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物交换的本土精神》一文(见《读书》一九九七年第二期)转述列举“礼物的单面输出”“反叛旧说的面相”,说的都是礼物交换中的“来而不往”态势,这种“单面输出”的礼物(包括礼金)实质已经无“礼”而唯“物”,这种“交换”实质仅只是一种物的交换,这种“礼物”实质是预付的佣金、小费和塞进私人腰包的回扣,是变相的贿赂和准贿赂,是权势的等值、不等值物质,已经越出了传统人类学研究的“礼物”和“礼物交换”范畴,于“旧说”无所谓“反叛”。文章说得好,“没人在送了礼后,敢于发话让村干部还礼”,一个“敢”字点破了温情脉脉的“礼”的光环;“溜须”和“上油”不属一般的“还人情债”,这种“以功利目的为运作逻辑”的“单面的给予”并非“不希望得到回报”,恰恰是希望得到通过送礼或多或少“控制对方”而可能得到的“还礼”之外的“回报”。至于说“收受者往往保持着社会权势高位,尽管他们并没有回赠礼物”,似乎跟传统人类学的“单面的给予会导致送礼人权势的增加,造成控制对方的有力位势”说错换了论说角度,立论也倒果为因了。“保持着社会权势高位”的“收受者”,不需要“回赠礼物”,他们深知权势的价值,熟谙权钱交易的法则。
说《读书》
江苏海安县 王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