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中国文化传统自身根本无由滋生培育出宪政文化,这大约不会有错。宪政之于中国系“舶来品”,它在中国历史长河中真正扬帆启程,引起朝野上下普遍关注,应该是在戊戌维新时期。从那时起,一连串近代知识精英的名字便与宪政文化在中国悲壮而坎坷的命运联系在一起了。正是这些先行者从各自对本土文化传统的理解和把握、对当下国是民情的体察和判断出发,先后认真地解读和了悟、热忱地引介和移植西方宪政文明,为中国开示了诸多宪政模式和理论。尽管他们无一目睹了宪政文化这颗种子在中国大地上真正落地生根结出正果,但完全可以设想,没有他们对宪政的那份执著、爱恋、忠诚和信念,恐怕连那“橘过淮则枳”所结出的小涩果也殊难获致。当然,他们那时绝不可能为这小小涩果而惊喜而赞赏而祝福,这与他们认信、期望和设定的宪政理念、价值和目标相去太远。他们的真切感受,或许正如海涅所悲叹的那样——“我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却是跳蚤。”
如果说,普通的下层民众在平凡而琐碎的日常生活中早已丧失了对“国事”、“天下事”的热情和关注,在心底里深深地含藏着对权力的迷信和愚忠,那么,对于士子学人来说,则负有薪火传承的使命,“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是他们的座右铭。康有为、梁启超、严复等原本都是传统文化的饱学之士,在其心灵深处有着对自己文化传统的永难割舍的爱恋和执著,尽管他们对之进行过无情的解剖和批判。他们对宪政文化的关注和思考是由西方的侵略而引发的。在与西方列强的交战中,中国屡战屡败、亡国灭种的危机日益加剧,传统的王政文化看来实难有回天之力了。向西方寻求救亡的真理,已是无法选择的选择。他们坚信,为了民族的复兴、国家的富强,中国必须选择宪政,但也深知孤掌难鸣,中国的宪政运动需借激发民族热情和强化民族意识来获得动源,而民族精神的动员又必须强化民族文化。他们正是置身于这个无法克服的两难境地,无由自拔,他们对于内含于西方宪政文化中的民主、法治、自由、人权和宽容等等价值的一再“误读”、“误置”,除了知识论上的原因外,实有更深刻的难言之隐,他们中好些人在凄凉晚景中的忏悔和自责,多么需要我们的理解啊!
由此,我深深地感佩和折服于《宪政》一书结语的诚恳言说——
“康有为、梁启超、严复、孙中山、陈独秀、胡适等这些曾在中国宪政文化史上留下了深深足迹的人物,无论其思想风格有何不同,政治见解有多大差异,他们都是在中国最不幸的那些岁月里,进行认真思考而不装腔作势的人。他们在黑暗中提灯夜照,为自己危难的祖国寻找光明。他们面对痛苦岁月的折磨,报之以会心,因为他们坚信既已洞悉了历史的道路,也了悟了人生的意义。他们把寻求真理看作是一种神职,把探索出路当作出家,在寒冷而痛苦的时刻为理想守夜,用自己的一腔爱国挚情,用自己那种冷峻的理性撑起了中华民族的一个又一个希望。他们在最不幸的岁月里,探索着人的尊严,人的价值,并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努力,虽然历史无情地浇灭了理性的火焰,但其理想却化成了永恒,成为未来中国社会不可少的一份遗产。”
既然我们今天依然要“走向法治”,“走向宪政”,那就请珍爱这份遗产吧,它将给我们以无尽的启示和灵思。
(《宪政文化与近代中国》,王人博著,法律出版社,一九九七年十月版,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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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