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钊一九一九年在《每周评论》第24号上发表了题为《危险思想与言论自由》的文章,指出:“思想本身,没有丝毫危险的性质。只有愚暗与虚伪,是顶危险的东西。只有禁止思想,是顶危险的行为。”他还写道,科学的应用刚刚传入中国的时候,一般愚暗的人都说是异端邪教。看待那些应用科学的发明的人,如同洪水猛兽一样。不晓得他们也是和我们同在一个世界上、一样生存、而且比我们进化的人类同胞,却说他们是“鬼子”,是“夷狄”。这种愚暗无知的结果,竟造出一场义和拳的大祸。李大钊以这个“近例”,证明了他所说的不是知识思想危险,而是愚暗无知危险。
在文章的最后李大钊指出:“禁止思想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思想有超越一切的力量。……思想是绝对的自由,是不能禁止的自由,禁止思想自由的,断断没有一点的效果。”
两位东西方共产党人的观点完全是一致的。思想自由,既是社会发展的手段,又是社会发展的目的。恩格斯说过,“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马克思则认为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中,“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他们所说的自由,当然是包括思想自由在内的。时间已近二十世纪末,在我们这里,有些自称是信奉共产主义的人,竟仍然把思想自由当作“洪水猛兽”,视为资产阶级的“专利”。这是令人大可心寒的事!假若没有思想自由、学术自由和创作自由,要想建设一个高度文明、民主、富强的现代化的社会主义社会,那将是绝对不可能的。
说《读书》
王培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