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7期


新名士的旧名士之路

作者:邱 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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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达夫写过两篇历史小说,一篇是写黄仲则的《采石矶》,一篇是写厉鹗的《碧浪湖的秋夜》。两文所本,均为乾嘉时代的诗人。黄仲则,熟悉郁达夫的读者会发现在达夫各类作品以及时人对达夫的评论之中,二者有剪不断的关联。两位诗人颇为相似的经历,那种困顿而命运多蹇的孤傲与清高,还有少孤多病却举世罕匹的才华,都让后来的评论者反复将两者联系起来,有时甚而产生达夫即仲则的错觉。当时文坛诸大家如郭沫若、易君左、曹聚仁等都把郁达夫视为“现代的黄景仁”。
  在《采石矶》中,明眼的读者很容易看出达夫的“夫子自道”,郁达夫借黄仲则的经历写出自己时下的各种困境,而达夫是想在古人伶袍下行一贯的自我暴露呢,也许还想通过他钟爱的黄仲则传达更多?
  黄仲则(1749-1783),名景仁,字汉镛,又字仲则,江苏武进(今常州)人。四岁丧父,与母屠氏相依为命。十六岁应郡试,在三千考生中“冠其军”,后连试“江宁乡试”一再落榜。依人作幕糊口。后为债家所逼,在出京往陕西途中病卒,年仅三十四岁。
  一篇写黄仲则的小说,何以命名为“采石矶”?采石矶为传说中的李白落水处,自古成为骚人墨客借以追怀李白的题材,而深解传统文化的郁达夫不会不知道其中的特定文化指向。而此处,恰是郁达夫构思小说结构和开掘小说深味的借力。
  其一,借以勾勒黄仲则的性格。小说中的黄仲则性格怪异兀傲,旁人难以亲近,唯有洪稚存可以在他情绪平复时与他“争诵些《离骚》或批评些韩昌黎李太白的杂诗”①。李太白的诗可以作为黄仲则沉默心灵的敲门石,成为他与人沟通的渠道,黄仲则那种清高得只容得下屈原李白等同调的性格则跃然纸上。而似乎也在暗示黄的古怪是否与李白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性格相通?那些“狷狂”者确乎有些古今同一的灵犀?
  其二,借以开掘主题。《采石矶》写黄仲则的怀才不遇和潦倒,这是共见的主题。但小说如果止于对黄仲则的同情,那充其量只是一篇好的“行状”,而不会是一篇好的历史小说。
  小说写黄仲则带着对戴东原的一肚子气和对府衙生活的不快走到郊外。“举头却见了前面一带秋山”,想起一句“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这正是李白的《独坐敬亭山》中的名句。黄仲则因而动了去访谢公山上李白坟的念头。“访山”这一段写得格外详细:所遇见的呆呆跑开的小孩;不知道青山就是谢公山的老农妇——因为谢公山是读书人的叫法而非民间的;不能确定而指给他一堆白石头坟的牧童。之后他看到“一个杂草生满的荒冢”。黄仲则在幽幽扩大的山间沉默中跪坐了很久,只哭出一句“啊啊,李太白,李太白”。手法类似《红楼梦》中黛玉临终那一句“宝玉啊宝玉”,千言万语却只能长歌当哭。
  所有人的寂寞似乎都在这哭声里了。对于黄仲则,无缘功名,为制度不容;思想不合时宜,为当路大儒如戴震之流不容;生性孤介,为幕府同僚不容;而那些纯朴的村妇小童,虽善良却与黄仲则是两个精神世界的人,也不能容;而唯一可以相通的李白,却夜台重泉,又怎能相互温暖呢?而李白千载盛名,却仍然不免身后的荒凉寂寞,何况千年后的自己呢?
  郁达夫在用一只冷酷的笔揭开所有诗人生前身后的寂寞与悲哀。李白的现在,可能是黄仲则的未来,又何尝不是郁达夫的未来?历史小说的时空感被解构,所有人忘记了这是在讲“古人”,特别是那些“心有戚戚”的读者,会自然地引动当下思考,对自己命运的隐忧。所以“夫子自道”固然不错,但是,“夫子”并不是孤立的“这一个”,在绵亘的历史长河中,在郁达夫生活的时代,就有太多的“黄仲则”。
  三人的时空联系,似乎除了“不遇”的悲剧感的联系外,还建构了一种精神关联。李白成其为李白,黄仲则成其为黄仲则,都因了身上不屈的文人傲骨。郁达夫似乎有意要在黄仲则身上回溯这种有气节的文人一脉而来的东西。寻找“固穷”的君子之道。“《论语》里说: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仲则诗学李白,有点狂,但他也有狷的一面。寂寞之感来自他的落落寡合的性格。如果不是有所不为,他就不至于这样潦倒,这样凄苦了。”②唐弢的话正好指出这些人“凄苦”、“怪异”的共同原因,便是“狷狂”。这也是文人不与世沉浮的独傲处。这也是郁达夫的坚持。所以,郁达夫也成其为郁达夫。
  其三,借以架构情节。李白,黄仲则,还有那些过去,现在,未来,所有的不遇于时却才可敌国的士人,包括郁达夫自己,有什么可以用来抵御寂寞的刻骨伤感?
  这是郁达夫的思考,也成为推动情节发展的助力。
  众所周知,郁达夫的小说并不以情节胜,但是,他小说有着情节发展的自在逻辑。小说借黄仲则题写李白诗而继续发展,其中黄仲则的才华,黄仲则命运的些许亮色都得到集中的表现。
  小说提到黄仲则写李白的诗歌有两首,其一是访李白坟回去后写的《太白墓》,其二是在朱筠大宴群宾的宴会上写的《笥河先生偕宴太白楼醉中作歌》。小说中全录两诗,均为七古,这也是李白最擅长的诗体。实际上这两首正堪称黄仲则的代表作。其中便有后人艳称的“青山对面客起舞,彼此青莲一抔土,若论七尺归蓬蒿,此楼作客山是主。若论醉月来江滨,此楼作主山作宾,长星动摇若无色,未必长作人间魂。”太白复生,恐也当如黄鹤楼见崔灏诗而搁笔吧。
  李白名垂千古正因其诗歌之不朽。诗人“立言”,才能让自己生命能量得到释放,抗击那种寂寞的刻骨伤感。小说中多次提到黄仲则的才名恐惧。当他听说戴东原说他“华而不实”的话时,难以忍受对自己声名的诬蔑;病中关注着“京师诸名太史说我的诗怎么样”;在朱笥河宴上以病重之身却要强着写出诗来,他是渴望着自己的才名被人知,不被人误解。而“不多几日,这一首太白楼会宴的名诗,就喧传在长江两岸的士女的口上了”,这正是黄仲则悲剧中的亮色,也是小说的理想收束。
  一个坎坷而淹蹇的诗人,有什么比获得诗名,获得天下的赞誉更值得欣喜?能以“立言”而不朽,这正是士子们的梦寐追求。这作为小说的结尾,我们似乎也在看完“美好的东西的毁灭”之后,明白总有一些东西是毁而不灭的。
  在逆境中“立言”,郁达夫似乎在深味黄仲则的命运,思考出路和一个光彩的结局之后,也在小说的结尾自己给自己启示和鼓励。立言不朽,李白做到了,黄仲则做到了,而郁达夫呢,的确也做到了!
  另外,郁达夫在立言之外,仍然呼唤着“知己”来消解寂寞。立言,前提是要知音在诗歌中读到其人生的委婉心曲。洪稚存是黄仲则的知音,黄仲则是李白的知音,写洪稚存的友谊,写黄仲则的哭坟,郁达夫似乎在寻求一种没有时空界限的士人之间的声气相通。
  其实文章开头已经传达了这样的意思。小说以杜甫的“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为引子,这也是全文中除黄仲则和李白的诗歌之外引用的唯一一句第三者的诗句。这句话本是《天末怀李白》中的话,是杜甫概括李白命运的千古知音之论。杜甫与李白的友谊是值得“蘸饱了金墨,大书而特书”③的千古佳话,李白与杜甫惺惺惜惺惺,生死惦念,正是不为世容之外的温暖。我们也读到“疯子”、“怪人”不近人情之下却是怎样的渴望与人亲近,渴望知己的回应。也许也是郁达夫自己的一种潜在的期待吧,有人会为他洒泪,有人会为他写下动情的诗篇。他在小说中说“我们的真价,百年后总有知者”,将目光投向了异代的知音。
  郁达夫在小说中借黄仲则的口骂那些“大言欺世,排斥异己”,“挂羊头卖狗肉的未来的酷吏”,骂现世“盲人多,明眼人少,他们只有耳朵,没有眼睛,看不出究竟谁清谁浊,只信名气大的人”。这正是他对胡适一肚子气的发泄。这涉及当时胡适和郁达夫的一段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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