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9期
“垮掉一代”的《嚎叫》
作者:刘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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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整夜沉溺于比克福德餐馆①如海底般的灯光中飘然而出在冷清的福加兹酒吧坐一个下午喝着走味的啤酒听着命运在氢化自动点唱机上吱嘎作响,
他们接连七十个小时聊下去从公园到安乐窝②到酒吧到贝尔维③到博物馆一直到布鲁克林大桥,一大群迷惘失落柏拉图式空谈家从防火梯从窗槛上跳到门廊跳到帝国州④远离月亮,
……
这帮人酗酒,搞同性恋,粗欲癫狂,淫秽下流至极,不服任何的管束,在人们看来跟流氓阿飞、地痞无赖几乎没什么两样:
他们狠咬侦探的后颈在警车里高兴得大叫因为没犯下任何罪过无非出于发狂鸡奸酩酊大醉,
他们跪下嚎叫在地铁里从车顶上被拖下犹如挥手抖动着生殖器和手稿,
他们任凭神徒般的摩托车手顶入屁眼兴奋极了发出怪叫,
……
他们花言巧语诱使千百万姑娘片刻因欢情而颤抖在落日时分,而清晨他们眼睛红红却准备攫住日出片刻美景以及那躲藏在仓库的闪动的屁股和湖水中的赤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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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部分,诗中描摹出这一代人的性放荡,写出他们的疯狂、污秽,不择手段,不择场所,简直令人恶心。
战后的美国,一切商品化,物质主义,利己享乐之风盛行。社会现状的急剧变化,使得一代青年的“美国梦”幻灭了,他们吸毒、听摇滚乐、搞同性恋、酗酒,“在路上”游历,以便在内心深处得到解脱。他们觉得现世生活的可靠性是难以把握的,故而对存在主义特别是佛教禅宗产生共鸣,同时他们在社会上我行我愫,逆流而动:
他们隐居在墨西哥陶冶心性,要不去落基山侍奉佛陀,或到坦吉尔寻访伙伴或到南太平洋与黑色的机车做伴或去哈佛因为自恋或去伍德洛献上一束雏菊或者去坟墓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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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并无企图掩盖其内心的恐惧、过失与痛苦;相反,“垮派”的大多数文人特别是诗人金斯伯格本人执著于内心深处的体验——从行为到情感(吸毒、手淫、同性恋、色情梦幻等不一而足)在其作品中都表露无余。保守主义的批评家把这种毫无掩饰的暴露看作是邪恶、耻辱,而“垮派”文人却认为这正是对邪恶及耻辱的否定。“垮派”文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和着痛苦甚至是醮着“嚎叫”时涌出的泪:
疯狂的浪子和天使,合拍敲打⑥,无人知晓,可偏偏要在这儿留下他们死后某时或许想说的话,
于是他们果然新生身穿幽灵般的爵士乐服在乐队金光闪闪的圆号光影中把渴望爱的美国赤裸的心绪所承受的痛苦吹奏成爱里爱里拉马拉马萨巴克萨里⑦萨克斯管的哭号使所有城市颤抖震坏了最后一架收音机,奉献出从他们自己的肉体上割下的那绝对真格纯然的诗歌人生心脏足足够吃上一千年。
《嚎叫》的第二节是金斯伯格在毒品的麻醉状态中写成的。据说诗人当时正凝视着旧金山的弗朗西斯•德雷克爵士旅馆。似笑非笑的旅馆塔楼的正面使他想起了《圣经》中的“摩洛克”凶神。诗中,金斯伯格把摩洛克看作是一切邪恶的象征,诗的第二部分正是用此来影射美国体制、现实和社会,诗人以满腔的憎恨和愤懑声嘶力竭地“嚎叫”:
摩洛克!孤独!污秽!丑恶!垃圾箱和得不到的美元!孩子们在楼梯下厉声尖叫!小伙子在军队里痛泣!老年人在公园里呜咽!
摩洛克!摩洛克!噩梦般的摩洛克!缺乏爱的摩洛克!精神摩洛克!摩洛克人类无情的审判官!
……
在这里诗人辛辣讽喻的美国政府,1949年二战后还在大肆征兵,借“精神摩洛克”喻指摩洛克还控制主宰人的精神世界;“摩洛克人类无情的审判官”喻指美国司法制度。出于冷战及反共政策,50年代初期美国政府加强了对左翼进步人士的迫害,麦卡锡主义肆虐。1957年卢森堡夫妇被指控为苏联间谍,并被以叛国罪处以电刑,60年代契斯曼又被用毒气处以极刑。
摩洛克不可理喻的监狱!摩洛克相交大腿骨没有灵魂的炼狱和聚生痛苦的国会!摩洛克的高楼是审判庭!摩洛克战争巨人!摩洛克令人不知所措不寒而栗的政府机构!
……
这里诗人借摩洛克把美国比作不可理喻的监狱。大腿骨相交的上方叉处一个骷髅为有毒有害物质的标记,而这里“大腿骨相交表示死亡,恐怖,危险,这种标记在诸如公园等公众场所都能见到;此处的‘炼狱’喻指纽约公墓监狱”(New York Tombs Prison);而“审判庭”:据原注引自英国诗人布莱克笔下的幽灵,即耶和华般的法律创立者Urizen, 是他给人类带来了诸神混战和政治动荡。“摩洛克战争的巨人”,今天的摩洛克把自己装扮成世界警察,到处插手,中东的战乱以及世界的政治动荡无不与这位摩洛克凶神有关。再看摩洛克,“脑袋是纳粹的机械,血液流淌着金钱,手指是十支大军,胸膛是一架屠杀生灵的发电机,耳朵是一座冒烟的坟地!”
摩洛克的爱欲是耗不尽的石油和石头!摩洛克的灵魂是电力和银行… …
… …
摩洛克!摩洛克!机器人公寓!无形的郊区!如骷髅般的国库!盲目的资本!魔鬼般的产业和公司!幽灵般的国家!战无不胜的疯人院!花岗石般的鸡巴!可怕怪诞的原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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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嚎叫》的第三节是对关在精神病院的卡尔所罗门的爱意与同情的表达。在诗人看来,同所有遭受美国理性主义摧残的牺牲者,包括金斯伯格的母亲娜阿米一样。所罗门的遭遇也正是持不同政见的美国诗人与艺术家们的遭遇。同时所罗门也是所有“反传统、反文化、反主流社会的叛逆思想与情感的象征”。在诗中,所罗门也是“一个布莱克式的预言家和救世主”,他所处的疯人院也成为一个反对摩洛克凶神的大本营。金斯伯格认为美国这个精神荒原最终只能由所罗门及所罗门所代表的相反声音拯救。 “金斯伯格把《嚎叫》注释(Footnote to Howl)作为《嚎叫》最后定本(Final Draft)的第四部分,使《嚎叫》更为完整,这部分的基调整体来看是乐观的,诗人似乎正从前三部分中的极为阴郁、压抑绝望乃至发疯的为摩洛克所控制的境况中解脱出来,重申了布莱克的泛神论思想,吹奏出“精神(灵魂)新生”这一基调;“神圣”——人类的一切应该神圣,这正是诗人所殷切期盼的,因而脚注以嚎叫“神圣”的疯狂开始:
神圣!神圣!神圣!神圣!神圣!神圣!神圣! 神圣!神圣!神圣!神圣!神圣!神圣!神圣!神圣!
世界神圣!灵魂神圣!肌肤神圣!鼻子神圣!舌头和鸡巴还有手还有屁股眼儿皆神圣!
… …
《嚎叫》以惊世骇俗的反传统文化和社会准则的大胆内容,对压抑个性的一切形式进行无情嘲弄,赤裸裸地展示了美国政府的邪恶、美国生活的混乱。
《嚎叫》激情飞扬、自由奔放、磅礴气势、一泻千里,明显带有惠特曼的诗风,同时也具有克鲁亚克“自发的散文”和“坦白的谈话”的创作思想。诗中的每一诗行均有25至30多个音节,构成了一个很长的诗行和“思想气群”,每个“气群”必须一口气朗诵完毕,中间不能有停顿。金斯伯格在朗诵《嚎叫》时正是这样做的,因此客观上造成一种激越、磅礴的气势。他的这种诗歌技巧既有创新,又继承了古老的游吟传唱、圣经语言,以及布莱克、惠特曼等人的诗歌传统。《嚎叫》在结构上也很有特点。全诗三节,每节以一个固定“词”开头,以下的所有诗行都是前面诗行在语法与语义上的延伸,因此几十个诗行下来实际只有一个诗句,如第一节均是以“who”为固定“词”开头的诗行;第二节是以“Moloch”为固定“词”开头的诗行。最后一节的每一行诗都是对固定“词”的反应。这样的诗歌结构自然也增加了诗歌朗诵时的“嚎叫”感和宏大气势(李公昭,2000)。
《嚎叫》在发表后曾因诗中的污秽语言受到当局指控并一度受禁,同时遭到学院派诗人、批评家的诋毁。的确,在50年代沉闷的美国诗坛,《嚎叫》以其反传统的诗歌技巧、反主流文化的内容激起了轩然大波,并由此引发了一场保守派、革新派之间的争论。撇开其认识价值,《嚎叫》的意义还在于它冲破了T•S•艾略特诗风的束缚,并与学院派决裂(此派诗人的诗作高深艰涩、精雕细刻、矫揉造作,视诗歌创作为语言诗艺),以其清新、粗犷、自然开美国一代诗风。金斯伯格也由此确立了自己作为美国最优秀诗人之一的地位,同惠特曼的《自我之歌》(Song of My)、艾略特的《荒原》(The Waste Land)、庞德的《诗章》(Cant)一样,《嚎叫》堪称20世纪美国诗歌经典之作(文楚安,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