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有平原的伤感,我不好谬托知己,陪他慷慨。但“侠”与“兵法”有关。从“兵法”读《侠梦》,我觉得还挺有收获。
如果我没说错,平原对“侠”本身的关心似远不如它的“梦”。他对“侠”的历史存在只是在第一章中略略提及,一旦把背景摘开,进入正题,七八章下来,全是“梦”的天地。
也许是隔行如山又太实用主义,不知怎么,我对此书的精彩之处和重头戏(游侠文学的“三大期”和其叙述语法的“四句话”)老是眼花缭乱,注意力反而在它的一头一尾。平原的兴趣是作为文学现象的“侠梦”,而我关心的却是这“侠梦”的历史依托。
记得十年前,有位“其志不在小”的老兄曾说:“历史有屁用,考来考去,还不是说人也长着个猴尾巴骨”。我知道“猴尾巴骨”对富国强兵肯定没用,但既然干了这行,咱们也犯不着自轻自贱。我倒宁肯相信,古人思考的大问题很多今天也还困扰着我们。
最近几年,与平原精研武侠小说的同时,我也正在埋头兵法。前一阵写篇文章,我自以为得意的是,对“兵法”作为“枢轴现象”(即雅斯贝斯描述的“文明一大坎”)好像深有体会。但当时我根本没有考虑,一旦旧的军事传统被老滑头式的“兵法”取而代之,它是不是就消失得一干二净了呢?
读了平原的书,我才发现,根本不是。它至少还留了条“猴尾巴的骨”,这就是作为武士遗风的“侠魂”。研究古代武士传统与“侠”的关系,这不仅对弄清武侠小说的背景很重要,而且对探讨“兵法”的来龙去脉也很重要。
“侠”在成为文学现象之前,首先还是一种历史现象或文化现象。读平原的书,我老想弄清的一个问题是,“侠”到底是怎样一类人?
讨论“侠”的起源,现在材料太少,只有《韩非子·五蠹》和《史记·游侠列传》等少数几条,平原已经一网打尽。太史公说“古布衣之侠,靡得而闻焉”,可以考见的只有信陵君、孟尝君、平原君、春申君一类养士的阔人,再往上追溯,恐怕就连此等“阔侠”也找不到。可见“侠”也是一种“枢轴现象”。汉代的“侠”眉目略微清楚。太史公对当时的“侠”有严格界定,只限修行砥名、德义可称的“闾巷之侠”和“匹夫之侠”,反对把他们与那些狼狈为奸、仗势欺人的“暴豪之徒”混为一谈。但可惜那时的群众眼睛好像并不雪亮,楞是常常把“义士”当“流氓”来取笑,惹得他老先生叹惋不已。
对于“侠”,平原看重的似乎只是他们的精神气质,如重然诺,轻生死,蔑视王法,救人厄难。至于武功,他认为那只是行侠的手段,即使没有,也并不妨碍其为“侠”。例如在他看来,《游侠列传》全无一字讲“侠”的武功,道理就在这里。他还推论“侠”的功夫见长是唐代小说家的创造,早些时候未必擅长技击。但这样一来,韩非说的“侠以武犯禁”,那其中的“武”字可就成了问题。平原说这个“武”字大概只是“‘动不动就想打架’或者喜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之谓也。我想,早期的“侠”功夫如何,确实已难查考。不过,如果“侠”只是想打架而不动手,或爱救人而不拔刀,那游侠精神将何以体现?你只要一动手或一拔刀,高了不说,对付一般流氓的水平总得有一点儿。
我理解,“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二者同属“游士”的大范畴,背景都是原有贵族传统的大崩溃。旧的贵族传统是由武士教育所培养。那时的“士”都是允文允武,在庙堂之上是谦谦君子,而在战阵之间则是赳赳武夫。官学破散,儒、侠并出,各代表了旧传统的一面,“侠”和“武”还是分不开的。虽然《游侠列传》中的朱家、剧孟、郭解都很有“君子之风”,但这都是在他们成了“知与不知,皆慕其声”的老牌大侠之后。在这之前呢,情况却是两样。比如你就拿郭解来说吧,年轻时,他心毒手狠,不但杀人如麻,还造假币,挖古坟,什么都干。等年纪大点,开始学好,“折节为俭,以德报怨,厚施而薄望”,但本性难移,仍免不了“卒发睚眦如故”。特别是他手下那些“客”,别说等他放话或丢眼色,哪怕就是听说有谁敢跟他叫板犯横,马上就让你伏尸街头,干完了都不让他老人家知道。这不是“武”又是什么?
太史公的书可不是什么人都入得。资历太嫩的“小玩闹”不用说,就是拔份有脸的一般“火爷”也不够格。入传那都得够得上“教父”一级。
“教父”当然可以“动口不动手”,但“以武犯禁”毕竟是他们这一行的绝活。
“武”肯定是暴力手段,但不一定限于高超的武功①。
“侠”与“武”有不解之缘,这一点还同“剑”有关。平原归纳的叙事语法,第一条叫“仗剑行侠”。“剑”是行侠工具,正是“武”的象征。
平原考“剑”,提出一个有趣的问题,即侠客为什么不扛大刀如关羽,或持双斧如李逵,而偏偏要背一口轻飘飘的宝剑呢?
对这个问题,平原推测,大刀、板斧虽比宝剑更利于实战,但“扛大刀或持双斧实在难以‘远行游’,且未免过于杀气腾腾”,不像“‘负剑’形象美观大方,也不失壮士风度”,除去易于佩带,似主要着眼于其美学效果。
剑在武侠小说中被写得神乎其神,当然有作家的渲染和创造,但其中仍有史影可寻。
中国的冷兵器,戈、矛、剑、戟、弓矢都起源甚早。戈、矛、戟是车右所执,弓矢是射手所执,都是车战中的主要兵器。这些是长兵。剑是短兵,只能用于近战格斗和平素贴身自卫,不是主要的实战兵器。但古代兵器除用于作战,还有随身佩带,用来标志身份的意义。如西周时代的官爵册命,所赐舆服常见甲胄弓矢,而后世舆服制度也有刀剑。中国古代的剑,早期出土都是匕首式短剑,长度只有十多厘米到二十厘米左右。春秋战国时期开始有长一点的剑,长度也只有五十厘米左右。发展到八十、九十厘米到一米左右,那是秦汉时期。长剑出现于春秋战国时期,武士佩剑的风气亦始于此,故这一时期的出土兵器是以剑铸造最精,装饰也最考究。宝剑对于男人就像钗簪之于女人,也是一种贵重的“首饰”。战国时期,由于野人当兵,旧的武士制度衰微,带剑之风也下替。例如《史记》载秦简公六年“初令吏(下层官员)带剑”(《六国年表》),次年“百姓初带剑”(《秦始皇本纪》),就是反映这一点。等到韩信“好带刀剑”那阵子,佩剑就滥了。
佩刀剑在全世界到处都是武士的象征。西方人说亚洲缺macho(男子汉),只有日本和马来半岛还有点味道,他们就是好带刀剑。我国只有某些少数民族还带刀剑。这些都是武士之风的孑遗。美国西部牛仔改玩手枪,那绝不是正宗。
对武侠之负剑,我想恐怕还得从这条线索去理解。
“侠”和“兵法”都与中国古代的武士传统有关,但两者在精神实质上可大不相同。“兵法”讲究的是力量对比、机遇捕捉,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一切全靠“可行性研究”,根本无道德可言。而“侠”可不一样,他讲究的是单挑独战,快意恩仇,甭说事关武士荣誉,就为一句话、一口气也能跟你玩命。
照理说,“兵法”既然是后世军事传统的主流,它与早期的武士传统关系应当更密切,但不然。我仔细研究兵法才知道,它是从古代军法中分离出来的一种新现象,和古代战法是完全相反,放在早先,都是君子不耻的。而“侠”,从表面上看,虽不属官方整军经武的范围之内,反而常常是严打狠肃的对象,但太史公和平原欣赏的那种重然诺、轻生死,复仇决斗的精神,却正是古代武士传统的嫡嗣正宗。
中国古代的武士传统,史影绰绰仍见于许多断简残篇。如子元振万(跳武舞)挑逗文夫人,颇类欧洲骑士;子路结缨而死,也很像日本武士。特别是被毛泽东讥为“蠢猪”的宋襄公,更分明是中国的堂吉河德。他自称“亡国之后”(宋为殷后)”,死守古代“不鼓不成列”的决斗式战法,硬不肯乘敌“半渡”、“未陈”而击之,结果身死兵败为天下笑。据《韩非子·难一》,“兵不厌诈”正是针对这种过时的战法而提出。宋襄公可笑不可笑?以今天看当然可笑。但你别以为他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在那儿抽疯。他那些战法都明见于《司马法》,本来正是君子必需遵守的竞赛规则,很符合fair—play。
在世界各地,武士传统的转型都是一个大问题。
欧洲骑士和日本武士的衰落都非常晚,如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是在十七世纪初,日本武士大批沦为浪人也在这前后。他们的武士传统至今还很深入人心,一直影响到西方人“五讲四美”的文明礼貌和日本人咬牙跺脚的奋斗精神。
同鬼子打交道,我的突出印象是他们太傻。古人不是说“物老成精”吗?那真是一点儿不差。中国文明太悠久,结果弄得哪儿哪儿都是“人精”。中国的武士传统变“堂吉诃德”那是二千六百年前的事,难怪近代的志士仁人要仰天长叹:中国太缺乏“尚武任侠”的精神了。
平原爱小说中的“侠”,我也同样。小时候,我最气不愤的就是,项羽力拔山、气盖世,怎么楞是让一论人品没人品,要武功没武功,满肚子花活,下流到“分我一杯羹”的沛县流氓给灭了。读到他垓下被围,乌江自刎,心里就堵得慌。后来大了,我才明白,人是两面派,实用的时候实用,理想的时候理想。干坏事,他玩得全是毒计损招,可听故事却乖得像小孩,又是替英雄下泪,又是替古人担心,没人会把权术兵法当文学欣赏,就连有勇无谋的戆汉,也比大奸似忠的“油条”更受读者青睐。
平原说武侠小说是通俗文艺,不必人为拔高,但既然人间总有不平,“侠”所寄寓的人类期盼和自由精神就永远是深刻主题。这种化俗为雅的理解对我也启示良多。
通俗文艺“俗”,“俗”到头大概要算“诲淫诲盗”。清初反精神污染,这两条都在查禁之列。我们汉人不像话,搞这些走火入魔,在当时是超一流的世界水平(搁到现在也不逊色)。这类书有煽情催欲的副作用,但不管你怎么深恶痛绝,它里面毕竟有人类的基本兴奋点(也可以说是弱点)。
“俗”而至于“庸”,不是打就是闹,不是搂就是抱,必然堕入程式化,让人起腻。因为你要看真正的武打即散手,那都是三八两下,立决胜负;床上戏也是要不了几分钟就得云散雨收。小说家要想拖住读者,就得因情设景,添油加醋,拉长篇幅,甚至借佛理以宣淫,寓造反于招安,故做波折。这些手法拙不拙劣?拙劣。可它里面也照样埋着人类的“永恒主题”。
人类的“永恒主题”都是植根于人性的基本冲动,酒、色、财、气都是一样不能少。特别是“色”和“气”,更是主菜。它们是明清通俗小说的两大主题。你可以说“烂醉如泥”是“俗”,“玉山倾倒”是“雅”;“皮肉烂淫”是“俗”,“儿女情长”是“雅”;“赌徒心理”是“俗”,“企业精神”是“雅”;“好勇斗狠”是“俗”,“见义勇为”是“雅”。但专家不也承认《红楼梦》和《金瓶梅》有密切联系吗?现在国外害怕小孩学坏,有给影片定级一法。脱,脱到什么程度;吓,吓到什么水平,从G到PG到R到X,中间有一系列过渡。我想,通俗文艺和高雅文艺,从主题到手法,仔细研究,还是可以看出其“变形”。
古人说“任侠使气”,如果假装内行,妄谈“类型”,我就把他归入“气”这一类。人们说爱情是“永恒主题”,体育是“人类精神”,其实推而广之,不平就想出气(哪怕是摔盆打碗),又何尝不那么“永恒”呢?特别是中国人有“造反”癖,隔上一二百年就要“出上口鸟气”。王侯将相,他不信有种;神仙鬼怪,他也太少虔诚。靠得全是一股浑不论的精神。
“复仇决斗”曾是原始的公平原则,说古老那可是真古老。可是现在美国也还照样在演《超人》、《蝙蝠侠》,声光化电之下,主题还是老一套。
最后附带讨论一个问题,即后世还有“侠”吗?
平原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他说,从《后汉书》起,史家不再为游侠作传,可这不等于社会上不再存在游侠,游侠文学中的侠客形象虽颇掺入作家的想象,但往往还是可以折射出其创作时代的真实存在。
为游侠文学的“三大期”找原型是比较困难的。没有研究,不敢妄言。不过我总怀疑游侠小说中的“侠”与生活中的“侠”怕有相当距离。尽管太史公早已为我们区别了真侠与“暴豪”,武侠小说中的剑客也是正、邪不能两立,但我揣想,普通人拿眼能瞅见的多数还是黄金荣、杜月笙或黑手党之流,武德高尚的技击家不是太少,就是远在天边,急了够不着,还得花钱请流氓照应。文学家的想象,大概就是这样应运而生,正如没有清官盼清官,越不爱国讲爱国,也是属于没啥想啥。想多了就有人提倡也有人效仿,而矫情的提倡或效仿,流弊是“假”。
我曾问平原,研究武侠小说的类型,《儒林外史》中的“假侠”是不是也值得研究?
(《千古文人侠客梦》,陈平原著,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九九二年三月版,4.45元)
①私下同平原讨论,他认为侠与刺客、绿林、会党均有区别。刺客是官府收买的工具,虽有武功而人品低下;绿林是啸聚山林的农民武装,活动中心不在城市;会党有严密组织,很少单挑独战。但我觉得,侠既然养士,则并非全无组织;若再养死士复仇,也包含刺客;还有同官府作对,也和绿林有相近之处。
李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