犹如石投水中引起环形水波一样,个人是政治的波源和中心,从而把个人的作用抬到无以复加的高度。”(356页)
儒家倡导伦理政治的目的和作用主要有二。其一,规劝和告诫执政者特别是君主,企图把他们的行为纳入符合封建统治阶级根本长远利益的轨道上来。在儒家中,甚至也不乏有象范仲淹那样由忧国忧民而忧君的仁人志士。但是,在君主专制主义的条件下,儒家除了从道德上规劝告诫君王,还能做些什么呢?而且,即便只是如此,也往往要冒着身首异处、九族株连的风险了。在对君主没有任何制度的权力制约的情况下,儒家的道德说教只不过是一席软弱无力的空谈。历史告诉人们,除了个别例外,绝大多数皇帝都是荒淫无度的无耻之徒。 更重要的是,其二,儒家把封建政治伦理化,给血腥的专制统治抹上了一层温情脉脉的保护色。中国封建政治经济的浓厚的宗法特征,又为这层保护色提供了适宜的背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在这里,统治和被统治、服从和被服从的政治关系被比附为家庭的父子关系。显然,对于被统治者和服从者的伦理政治规范,都带有强制的特性。至于统治者尤其是最高统治者皇帝,历来大都奉行“阳儒阴法”之道,深宫弄权术,朝廷讲仁义,集刽子手和牧师于一身。而儒家的伦理政治学说,正是为刽子手披上一身庄严的道袍。历史表明,封建统治阶级的这套欺骗把戏一直屡试不爽,叫座得很;最明显的表现莫过于两千年来不绝如缕的盼望“好皇上”、“大青天”的社会意识,这种意识固然体现了劳动人民求生存的愿望,但更说明他们的麻木,受骗上当而不自觉的麻木。儒家的伦理政治说对于受剥削受压迫的人民来说,无疑是鸦片大麻;但对于封建专制制度的维持,确实不失为一剂良方。它仿佛从道德上制约了君主的专制统治,但实际上它的政治效果是强化了这一统治。正因为如此,儒家才一直受到封建统治者的垂青。圣贤祠内,非儒莫入。而敢于无情揭露君臣、君民利害关系的法家,却没有一人捞到圣人的牌位。这是因为“在封建社会,虚伪比真实更有用,更着帝王的喜欢。”(312页)
当然,执政者或政治家作为一种社会职业,就当有相应的职业道德——政治的道德。而且,由于执政者比一般百姓担负着更大的社会责任,使用着更多的权力,社会对他们的个人道德品质提出更高的要求,也是理所当然的。我想,生活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下的人们,不会反对、反而强调作为一种职业道德的政治的道德,但应当坚决摒弃把政治伦理化了的伦理的政治;因为后者必然意味着:“撇开制度、政策而突出人,特别是把道德品质作为(政治的)首要条件,既不切实际,又常流于欺骗。”(347页)
不了解中国封建道德,就无法撕破遮盖在中国封建政治上的面纱,也就无法了解中国封建政治的残忍;而不了解中国封建政治,就无法透视到中国封建道德的底蕴,也就无法了解中国封建道德的虚伪。两者反为表里。人们不可能撇开其中一端,而求得对另一端的深刻认识。而刘先生的《先秦政治思想史》则为我们提供了对二者的深刻认识。
(《先秦政治思想史》,刘泽华著,南开大学出版社一九八四年八月第一版,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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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