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多受斯大林“五种社会经济型态”说的影响,认为秦汉以来的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到明清,其自身已孕育着资本主义发展的萌芽。如果没有列强的入侵,中国也将和西欧一样,自发地依靠自身的力量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为证明这一论断,学者们主要针对明清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封建生产关系的松动,以及生产力在明清已有长足的发展等方面,搜集了丰富的资料并进行了大量的论证。
在太平洋的另一端,美国学者也不满于早期视中国为一成不变的“静态”(static)观,对明清至民国这一时期的社会经济变迁进行了众多的研究,他们主要关注城市的行会组织的形成与演变,农村雇佣及租佃关系的变动,并对极有限的定量资料做了细谨的考察。
经过一代学人的努力,现在已经很少再有人视明清为秦汉以来“封建”社会一成不变的翻版了。专业性农作区的出现,经济作物种植的日趋普遍,摩肩接踵的农村集市,以及连船接辇的跨地区贸易,均显示出明清两代商品经济的空前活跃。但是,在长足的农业商品化发展的五个世纪中,以维持生计为主的农业生产(subsistence agriculture) 却在这空前活跃的商品经济面前依然故我。帕金斯(Dweight Perkins)的研究表明几个世纪来的农业生产发展仅仅能维持与人口迅速增长齐头并进的步履。而何炳棣以及艾尔文(Mark Elvin)的研究甚至认为农业发展落后于人口的成长。无论如何,这种高度商品化与停滞的农业发展的共存,或是我们过去称为“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现象,是一个富有挑战性的论题。
中西学者在研究手段,材料取舍,理论架构和研究目的等方面都颇有差异,但是也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中国学者对资本主义萌芽的讨论基本上是从马克思对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中引伸出来的;而西方的研究大体可溯源至亚当·斯密的有关商品经济理论及由其一脉传承的经典理论学派。因此,无论是资本主义萌芽的讨论还是西方对中华晚期帝国的研究,它们的基本预设(basic assumptions)都不约而同地属于斯密与马克思由西欧经济发展归纳出来的经典模型,认为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必然导致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然而,这一基本预设却难以解释明清以来高度商品化与凝滞的农业共存的现象。
早在本世纪初,俄国的经济学家恰亚诺夫(A.V.Chayanov)就曾对农民经济作过细致的分析。与斯密和马克思的经典理论不同,恰亚诺夫认为:即使是在市场经济(本文以下凡用“市场经济”,均指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农民的行为依然有别于资本主义的农场主。这些行为有其自身的规律,并不依从市场经济的逻辑运作。恰亚诺夫的农民经济理论虽不见容于斯大林时代,却颇得人类学者的钟爱。其理论后来为一些著名西方学人如波兰尼(Karl Polanyi)、斯各特(James Scott)继承光大,发展成研究农民经济行为的主要流派之一。除此以外,许多专事汉学研究的学者也曾从不同角度对中国农民经济作过有益的探索。例如何炳棣就曾从人口的变动方面着手,探讨过明清社会的停滞。国内的傅衣凌也曾用所谓“早熟而不成熟”的中国传统社会特征解释这一看似悖谬的历史现象。艾尔文更以其“高水平均衡陷井”的理论而饮誉学界。而黄宗智的新作,可以说是在他的华北研究的基础上,为廓清此期的经济理路所做的进一步尝试。该书共分两大部分,以一九四九年为界,此文只讨论其对一九四九年以前的研究。
根据斯密和马克思的经典理论,农业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农业家庭化生产方式的萎缩,代之而起的将是以雇工农作为主要形式的企业化农业生产。但是,黄宗智在江南的研究却表明:在明清时代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家庭化生产非但未因商品化程度的提高而式微,反因此而强化了。棉产与丝作的商品化所造成的对劳力的新需求,多由农户家内的妇孺老年等辅助劳力(auxiliary labor)所填补,并未刺激雇佣劳动的发展。虽然这一现象因家庭贫富和地区不同呈现程度上的差异,但长江三角洲总的趋势是所谓“农业生产家庭化”而不是经典模型预示的“农业生产企业化”。
长江三角洲一带的“经营型农业”(managerial agriculture)也并没有因农业商品化程度的提高而勃兴。明代已有的“经营型农业”随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反而日趋衰亡。所谓“经营型农业”,实质上指的是雇工农作的生产方式,大体以雇佣三人以上为限。这一现象在很大程度上与恰亚诺夫的理论不谋而合。恰氏认为:以市场经济的规律去硬套农民的经济行为是徒劳的,因为农民至少在以下两点上与资本主义农场主不同:一、他们多依靠家庭内的劳力而非雇佣劳动;二、其生产主要为维持家庭生计而非追求利润。在边际效益低于所付工资时,按市场规律操作的资本主义农场主将会停止无谓的投入。而维持生计的农户则不然。即使这种情况已经意味着负收益,他们将继续这种投入,直至生计得以保障为止。因此,动用妇孺老年等辅助劳力,或增加自身之劳动强度(恰氏称为“自我剥削”,“self—exploitation)成为一种最佳选择。这种在市场经济理论看来是非理性的行为(irrational behavior),在农民眼中看来反恰如其份。这也就是为什么江南地区的家庭式农作兴盛、经营型农业衰亡的原因。
黄宗智以为,农民们之所以动用辅助劳动或增加自身劳动强度而不诉诸于雇工农作,还可能因为农户们本没有边际效益的概念;或拥有多余的劳力但叉没有就业的出路,因此也无“机会成本”,也可能是为自己家庭劳作的激励效应。黄氏的研究表明,即使在华北地区,商品化也并不必然导致经营型农业的发展。同为华北的村庄,有的可能因劳力和租金的价格低廉而发展出经营型农业,另一些则可能因租赁土地肥水更多而此制不兴。因此,商品化与雇佣劳动的关系乃是以第三者为依归的。
黄氏讨论商品化与农业滞变(agricultual involution)关系的一章为他与马若孟争论的焦点。黄宗智在此努力将商品化与质变性发展(transformation development)的关系分离开来。首先他在概念上将农业变迁分为集约化、发展和滞变三种主要形态。集约化(intensification)指的是产出与劳动投入比肩共进;发展(development)指的是产出的成果高于也快于劳动的投入,故每个工作日的边际效益得以增长;滞变(involution)则指的是产出在边际效益递减的情况下增长,也就是说:虽然产出在总量上增加,但人均劳动日的回收却在下降。长江三角洲的情况即如此,虽然农户年收入在总量上有所增长,但人均劳动日的回收率则呈递减态势。因此它是一种“没有发展的成长”(growth withoutdevelopment),也就是黄氏所谓的滞变(involution)。
过去大陆与台湾的学者如樊树志、李伯重和刘石吉的研究,多以专业性农作物生产区域的出现、经济作物栽培的普及,以及由单一稻作向混成经济转化等现象作为农业发展的佐证。黄宗智则认为虽然总的家庭收入会因此而增长,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均劳动日的效益在增长。在人多地少的江南,这种混成农作可以看作是人口压力下以适应农地缩小的维持生计之手段。棉产、丝作多为辅助劳力所为,依然只是维持家计的辅助收入。这种稻作与经济作物的相互依存反而强化了农工不分的“男耕女织”的典型家庭化生产的结构。
值得注意的是,黄宗智推断出来的滞变与最近的几个研究颇不相同。例如Thomas G.Rawski一九八九年的Economic Growthin Prewar China和Loren Brandt同年的Commercializationand Agricultual Development in East-Central China,1870-1937,都基于总量成长的概念,即产出总量与人口成长之比,认为此期的中国不仅已出现了一场商业化革命,而且在市场整合方面也出现了新的格局。更重要的是,他们认为新形式的劳动分工与空前活跃的商品交易的确带来了日渐增长的总量劳动效益。因此,由此演绎出来的推论则是:十六世纪以来的中国社会,其农业发展已逼近罗斯托所谓的“经济起飞”阶段,如果没有战争,中国也会自然而然地长入资本主义社会。
当然,劳动总量效益在概念上与人均劳动日回收率是全然不同的。所以,无论是在推论上或是在比较上都会出现很多技术性的困难。但是,何以双方之推论会天差地别?这是否仍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呢?马若孟对黄氏及罗、勃二君研究的评论,止有益于澄清概念上的差别。双方的争论也无疑对推动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有重要功用。惟其争论似渐演化为具有政治意味的攻讦,则恐怕未必是黄马二位的初衷吧?
黄氏接着围绕商品化与资本主义发展并无必然联系这一主题,着重剖析了农民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他的分析主要从农民从事商品交换是出于何种动机及当时的市场是在什么原则下运作这两方面着眼。黄氏将农民从事商品交换的动机大体划为三类:一是所谓以“抽取”(extraction)为背景的交易,主要是为向不向地主(absentee landlord)交租或对政府完纳为目的。二是为解决生产与生活上燃眉之需的交易。三是在前二类得以满足之后为赚取赢余的交易。黄氏指出,在其华北研究中发现,由于北方租佃关系不发达,农产品之交易多属后两类。而在租佃关系高度发展的江南,第一类为主要形式,而第三类为数甚微。
黄氏以为:商品交换是在什么原则下进行比商品交换本身更重要。他分别对江南的土地、小商品、信用,以及劳务等各种市场进行考察,发现这些农村市场也还是以维持生计和交租完纳为主。他并且注意到农村市场交易多为农村向市镇的单向商品流动,而甚少城乡双向的流动。例如信用市场,多为互助性质,大多是向亲戚朋友邻里街坊的借贷。向当铺、高利贷者或钱庄银号的支借多为生计所迫而鲜有生产投资者。黄氏称其为统治信用市场的“互助原则”。虽然长江三角洲短期劳务市场已很接近充分竞争的状态,但长期劳务市场则仍在“社会关系网络原则”下运作。小商品市场更只是为满足日用之需。加之“地权不可分割原则”仍牢牢把持着土地市场。这样“高水平”的商品化完全可以与凝滞的经济共存,却与积累和发展无缘。
如何看待西方列强对中国近代经济的影响一直是一个争执不休且常常情绪化的问题。西方学者对帝国主义的影响存有几种看法,较多的人主张要具体地分析列强叩关后对不同地区与行业的不同影响。其中较为突出的为双重经济说(theory of dual econ-omy),即认为列强入侵加速了沿海与都市地区的经济发展,但对农村及腹地影响不大。结果是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都市化进程伴随着步履维艰的、凝滞的农村经济。黄宗智认为双重经济说在分类描述上有其积极意义和功用,但不同意其对农村经济影响的解说。他以为,列强叩关对农村地区同样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事实上,列强入侵之影响不是一个可以用“是”或“否”作答的问题。帝国主义经济势力的入侵,在江南地区塑造了一个和以往迥然不同的经济体系。在这一新体系中,都市的发展与农村的停滞环环相扣。上海、无锡、南通等现代化都市的崛起,环绕它们的新兴市镇与农户生活水平的原地踏步,同进一步恶化的劳动收益比率相辅相成。江南的农民经济亦无处不烙上列强侵扰的印记。
也就是说,在人多地少的江南,廉价劳动力生产的原料成为都市中间商人的攫取对象。这种单向的攫取,非但没有像经典理论预示的那样带动农村发展。反而强化了农村“男耕女织”的家庭化农作,使农村进一步陷入滞变之泥沼之中。而大量的廉价农村劳力,不但没有成为农业资本主义经营方式的源流,反而成为都市发展的乡村基础。
按照亚当·斯密和马克思对西欧的研究,商品经济的活跃将导致自然村社的解体。但是黄氏的研究表明,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并未对江南村社的解体起到催化作用。华北地权的频繁易手与江南地权的相对稳定皆为自然生态使然,但前者造成乡村内部分化,后者反增强了村社组织对商品化冲击的抵抗力。同时,土地所有制与国家对地方的干预程度的不同是造成江南强血缘组织和弱地缘组织的主因。黄氏在对村社组织研究的一章中对采用人类学田野调查的方法进行了努力的尝试,他不仅强调灌溉体系、租佃关系,同时也突出了生态环境对微观社会政治组织的影响。虽然他努力模仿人类学家帕斯特纳克对台湾两个生态环境不同村庄的比较研究,但他对华北沙井村与江南华阳桥村的比较显得不如其它章节那么得心应手。
黄氏之书取材较广博,包括南满铁路的调查资料,明清地方志及笔记札记及《沈氏农书》,顾炎武、包世臣的记述中有关江南的农史资料。此外并辅以黄氏本人的田野调查和口述史资料。特别是黄氏颇注重参照如吴承明、徐新吾、李伯重等人的成果,这是美国汉学界近年来渐有的新气象。
黄氏一反过去西人多将江苏省的统计资料一并视之的旧习,将其分为江南江北两部分,以凸显人口稀疏而地理生态酷似华北的苏北同人多地少的苏南的不同。此一区分颇具匠心。另外,黄氏在考察江南地区发展的同时常常插入与华北研究的比较,这样既可辨别二者的异同,还更能突出江南的特色。
不过《长江》一书亦不无可商榷之处。黄氏对经营型农业衰亡的立论,似乎缺少坚强的证据。其对明代雇工经营的农业之普遍程度的推测只是建立在几条方志上的描述性史料上,并未形成可依靠的数据。但据南满铁路之调查资料及费孝通的江村调查,他推算出三十年代的雇工经营之农户为三点八。在明代和前清均无可靠数据的情况下作此比较颇觉牵强,亦无从断定这样的衰落是在明清之间而不是在其他时期。而且,黄氏对江南人均劳动日效益的立论,亦多是根据二手材料。这个大判断是黄书的主线之一,许多论证是在此基础上做出的。如果这个判断失据,全书将大为减色。其次,黄氏将苏南苏北的统计分而观之的根据是人口密度在这两个地区有显著差别。以人口密度高低为划分标准实际上等于设定人口密度是雇佣劳动的解释变量(explanatory variable)。但是这个设定的关系,在无法排除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很可能只是一种虚拟的相关(spurious association)。因此,这至多是一个有待证明的假定。第三,黄氏将一田多主制归因于土地之肥瘠与否,似未必妥。他认为江南土地肥沃,产出可作多层的分割后仍有利可图,故一田可有二主以至多主。而华北土地贫瘠,交租后所剩无多,故此制不兴。但闽北土地向称贫瘠,何故此制颇盛?台湾土地不见得肥沃,亦存此制。可见此说难立。最后,黄氏对农民与市场的观察,若仔细推敲,逻辑上似还欠妥。黄书第六章专论江南农村市场之不完善,故农民多在非市场原则下运作。假使此论成立,那么有人如果将黄氏的农业滞变归因于商品化与市场的不完善,并进一步推论说:一旦市场完善,江南农业将会是“有效益的发展”,则黄氏的论证恰能支持经典理论模型。
这样看,长江三角洲农业经济之演化与经典市场驱动经济模型的<SPS=0769>牾还需进一步探讨。黄宗智已在这里先行一步了。不过黄氏的意图尚不止此。在最近的一篇文章里,黄氏表明他已认识到明清以来中国社会经济史的研究已出现“范型危机”(paradigmatcrisis)。根据库恩的范型理论,危机即范型转换的先兆,则黄氏似乎有创立一新范型的大抱负。《长江》一书是否已接近这一高度,或仅是黄氏向此方向努力的开始,则尚待时间的证明。
Huang,Philip C.C.The Peasant Family and Rural Deve-lopment in the Yangzi Delta,1350-1988,(1990)Stanford,CA: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罗厚立/葛佳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