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首先表示了文化水平。所以要探查一种不熟习文化的最好方法,便是通过语言;新语言的出现也许是种新文化的出现而需加以探讨。这就是小说作者毛利所遇到的问题。他在《占地为王》(Six OutSeven一书的暂译名)中所写的街头顽童的流氓团伙,极大多数是从八岁到十六岁的美国非洲人后裔,他们运用语言作为武器,反对那些占大多数的白人;他们认为那个白人占领的世界已经遗弃了他们。他们的粗鲁语言是种充满赌咒的辱骂和吓人的“切口”,如杀人称为踢人,死亡称为混睡等等,作为一种必需的听了使人不知其解的虚饰语言,以掩盖在这一社会中所受到的苦恼;在这个社会里成年人对于他们的关注,都已是失败的了。
这种街头的隐语使孩子们感到压迫他们的社会,却看不到这个社会的深层。白人可能给他们的关注,他们也从来没有感受到,而黑人中产阶级的存在,也只是在电视里见到的神话而已。即使有了工作,他们只能得到低微的报酬,而且是最低的,何况根本没有工作;他们只能靠贩毒谋生。受损害的社会观念与囿于地域的浅见是同步而行的,毛利笔下的那些人物不能走出几个街区,否则就有被杀害的危险。越过界线进入另一团伙的领地,无疑要受到凌辱,而且是对敌人的荣誉感的一种挑战,而这种挑战常常导致死亡。
在《占地为王》里,人物间所抱的种族主义态度,都是限于头脑简单所说出的隐语,很少几个作家能比毛利更了解街头的通用语言,少数人则在愤怒中写这些语言。考必特·威因瑞特是个十三岁的密西西比州少年,他是书虫,欢喜读科幻小说,他的父亲因为袭击了一个白人的儿童性骚扰者而被捕入狱。考必特和他的朋友拉玛和托比一起要为他父亲报仇雪恨,当报应到来,发现了更多为人所怀疑的罪行时,考必特不得不逃离密西西比州而到加里福尼亚州去,那地有收容他的人,因为他与当地的团伙“收集者”有联系。
“收集者”的头头是体重三百五十磅年方十三岁的拉克达米洪(泰姆)。只有泰姆能够平息他的团伙与另一团伙“霍布士”间的纠纷,那时“收集者”攻击了“霍布士”的保镳萨勃斯蒂安,一位漂亮男孩,他出卖自己的身体,为了得钱买只假眼。泰姆和考必特成了两个保护者。故事中还有其他的角色,但主要是考必特、泰姆和萨勃斯蒂安三个人。
毛利的尖锐观察力带来了他写作的力度,如他写道:“枪声与警车的吼叫声可以隐约地听到,不知来自居民的电视机,还是来自街区附近。”而他的描写可以是图解式的也可能是阴森可怕的。“时间已经过了午夜,在房屋建筑的空隙里,流淌着一如棉花似的河水,它似乎吸收了垃圾中的烂菜帮气味,在活的与死的东西上散布着。这种空气沉重地混在考必特的肺里,看来似乎他试着在呼吸奇思异想。”虽然这里的描述大大地依靠街头用语,但毛利恰如其分地运用,使得对话可以理解而不发生混乱。
作者利用他的小说作为讲坛,使他的人物能够说出他们的沮丧,他们之被当作牺牲品,他们的失败感,以及他们反叛的策划,为挑动黑人间的不和,而为种族斗争作预谋。考必特伪造一桩强奸案,在孩子们的住处得到响应,而毒品则是白人用以消灭黑人的一种阴谋,如此等等。
一种朦胧的情绪上的黑人中心主义,解除了一些沮丧,而这个十三岁头头的话,却成了小说中主要的连接点,看来也说出了作家毛利的心境;事实上,考必特成了作者的代言人。读者们宁愿反对美国各个种族对城市中年轻人的命运,因为早已痛心万分,而对于不发生效力的对策,也已十分失望了。
作家毛利的功绩就在于把这些创痛公开于世:在后人权时期,黑人对黑人的暴行,真是一服苦剂,黑人人口中一部分的自我憎恨,以及在许多美国城市中,事实上对黑人的种族隔离,以及充满危险性的误解,对于肤色的固执成性的歧视,警察和地区人口中的互不信任,黑人童年及少年中的社会的文化传统的消失,这些都是牢不可解的死结。
美国书评家认为《占地为王》的出版,说明作家毛利在短短的四年中,已以一个有力的极重要的文学声音出现于美国文坛,观察了他的家乡流氓势力范围中不协调的行动和毫不掩饰的苦恼:《占地为王》揭示了奥克兰的流氓领域和内情,是对于美国社会的一个贡献。
Jess Mowny,Six Out Seven,Farrar,Straus & Giroax,NewYork,501pp.
西书拾锦
冯亦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