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人难以理解的是,像真理教这种非常极端的邪教居然能在经济发达、科技进步、教育普及的日本滋生蔓延,广招信徒。令人更为惊讶的是,真理教对科学却有着一种近乎偏执的爱好,拥有大量名牌大学出身的科技专家,它的高级干部几乎全是日本一流大学理工、医学系毕业的优秀人才。是什么原因使这些受过高深科学教育的专家们中魔般地转而崇信真理教,并对未受过正规教育、且被认为心智不全的教主麻原彰晃无限崇拜,心甘情愿地为其充当杀人工具呢?的确值得深思。
现实社会总是不完美的,而对完美、至善、终极的永恒追求却又是人类无可更改的天性之一。这种深刻的矛盾,便是各种宗教和乌托邦思想的主要精神根源。无疑,这些都是人类精神生活的重要方面,其意义之深远和作用之重大是无法、也不应否认的。但在另一方面,“宗教自称拥有一种绝对真理;但是它的历史却是一部有着各种错误和邪说的历史。它给予我们一个远远超出我们人类经验范围的超验世界的诺言和希望,而它本身却始终停留在人间,而且太人间化了。”(卡西尔:《人论》,中译本第93页)的确,一些宗教和以强势意识形态为背景的乌托邦总是宣称自己手握“最终真理”,而对其他宗教、思想、理论则宣布为异端,要无所不用其极地“共诛之”。 这种唯我独“真”的独断性真理论,可说是专制主义的理论特征之一,“奥姆真理教”再次向人们证实了这一点。
对完美社会的追求往往是以道德/真理为基础的,如柏拉图的《理想国》的主要论点便是寻求最终真理,也就是说,只有认识、掌握了形而上的“至真”才可能达到道德上“至善”的理想国。当然,只有极少数人才有认识、掌握真理的能力,在他的“理想国”中,这些少数人就是理应位于社会顶端的哲学家。由手握绝对真理的贤哲对国家社会实行绝对统治,并对芸芸众生进行严格彻底的思想改造和控制,以使真理为大家共有。为达此目的,个人没有任何自由(因为手无“真理”),甚至婚配也要由国家来安排。这样,真理的追求就成为道德的要求,道德性要求实际又转化为政治性强制。用不顾一切的专横强暴手段来改造人、改变人性,使之臻于“至善”(姑且认其为“善”)的企图如果仅仅是一种“企图”也还无妨,倘若付诸实施,则必定是一种可怕的罪恶。但是,全社会精神、道德高度一致的构想无疑具有极大的诱惑力,以至于像实证主义哲学和现代社会学的创始人、以反宗教著称的法国十九世纪哲学家孔德在晚年也提出了“人道教”作为全人类必须崇信的最高宗教。在他的设计中,精神世界与俗界均高度专制,“精神导师”与俗世的统制者有权管理、控制、干涉任何人的任何行为和思想,即便与他人毫无干系的纯个人事物和思想也要受到严格的管制。其理论预设也是可以用一种巨大的力量来改造人,实现一种全社会一致承认的道德信仰。所以约翰·穆勒拜读了孔德的“巨著”后心有余悸但言近旨远地写道:“这本著作可以说是对社会学家与政治学家的一个重大的警告:如果人们一旦在思维中忽视自由与个性的价值,将发生何等可怕的情景!”(《约翰·穆勒自传》,中译本第126页)之所以可怕就在于对精神和道德纯洁性(一致性)的过份强调必导致对异端思想和异己者的迫害,“坑儒”是“焚书”的逻辑发展。只有消灭“污染源”才能彻底,维护“纯洁”。纳粹德国正是要维护“日耳曼精神的纯洁性”而由焚烧犹太人的书籍一步步走向焚烧犹太人的。
由于人类德性的缺欠和智识的限制显然无法使社会达到至善至美的境地,因此,对完美无缺的理想社会的追求就必须要有一个全知全能、尽善尽美的“救世主”来拯救、领导、训诫、统治、管理和控制众生,才能达到目的。在全能的“救世主”面前,品德智慧都“残缺不全”的人们自然只能顶礼膜拜,绝对服从。“救世主”有权为众人规定种种严苛的清规戒律,自己则当然不受任何道德、法律的约束、监督和管治。从理论上说,他是超越现实的道德和法律的。但在现实社会中,这种不受任何制约的“超人”实际却很难“超越”,有时甚至比普通人还要堕落,封闭型宗教或实行极端专制的政教合一社会中的“救世主”更是如此。如日本真理教的创始人麻原为“真理教”规定的食禁甚多,必须严格遵守,但他本人的食品却百无禁忌;信徒的子女必须在“集中营”接受教育,但麻原的女儿上的却是外面的高级学校。
没有“道德旗帜”的时代无疑是平庸的,但却未必是“灾难性”的;产生“道德旗帜”的时代无疑是高尚而激动人心的,但却又很可能是“灾难性”的。因此,对充满豪言壮语的“教主”们一定要加倍小心,否则后患无穷。恕我借用(仅仅是借用)一段警语:“你们要防止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时,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新约·马太福音》)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这一耳熟能详的著名歌词颇具哲学深意,也就是说根本没有什么能设计出一套有关人类社会整体、终极方案的全知全能的“超人”。海耶克将那种由“超人”重新安排社会的思维方式称之为“工程师式的心态”(engineering type of mind),这种“心态”来自一种“天真的理性主义”(naive rationalism),即认为人类社会完全可凭借某种理性的“蓝图”来建构、重组,因此又可称之为“理性建构主义”(rationalistic constructivism)。正是人类这种“致命的自负”,成为人类社会的祸源之一。
在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演化过程中,理性的作用是巨大的,但并非全能的,其中“自发秩序”(spontaneous order)的作用不容低估。所谓“自发秩序”是指社会中的个人为了各自的目的而形成的一种关联和互动关系,并非有意设计而成。所以社会的改造也应是点滴的,是不断“试错”的,而不是整体和一次性的。因为根本就没有终极、绝对、简约的解决方案。任何人都不能以真理的独占者自居,必须容忍不同价值观念的存在。一个容许个性差异存在的社会才会是真正稳定却又生气勃勃、充满创造性;一个表面上高度整齐划一、步调一致、水晶般纯洁透明的社会不仅毫无个人自由和创造性可言,而且潜藏着巨大的危机。“救世主”式的狂热和激情与其说令人可敬,不如说令人可怕。无论他们的理想多么高尚,都应受到怀疑,没有任何思想享有不被怀疑的特权。怀疑与宽容,是一个平常但健康的社会所应有的基本准则,也是各类“终极”理论的消解剂。
抒臆集
雷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