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5期

浊酒菜羹养老饕

作者:王 瑞




  饮食的话题在中国古代主流文化中往往不登大雅之堂。孔子虽然也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但仅仅是框定了人之本性,单纯满足口腹的饮食仍然被至圣先师冷落在“欲”字中挣扎。孔子讲究饮食,是在礼的规矩之下的即成模式。“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是对贵族席间礼仪的强制执行,更多的是对“食指动”者的约束,谈不上美食意味上的追求,遑论饮食艺术的创造。与孟子辩论的告子因为持“食色,性也” 的理论,更被贬为与禽兽相差不远了。到了宋代,秉承儒家传统的理学家们对饮食文化的冷眼相待也并没有太大的改观。宋代大儒朱熹说,日常吃喝的食欲是不错的,那是人的天性,但食味止于咸酸,就是说满足饥渴的感觉,有咸和酸两味就够了。“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者,人欲也”(《朱子语类》卷十三) 。饮食无罪,美食就是错误了。
  苏轼虽然是公认的美食家,但身处北宋这么一个无论心灵还是口味都追求清淡的朝代,他自然不会唯饮食之上,恣其口腹之欲。苏轼反对清心寡欲有其自己的特色,而且有理论上的支撑。他说品尝美食如果停留在形、色、味之上,那么就与饕餮之徒无异。在苏轼看来,美食须上升到美学的高度,将形、色、味与美融通。如同书法,钟王之迹,萧散简远,妙在笔画之外,饮食亦是如此。“梅止于酸,盐止于咸,饮食不可无盐梅,而其美常在咸酸之外”。美味之美,如果止于咸酸之间,就少了很多乐趣与真意。正如东坡在赋文中所说,“盖聚物之夭美,以养吾之老饕”,真正的美食家,乃是在一食一馔间聚集万物之美、世间之情,为我所品用,方可成就的。
  
  性本好天然
  
  苏轼性好天然,对菜肴也有素朴、本真的喜好,野菜是他的最爱之一。东坡称野菜 “不用酰酱,而有自然之味”,烹煮容易,可以经常享用,说吃素可以不杀生而成仁,并自比于善弄葛草的葛天氏之遗民。煮蔓菁、芦菔、苦荠而食是东坡的饮食常事。在《春菜》一诗中,苏轼回忆起四川家乡初春时野菜遍地的景象:芥蓝(大头菜)在寒冷的雪天里已经破土而出,冬天以前的宿根开出了新叶,发出了新芽,是最鲜嫩的时候。春初的早韭上挂着新鲜的泥土,蕨菜长得已经有拳头那么大了。荠菜煮汤清香可口,白鱼肥美可食,再配一点青蒿饼,不经意就整治出一席丰盛的春筵。次日清晨早起,宿酒刚醒,不妨在自家的小园里采点甘菊,配成一个花盘。比起北方苦寒的气候来,蜀地就算冬季里也蔬菜丰足。这些家乡的事情已经很久没有去回想品味了,挖苦笋、捕江豚这样的乐事就更别提了。在领略宋代蜀地的春景之余,我们了解到其时其人享受到的时令菜蔬品种之繁多,亦可窥见当时人们生活风味之一斑。
  苏东坡讲究食材的新鲜、应时。《惠崇春江晓景》诗中,作者乐陶于桃花初放、麻鸭试水的时节,刚长出嫩叶的蒌蒿和芦芽都是应时鲜蔬,“值那一死”的河豚也快要到上餐桌的时候,这美景与美味,样样不能缺少。“花堪折时直须折”,菜也是堪食则当食,莫错过了光景时令。诗文之所以脍炙人口,也是讲出了惜时应景的道理,迎合了大众的口味。
  苏东坡喜欢自己种菜吃。他奚落那些膏粱子弟只知道吃现成的,哪里懂得种菜的野趣。苏东坡自己没有田地,向同僚王参军借了半亩东园的地来种菜。种菜最有乐趣的时候,就是夜半酒醉,没有东西来解酒,于是到菜园里摘几把“味含土膏、气饱风露”的新鲜蔬果,实在是“梁肉不能及”的美味。夏天雨水充沛,秋天霜露满园,都是蔬果易得的时节,夜半随时取食不足为奇,但在冬末春初,苏东坡在小园里依然能够“除雪得春蔬”,以飨来客。而且据苏东坡自己说,就是这么一个方寸小园,可以供应他和儿子一年到头充足的果菜。不得不承认,苏东坡是一位莳弄田园的高手。这半亩菜地虽然花费不少的心思,却可以寄托心情,颐养天性,故东坡有“我田方寸耕不尽,何用百顷糜千金”之句,以咏此田园之乐。
  
  菜乃家乡好
  
  春菜与时鲜再好,如果单单为满足口腹之欲,也就是美食而已,若是再洒上一点乡情诗意作调味,淋上几滴庄意禅机来佐料,活脱脱便跳出饮食的窠臼。苏东坡的家乡有巢菜,据说菜名源自一位叫巢元修的故人,此人嗜食此菜,故又名元修菜。苏东坡谪居黄州之时,故旧甚少通问,而居于蜀地的巢元修为了谋面相叙,不远万里徒步走到黄州,此举使其名入青史,号称“卓行”。苏东坡十五年未回故里,这次他乡得遇故知,餐桌之上不免产生共鸣,家乡菜也成了联络感情的物事。巢菜分大巢与小巢,苏东坡爱吃的这种是小巢菜,就是野豌豆的豆苗。小小巢菜身价虽不贵,苏东坡却舍得下工夫烹制。巢菜一般可以用米汤清煮配饭,也可以拌上盐豉下酒,在普通家宴上不过如此。苏东坡却还嫌简略,他在菜盘上切好橙丝垫底,洒些葱姜铺盖其上,先蒸后煮,香味和颜色蔚蔚然盈盘而出。如此伺弄,也难怪每逢餐中有巢菜,家人便下箸如飞,唯恐动作稍慢盘中就空了。苏东坡不限于巢菜的味美,种植和采摘过程也被他描绘得唯美动人。巢菜在秋雨落后种下,繁霜初降之时便可采摘。田野里遍地都是小青虫般的菜芽和绿茸茸的豆荚,穿着青裙的农家女趁着微明的天色采撷匆匆。品尝美味应在口舌之先,美的感觉从视、听、味之始本是浑然一体的。苏东坡还叹到,张骞当年移种苜蓿于中原,丰富了百姓的菜谱;马援载回薏仁的种子,让蓬蒿之地长满经济作物,我为何不能效仿此二翁,种巢菜于东坡之下,使贫瘠的盐碱地化为肥田,恩泽后世呢?东坡是否实行此举,在史料上未为可知,但属文如此,也足以让后人领略其美意了。
  笋是苏轼美食菜谱中必不可少的一味,苏东坡嗜笋已经到了一定的境界。北宋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苏东坡被朝廷贬至黄州任团练副使,勤于政事之余,每每流露出思乡之情,而关于家乡菜肴的记忆也不时的浮现于缺乏寄托的落寞心境之中。客居北方日久,初来异地的新鲜感已经过去,样样事体渐显不惯,盘中箸边少见南方家乡的菜肴。苏东坡在四川的故人揣摩出端倪,从千里之外寄来竹笋,苏东坡得之如获至宝,爱称为“玉婴儿”。家里的北方厨子还没见过笋,就拿些腌制的猪腿肉,随意地盖在笋上烩成一道菜。就算如此,苏东坡仍然当作珍馐美味一样,自己都舍不得多吃,还送给家乡同在江南的友人来配米饭。苏轼不仅食笋,还为笋作诗属文。苏轼与黄庭坚过从甚密,餐共席,睡同榻。同吃同住还不够,要配点诗才显得英雄所好略同。在《和黄鲁直食笋》诗中,苏轼感叹到:丰年的时候,不仅饭够饱,连肉都吃不完浪费掉,但到了饥荒时却连剩菜都没有。这样饥一顿饱一顿,腹胃就像“朝三暮四”的猴子一样被戏耍,让人很不舒服。终于有一天觉悟了,不如学那在家的居士,吃些久放不坏的东西,于淡味之中品出庄子至乐无乐的境界来。平时读书恨不能啃透竹简,吃笋乃是偿此难消之余债罢了。可笋到嘴边,又想起竹子凛然傲霜雪的丰姿,不忍下箸。怎么办,那就把竹子做成竹饭筒,缠上五彩的丝线,装满米饭祭吊屈原,聊此平复心中愧歉之意。
  巢菜与竹笋,在常人看来不过是普通蔬菜,味道可口罢了,而在这里,却牵引出婉约宜人的乡情、豪迈清壮的家国之志。惟有尽揽诗人风范、才子意气的东坡方能游刃如此。
  
  酒中有真意
  
  苏东坡好饮酒,尤贵酒兴之中有诗意。然而东坡深谙酿酒之道,亦能入文,却鲜为常人所提及。他在《东坡酒经》一文中详细记载了当时南方酿米酒的工艺。文中米酒的制作过程较为复杂,三十日才可酿出四斗,但酒的品质很好,有“劲”、“正”之分,就算在今日,于专业人士仍有借鉴的价值。苏东坡还善作蜜酒,并颇引以为自得。据说蜜酒在当时并非人人做得,与苔脯、炙蒲、瓠鹅、豆乳、脂酥、油烛等并称 “百巧”。苏东坡在诗中作广告,声言酒方授自当时西蜀有名的仙道杨世昌,家藏的蜜酒乃是珍珠磨成的浆液兑上玉粉做成的酒酿成的。当然东坡在这里有些艺术夸张,但一般米酒的原料是大米,而蜜酒的原料是花蜜,这身价自然还是与众不同,单单是蜂蜜作原料就足以让人望之兴叹了。蜜酒酿造的过程却不需太费工夫:第一日装进瓮里用小火煨煮,火候如同鱼吐沫就够了;第二日将酒瓮轻轻旋转,称之为“活清光”,让酒体均匀,充分发酵,酒色也随之清亮匀透;第三日开瓮,酒香满城。前两日“煮”和“搅”显出功夫来,这时的酒浓而不黏,甘露比之略显混浊,醍醐相较又嫌太清。苏轼品醉于酒香之余还不忘调侃,蜜蜂比当年贷米给庄周的监河侯可大方多了,咱本想借米酿酒,人家给的却是蜜,唉,无奈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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