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作家能够靠了一部自传而突然扬名。托比阿斯·沃尔夫(Tobias Wolff)的《这个孩童的生活》(This Boy’s Life)于今年一月出版后,立即受《纽约时报书评周刊》的封面评论,引起读书界注意。我想原因有二:一是他的生活的传奇性,一是他的文笔的精湛。他写得一手好文章。十年之前,他的哥哥杰夫瑞·沃尔夫的自传《行骗能手》出版时也同样受到好评。把两本书相并而读,我们可看到一个当代美国家庭的立体型的演化。哥哥随父亲居住在美国东岸,弟弟随母亲居住于美国西岸。杰夫瑞自十四岁起直到普林斯顿大学四年级时,不知母亲与弟弟住在何处,因为离婚的父母长期没有保持联系。后来《行骗能手》于一九七九年出版,杰夫瑞收到母亲来信,纠正书中的错误。读了托比阿斯的《这个孩童的生活》后,她对两个儿子的成名很有自满的感觉。父亲则已经去世。托比阿斯现在纽约州的西拉库斯大学教导写作,婚后已有两个儿子。他的童年生活是很惨苦的,五岁时随了母亲离开父亲后,因为母亲所交的男友都不务正业,母子到处流浪,最后在西雅图附近一个小镇定居,他在街头学来自我残存的技能:打架、欺诈、偷窃、赌博、撒谎。可是他的写作本能显然不变。加入陆军在越南服务一期后,他进入了《华盛顿邮报》当记者。这个职业锻练了他的写作,他开始发表短篇小说,终于一九八○年被西拉库斯大学聘去教导写作与文学。他的自传是于一九八五年开始执笔,当时他年四十岁。
哥哥杰夫瑞的经历却大有不同。他的童年生活是中上阶级的,在普林斯顿大学毕业后,他也在新闻界任事。一九七一年,他升为《新闻周刊》高级编辑,薪资不低。不过他甘愿辞职,专心写作,携了家眷去法国居住。一九六九年时,他曾出版了第一部小说《欠债》(BadDebts)。不久他的父亲去世,他遗憾从不曾将妻儿介绍与父亲相见。《欠债》主人公的性格以父亲做模型,而他一直对父亲行为感到羞愧。现在父亲去世,他充满悔恨与自责心理。某晚他坐在法国住所的浴盆中,突然泪流满面,不由自主。他立即取了笔纸,就在浴盆中开始记下那个晚上他听到父亲去世之讯后的感想。他不断的写下去,浴盆的水冷了,他也忘记了妻子所准备的晚餐。五年(其间又出版了两本著作)以后,他与兰登书局编辑相谈时,突然心血来潮,说是他下一个写书计划有关他父亲的生平。《行骗能手》于一九七八年完稿,第一章与最后一章就是他在浴盆中的笔记,几乎一字不改。
父亲名阿瑟·珊缪尔·沃尔夫,别号众多。他行骗为生,主要是为要维持奢华的生活。他伪造文件,开空头支票,偷窃汽车。他衣饰华丽,手头阔绰,喜爱饮酒。某次他伪造了大学文凭与履历表,竟找到一个航空工程师之职。在大战后的兴旺航空工业中,他甚至升任了行政高职。但是西洋镜终被拆穿,他多次被捕,坐了三次牢,两次婚姻皆告失败。
阿瑟·沃尔夫的父亲是犹太籍医生,因此他的出身并不贫寒,曾多次被学校开除,也从未在军中服务。虽是犹太裔,他向杰夫瑞与托比阿斯的生母求婚时,自称乃是圣公会教徒,耶鲁毕业生,英国皇家空军战斗机驾驶员,曾在战时法国与南斯拉夫山区干过敌后情报工作。他虽然对自己儿子也常吹牛扯谎,但是杰夫瑞说,“我完全爱我父亲”。杰夫瑞虽然生活不定,却有一个“快乐的童年生活”。他的写作《行骗能手》无异把他父亲复活了。但是有一点他不能原谅:父亲的否认犹太血统。杰夫瑞说他本人不忘祖裔。托比阿斯乃是天主教徒,那是因为他随爱尔兰裔母亲而成长的缘故。他的童年生活并不是快乐的。少了父亲,任何儿童会有不安全之感。而他的母亲似乎无福遇到可靠的男人,再嫁后的丈夫酗酒而少情感。托比对他继父没有好感,寂寞得很,十三岁时,他与正在普林斯顿大学上学的哥哥通了电话,开始通信。写信成为两兄弟的写作练习。不久,住在加州的父亲邀他们一起赴加州团聚。虽然他保证付儿子们的飞机票,杰夫瑞没有收到,改乘长途巴士。他说能与弟弟重聚,极度兴奋,但是他到了的那一天,父亲因精神崩溃而入医院。兄弟俩每晚长谈。那个夏季,他们重拾过去几年来失去的日子。哥哥对弟弟影响很大。托比写道:“杰夫瑞是我所遇到的第一个把读书目为人生要事的人。我那时已有要当作家的意念,不过我从未与一个爱书的人在一起……”杰夫瑞写道,“从那时开始,托比与我就保持密切联系,从不间断”。
两个兄弟既然都是作家,有时不免互相竞争。今日他们在谈到“打字带故事”时还是感到有趣。一九七一年时,杰夫瑞(时年三十三岁)取得古根汉姆基金会的资助,在罗马过着相当舒服的写作生活。托比正在欧洲游历,途过罗马,在哥哥家暂住。其时正值杰夫瑞文思枯竭,不能创作。托比乃借去了打字机,在他房内连日打字写作。做哥哥的不免有些妒意,但是毫不声张,直至托比告别之日,杰夫瑞问道:“你不是忘了什么?”他说打字带在意大利很贵。托比后来写道:“他给了我一张令人难以置信的帐单:打字带一条,大洋五十元。”
两个兄弟的生活经验的不同,但终而异途同归,同样成为美国文坛的新星,都在大学教导创作,令人不可思议。杰夫瑞在普林斯顿毕业后,去土耳其任教职二年,获富布赖特奖学金在剑桥进修,回美后也在《华盛顿邮报》当过记者,在《新闻周刊》当过编辑,写过小说,现在布兰达斯大学任教。托比阿斯没有进过大学,靠做零工为生,加入陆军后学了越南语,曾在越战中服役。战后去了英国,自学拉丁文与法文,竟得考入牛津大学。回美后,也曾在《华盛顿邮报》当记者。可是他的兴趣不在奔跑采访,不久就被革职,幸而在史丹福大学取得一份写作研究金。他于一九七六年在《大西洋》月刊发表第一个短篇小说《吸烟者》,写作生涯的前途就因此而定。
他与另一青年作家雷蒙·卡佛(Ramon Carver)的友谊也于此时开始。他们所写的都是有关自己的生活经验。卡佛于去年逝世,对托比阿斯打击很大。托比自称有良好的记忆力。《这个孩童的生活》自传的动人,乃是因为作者采用小说的技巧;轶事、细节都有改变,使一部回忆录成为小说的样式,有戏剧场面,有对白。它与杰夫瑞的《行骗能手》传记分析性的剖解,又有不同。把这两部传记相并阅读,一个美国家庭就立体型的体现出来。近年来很多作家都在写自传,我对沃尔夫兄弟的自传更感兴趣,就是因为他们奇特的父亲,奇特的培育过程。更奇特的是两个陌生人(童年)都成为了作家。
西窗漫笔
董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