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9期


老头人穆什兰嘎

作者:多丽丝·莱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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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我带枪的意图变了:它不是用来壮胆,而是用来打猎的了。狗也跟着变规矩了。遇到土著走过来,我们双方都会打招呼。慢慢地,长期存在于我心头的异域景色消退了,感觉自己的双脚实实在在地踏在非洲的土地上,山形树影均清清楚楚地浮现在面前,在我之外,黑人实实在在地生活着:大地与人亲密无间,对跳着一种古老而舒缓的舞蹈。而我成了旁观者,一个怎么也学不来他们的舞步的旁观者。 可是我又想:这是我也可以继承的;我生在这里,长在这里,它既是黑人的国度,也是我的国度;这里广阔无垠,足够我们大家生存,谁也用不着把别人从人行道和路上挤出去。
  要和平共处很容易。其实,只需像我跟穆什兰嘎老头人说话时那样,双方都表示一点尊重,黑人和白人遇到时都和和气气的,对彼此的差异宽容点。
  过了不久,出了件新鲜事。我们家总是有三个土著仆人:厨师、管家、花工。跟那些在地里干活的人一样,这些人老是换来换去,干几个月就走,或者回到家里的窝棚去了。提起土著,人们总是免不了要加上“好”或者“坏”的修饰语,评判的标准是:行为像不像仆人、懒不懒、手脚麻不麻利、听不听话、放不放肆等等。遇到家里人心情好,总能听到他们说:“你还能从未经教化的黑畜牲身上指望什么呢?”生气的时候则说:“该死的黑鬼,没有他们就好了。”
  有一天,前来巡访的白人警察笑着说:“知道你们厨房里藏着个大人物吗?”
  “什么?”我妈厉声问。“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藏着头人的儿子。”警察似乎觉得很好玩。“等老家伙死了,他还要在部落里当家哩。”
   “他最好不要在我面前摆头人儿子的谱,” 我妈说。
  警察去后,我们看厨师的眼光就不同了。他干活倒是把好手,只是周末的时候酒喝得太多——这就是我们对他的看法。
  他长得高高的,皮肤很黑,像金属一样发亮,贴着头皮长的黑头发像白人一样朝一边梳,上面别着把从商店里买的金属梳子;他对人非常客气,非常冷淡,执行命令飞快。既然知道了他的身世,我们大家都说 :“你瞧,当然喽,毕竟流的血都不同。”
  打知道了他的出生和前途后,妈对他就严厉了起来。遇到脾气不好的时候总是说:“你还没有当头人哩,明白吗?”他总是眼光朝下,轻声回答说:“明白了,太太。”
  有一天下午,他要请整整一天假回家,而不是平常的半天。
  “怎么要一天呢?”
  “我骑车都要半个钟头,” 他解释说。
  我注意到他走的方向,第二天就去找他的窝棚。我猜他准是穆什兰嘎头人的继承人,因为朝那个方向走,只有那么一处半个钟头可以到达的窝棚。
  我从来没有从那个方向越出过农场的地界。我顺着陌生的小路往前走,穿过高低不平的岗丘,离家越来越远。这一带是还没有被白人种的政府的地;开始我不懂为什么会这样,一经跨过边界,人就进入了一种全新的地理环境。在宽阔碧绿的山谷里,有条波光粼粼的小河,活泼的水鸟急速从河里的苇草上空飞过。走在路上,柔密的荒草在我的小腿上擦过来,擦过去,树木长得高大而有风姿。
  我对农场的风景早已习以为常。在那里,数百英亩遭受严重侵蚀的土地上原先长着的树已经被砍下来烧了矿炉,仍然长着的细小而弯曲;在那里,牛群已经把草地踏平,留下数不清纵横交错的沟槽,随着每个季节的雨水冲刷,变成深沟巨壑。
  这一带从来没有被人动过,只有周游四方的探矿者的镐头在岩石表面留下了几个印子,以及流落四方的土著过夜烧火时留在树干上的一个燃痕。
  四下里静极了。这是一个大热天的上午,斑鸠咕咕、咕咕地叫着,在风景如画的山谷里,一块块的阴影与被太阳照射着的光灿灿的地方交织在一起,除了我渺无人迹。
  听着啄木鸟觅食时制造的迅速而均匀的咚咚声,我感觉慢慢地有股凉气从背心侵到肩胛,造成了一阵抽搐;头发根也开始发麻,一直传到身上,使人发冷,起了鸡皮疙瘩,尽管当时我正大汗淋漓。是发烧吗?我想。然后扭过头朝后面看,并且猛然意识到是害怕了。这就怪了,甚至使人感到难为情。这是一种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恐惧。我在这一带逛来逛去这么多年,从来没有感到过恐惧不安,开头因为有枪和狗壮胆,后来因为学会了礼貌地同遇到的非洲人打招呼。
  这种感受我从书上读到过:在亘古的太阳照耀下,非洲的广袤和静寂变得令人窒息,以致觉得鸟语都具有威胁,觉得死鬼的魂会从树干和石头里走出来,使人连走路都小心翼翼的,生怕惊动某种老朽而邪恶,黝黑、巨大而怒气冲冲的东西,生怕它会蓦地站起来,冷不丁地从后面向你袭来。看着盘根错节的树丛,就会联想到潜藏在里面的动物;看着缓缓流淌的河水,就会想到它穿过那些由大雨造成的水洼子一层一层地往下流,最终散流进隐藏在荒野里的水塘里,夜里羚羊们去喝水,鳄鱼忽地从水里窜出来,咬住它们柔软的鼻子,拖到水下的洞穴里去。我完全被恐惧攫住了,禁不住一而再、再而三地回头看,生怕无形的威胁会从后面赶上来抓住我。我把周围一道道的岗峦看了一眼又一眼。从不同的角度看过去,似乎每走一步它们都在变化,以致熟悉的那些地标,比如从开头就一直驻守着我的世界的大山,露出山麓里一条陌生的阳光灿烂的山谷。我感到迷茫,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处。完全被恐惧所俘虏。我感到头脑发昏,忐忑不安地盯着一棵棵树傻望,或者眯着眼睛看太阳。它好像已经斜到东边去了,散发出落日惨淡的余光。就这样,我猜想肯定过了几小时。等到看表,才发现这种莫名其妙的恐惧只持续了十来分钟。
  关键的是这种感觉莫名其妙。我离家还不到十哩:如果必要,转身顺着山谷走,就能一直走到咱家的篱笆,就能脱离山麓,看到一户邻居家光闪闪的屋顶,然后走两三个钟头到达那里。这种恐惧与夜里使狗的肌肉紧张,并且令它对着满月哀号的那种相同。可是这并不是我的想法和真实感受;使人感到气恼的是,我竟然会被这种幻象所吓倒:想到这点,我平静了一些,继续惴惴不安地往前走,同时又替自己的紧张和张皇四望感到好笑。为了镇静,我有意去想正在找寻的村庄,去想进了村做什么——如果找得到的话。至于找不找得到,我还真的没有底。我不过是在漫无目的的乱走,而村子却在千百万亩荒林野草中的某个地方。想到村子,我才意识到,在自己的恐惧之外还有一种新的感觉:孤独。与世隔绝的孤独深入骨髓,使我提不起脚。要不是正好走到一座山脊上,已经看得到下面的村庄了,我肯定转身回去了。村庄由林间空地上的一些草房组成,旁边是整齐的田畴,种着玉米、南瓜和小米,远处有牛群在树下吃草,家禽在草房之间东啄西刨地觅食,狗懒洋洋地躺在草地上睡觉。赞比西河的一条支流,像大地母亲伸出的手臂,轻柔地搂着村庄。山羊布满了河对面凸起的山岗。
  等走近我才看清楚,草房的墙壁上画有好看的图案,黄的、红的,还有赭红土色的,房顶的草被规规矩矩地编织成一束一束的。
  这完全不像我们家无人收拾的邋遢的院子——没有根底的移民的临时住所。
  我一下子懵了,不知道该做什么。在院子里空旷的地方,有个很小的黑孩子坐着玩穿了绳的葫芦。他什么都没穿,只是在脖子上挂了串蓝色的珠子。我对他说:“去告诉头人,说我来了。”他把拇指塞在嘴里,不好意思地看着我。
  我在那里站了好一阵,似乎置身于一个荒村的外面,感到左也不是,右也不是。最后小孩跑了,然后来了几个女人。她们身上都用鲜艳的布匹裹着,耳朵和手臂上戴着闪闪发光的铜饰物。她们也不声不响地盯着我看,然后转过身去议论。
  我又说:“我可以见穆什兰嘎头人吗?”看样子她们听懂了我说的名字,但是不明白我找他干什么。岂止她们不明白,连我自己也不明白找他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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