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作家地位的顶峰是成为法兰西学士院院士,它虽然成立至今已三百五十多年,却非但魅力不减,而且还越来越有钱,所以很久以来院士便成了青年作家的奋斗目标。一旦穿上院士的绿色制服,稿酬倍增自不待言,即使不再写作也毫无问题,就是院士去世,他遗孀的生活也有了保障。除了工资和车马费之外,凡是市政厅的宴会、上流社会的鸡尾酒会、戏剧或影片的首映式、各种展览的开幕式等等,都要请一两位院士光临,只要他们愿意,仅此一项便可以一年到头吃喝不愁。当然院士们决非大吃大喝的平庸之辈,所以越是来请的人多,他们的架子就越是一个比一个大。
院士毕竟只有四十名,而且非要去世才能让位,当不上院士的人便只能退而求其次,先在名目繁多的文学奖上大做文章。笔者对法国文学奖已有介绍,不妨再补充一些花絮。龚古尔奖和雷诺多奖等都在十一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一颁奖,所以法国一到秋天就热闹非凡,报刊上琳琅满目地登载着评委们的照片。评委们不领车马费,颁奖时自己还要付午餐费一百法郎和一笔小费,但是他们不但手稿可以卖钱,作品可以出袖珍版,而且退休后的待遇也比其他人都高。
法国文学奖的特点是多得不计其数,像由加拿大资助的法语大奖(四十万法郎)等数十种巨额奖金固然可以使作家直接受惠,但其他数额较小的文学奖也可以使书的销量直线上升。法国大小城市和公私企业都争先恐后地为文人设奖,例如小城布里夫就邀请过诗人让·塔尔迪厄和希腊语学者雅克利纳·德·罗米叶,分别授予他们法兰西语言奖十万法郎,它们这样竞争是为了吸引工商业投资或扩大市场,而坐收渔利的当然就是作家。文学奖的名称花样翻新,无奇不有,例如马伊斯一普罗金一科南奖专门授予“用浪漫主义方式撰写的古典主义诗歌集”。甚至连无名作者也能够获奖,“信奉基督教和不过问政治的、年龄在五十岁以上的随笔作家的无名作品”可以得到阿拉姆·萨亚巴里安奖。法兰西学士院由于三百多年来接受了无数遗赠,出于对某位捐资者遗嘱的尊重,至今还保留着一种奖金授予“对主人忠诚的仆人”,因为形式虽已陈旧,钱却不会生锈。作家俱乐部专门有统计千百种文学奖的电脑,以至于有人前来咨询,以便根据可能获得的奖金种类去撰写作品!
人们知道过去法国的作家要靠王公贵族资助,实际上现在政府通过法国文人中心发放的资助要多得多,仅以一九八七年为例,直接发给作家的补贴为一亿两千六百万法郎,而各个出版社则共获得两亿三千万法郎的贷款或补助金,文人中心还为各图书馆购书四亿九千四百万法郎。无论是小说家、哲学家、诗人或翻译家,每年都有一些人经过考试获得一年的休假补贴十万法郎,或创作补助费五万七千法郎。为了扶助地方文化事业,有些文化中心会接待来自各地的作家,他们可以住上两三个月并领取多至十万法郎的津贴。
法国人喜欢名誉,作家也不例外。目前作家的勋章有三种:荣誉勋章、法国勋章和文艺勋章,每种勋章分为三级,第三级最高。理论上文化部长有权每年颁发一级勋章三百枚、二级勋章九十枚、三级勋章三十枚,但实际数字要多一倍。密特朗总统与作家们交往密切,喜欢在授奖时亲自为他们披上红色的绶带。这类勋章有时也颁发给外国作家,例如格雷厄姆·格林、乔治·西默农、阿瑟·密勒等等。反过来,法国作家也乐于接受国外的荣誉,例如莱维·斯特劳斯就是世界上十九所大学的名誉博士,法兰西学士院的常任秘书莫里斯·德吕翁的胸前则挂满了从希腊到意大利、从塞内加尔到墨西哥的许多国家的勋章。密特朗总统不仅经常看望和接见作家,而且请他们当顾问,陪同出访,还委派他们到外交使团任职,以至有一次要派作家孔拉德·德特雷去马那瓜时,才发现他不是法国公民而是比利时人,只好让他补办了加入法国籍的手续。
有不少作家是评论家,每星期都要收到十来本由出版社题赠的新书,由于其中许多书不属于他们自己的专业,放在家里又占地方,于是有一个书店专门收购这类书籍,定期派一辆小卡车到他们家里去装运。书店老板要费不少力气去掉出版社写在书上的题字,但通常要压价百分之四十,所以有利可图,而作家们仅此一项每月也可增加一千至五千法郎的收入。作家们除了在纳税方面享受优惠之外,还可以通过法国联盟或外交部组织到世界各地讲学,不但旅游不用花钱,而且还因为宣传了法国的语言和文化而领取报酬。
总之,作家在成长的道路上自然是需要艰苦奋斗的,但是小说里那种作家在狭窄的阁楼里饿得半死的形象,现在已经被人们遗忘了。
正由于法国作家的社会地位有如此的隆遇,因此,冒牌作家——文抄公——也不断出现。
去年由波格丹诺夫兄弟发表的畅销书《上帝和科学》被发现是一部剽窃之作,在丑闻之多已成传统的法国都轰动一时。法国《读书》杂志为此进行了一番调查,并在第一九六期(一九九二年一月号)上公布了调查结果。确实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法国的文抄公还大有人在。
六十三岁的弗朗索瓦—乔治·德雷菲斯可谓声名显赫:他是文学博士,斯特拉斯堡大学的历史教授,该城日耳曼研究中心主任和政治研究所所长,最近又被选定为巴黎大学教授。他去年年初在佩兰出版社发表的专著《维希的历史》引起了强烈反响,却没有一个批评家发现他是剽窃了四位同行的著作,因为他大段抄袭而从不注明出处。不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有个叫吉尔贝·布洛克的人,退休在家专门研究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破译史,不仅熟悉有关二次大战的著作,而且目光特别锐利,立刻就识破了这本书的真相,并且由此及彼,发现德雷菲斯的其他作品也多有抄袭之处,终于使他声誉扫地,不得不赔偿被剽窃者和出版社的损失。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出版该书的佩兰出版社,前年就出版过一本《剽窃者辞典》,而德雷菲斯的工作场所,地名竟是“作家之路”!
八十一岁的保尔·古特在五十年前就放弃教职专事写作,已经发表了几十本书。最令人钦佩的是他年事虽高却童心未泯,写了一系列关于天真汉的故事,如《一个天真汉的回忆》、《旗子下的天真汉》、《做房客的天真汉》等等。但是直到他去年发表了小说《我,妓女尼依·德朗克罗》之后,人们才明白这个老家伙是何等天真。普罗旺斯大学的法国文学教授罗杰·杜歇纳研究了大量的资料,于一九八四年发表了《尼依·德朗克罗传》。保尔·古特到书店里去买了一本,反复阅读之后便稍加改动,照抄不误,结果当然是露出马脚。出版社为了避免诉诸法庭,私下谈判,让保尔·古特向杜歇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把自己的仿作全部收回。
作家让一克罗德·巴罗早在一九八一年就因剽窃而上过法庭,却以“巧合”为借口而侥幸漏网。一九八九年,他重蹈覆辙,发表了小说《忘记耶路撒冷》,不过他在写作时却并未忘记以色列作家大卫·格罗斯曼于一九八八年发表的调查报告《黄色的风》。为了避免嫌疑,巴罗改变了书中的城市名称,或者把格罗斯曼的话改成小说人物的话。纸当然包不住火,格罗斯曼发现被人剽窃后暴跳如雷,最后由两家出版社协商后在报上刊登启事才算了结。
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的米歇尔·德雷菲斯是著名的社会主义问题专家,他在去年发表了专著《社会主义者的欧洲》,为了欲盖弥彰而把书题献给雷恩大学教授、政治学博士纪尧姆·德万。德万却不吃这一套,他仔细检查了一遍,发现该书有六十处明显抄自他一九八八年在巴黎十大通过的博士论文《社会主义国际(一九四五—一九七六),国际社会主义的政治和伦理》。其中多处几十页几十页地照抄,有的甚至多达七八十页。德万为写这篇论文花了八年的心血,曾跑遍欧洲去访问社会主义运动领袖人物,查阅了两三千份资料,并已和出版社签订合同,准备今年出版他根据论文撰写的著作,现在竟然有人坐享其成,捷足先登,他当然是怒不可遏。德雷菲斯也活该倒霉,德万不仅精于政治学,而且是位训练有素的律师,结果当然是打了一场官司。
三十四岁的黎巴嫩人马尔旺·阿比·萨姆拉在里昂第二大学教授社会学,自一九八五年起开始深入调查前非洲保安队官兵在集中营里的日常生活。这个题目难度很大,他准备今年九月进行论文答辩,然后发表。不料去年秋天他在书店里看到了一本书,名为《保安队官兵,被历史遗忘的人,一九五四——一九六一》,作者是米歇尔·鲁,波尔多第一大学的社会学讲师,该书有一半抄自他的一篇调查报告,甚至连报告中的拼写和打字错误都原封未动。更令人不能容忍的是,米歇尔·鲁在引用富科这样的名家的观点时都不注明出处,统统窃为己有。这件公案虽由双方律师调停后登报道歉了事,但是论文尚未发表便被人盗用的例子并非绝无仅有。
法国《读书》杂志的编者按指出,剽窃者总以为书海茫茫,词汇无数,出版商也不可能对书稿一一详细检查,因而抱着不会被人发现的侥幸心理。所以尽管法国刑法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对剽窃者可处以六千至十二万法郎的罚款或三个月至两年的监禁,剽窃事件仍层出不穷。其实剽窃者不可能不露马脚,因为他之所以要剽窃或抄袭,就是想用别人最精采的文章来为自己增光,他无论采取什么巧妙的手段,都不愿意也不可能把剽窃的内容完全掩盖起来。而发现抄袭的除了被剽窃者本人以外,很可能还有剽窃者的朋友、学生或崇拜者,以至于是一个谁也预料不到的、机灵的普通读者。书的发行量越大,被发现的可能性就越大,如果发行三千册以上,剽窃者能逃跑的机会就微乎其微了。
远眺巴黎
吴岳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