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的汉学研究涌现出了一大批卓有成就的学者。或许,以旁观者的位置,目光审视所及,可以达到我们因囿于局中而无法洞见之处。成果(例如,江苏人民出版社的一套煌然大系的《海外中国研究丛书》)确乎可以让一些学究汗颜。
然而,在不同文化中成长起来的汉学家,旁观者的身份使他们有了超然物外的优越视角,却也注定了他们时时面临着一个“危险”,这倒不是指他们在探讨某些具体问题时不时会得出隔靴搔痒甚至令人啼笑皆非的结论。确切地说,他们的危险在于有意无意中陷入西方文化中心主义的立场,并引以为真理之参照系。梁治平先生在他的《法律的文化解释》(三联,一九九四)一书中把这危险称为一个“陷阱”——“源于西方历史和经验的理论、范畴、分类和观念被由特殊提升到一般,成为普遍适用的标准。”
以这些先入为主的概念、理论来解读中国的文化、历史,甚至对史料的取舍也以是否合乎这个框架为标准,势必“最终只描绘出一个附在西方概念框架上的残缺不全的‘中国文化’”。这无疑是削足适履,在方法论上,不能是“我注六经”,而是“六经注我”了。
说《读书》
林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