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方士呢?《辞海》上说:“方士,我国古代好讲神仙方术的人。起源于战国燕齐一带近海地区。以修炼成仙和不死之药等方术来骗取统治者的信任。如秦始皇时‘入海求仙’的徐巿;汉文帝时‘望气取鼎’的新垣平;汉武帝时主张‘祠灶’的李少君;自言能‘致鬼’见李夫人的齐人少翁;自言能‘通神’的栾大;三国曹操时善于‘辟谷’的左慈等皆是。”
说秦始皇“坑儒”的人,还有一个理由,他们认为太史公虽然没有点名所坑者是儒者,但却点明其为“生”,而“儒者皆号生”,所以,“生”即“儒者”。
这也是明显的断章取义。司马迁《史记》索引中说:“自汉以来儒者皆号生”。汉代以前,方术之士也可以叫生的,最有名的是秦始皇时的“安期生”。
《辞源》:“安期生,秦琅琊人。卖药海上,号抱朴子。始皇与语三日夜,赐金璧,皆置去,留书以别。谓后千年求我于蓬莱山。始皇遣徐生、卢生入海求之。”
综合上述各点,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秦始皇只焚了书,并没有坑儒,至少他在咸阳活埋的那四百六十多人中有三百多人是方术之士。我们不能因为秦始皇残暴,就把所有的坏事都推到他的身上。
是他干的,他赖不掉,不是他干的,就应该还他一个清白。
从秦始皇我不由想到秦桧。
要想在中国历史上找几个骂名远扬的人,那么,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中国人可能会异口同声地选出秦桧——因为他设计陷害抗金名将岳飞而遭人唾弃,按照好人绝对地好、坏人绝对坏的逻辑,无论是童稚未脱的娃娃,还是应当具备正常思维能力的成人,肯定都会异口同声地说:秦太师他一定是一件好事也没做过。
但事实上却并非如此。
秦桧一向被人认为是主和派、卖国贼,可有谁能够想到他也曾有过主战的光荣历史呢?不信请看历史。
《宋史·奸臣传》:“靖康元年,金兵攻汴京,遣使索三镇。桧上兵机四事。一言金人要请无厌,乞止许燕山一路,二言金人诡诈,守御不可缓,三乞集百官详议,择其当者载之誓书,四乞馆金使于外,不可令入门,及引上殿。”——从这四点奏议中我们看不出一点汉奸或主和的影子。
接着秦桧又断然拒绝了朝廷派他前往金国充任割地使者的指令。
靖康二年(公元1127年)2月,金人扶立大汉奸张邦昌当了儿皇帝,秦桧力排众议,上书坚决反对。
他在上书中说:“桧荷国厚恩,甚愧无报。今金人拥重兵临已拔之城,操生杀之柄,必欲易姓,桧尽死以辩,非特忠于主也,且明两国之利害尔。赵氏自祖宗以至嗣君,百七十余载,顷缘奸臣败盟,结怨邻国,谋臣失计,误主丧师,遂致生灵被祸,京都失守,主上出郊,求和军前,两元帅既允其议,布闻中外矣。且空竭帑藏,追取服御所用,割两河地,恭为臣子。今乃变易前议,人臣安忍畏死不论哉?宋于中国,号令一统,绵地万里,德泽加于百姓,前古未有,虽兴亡之命在天有数,焉可以一城决废立哉?昔西汉绝于新室,光武以兴,东汉绝于曹氏,刘备帝蜀,唐为朱温篡夺,李克用犹推其世序而继之,盖基广则难倾,根深则难拔。张邦昌在上皇时附会权佞,共为蠹国之政,社稷倾危,生民涂炭,固非一人所致,亦邦昌为之也。天下方疾之如仇仇,若付以土地,使主人民,四方豪杰必共起而诛之,终不足为大金屏翰。必立邦昌,则京师之民可服,天下之民不可服,京师之宗子可灭,天下之宗子不可灭!桧不顾斧钺之诛,言两朝之利害,愿复嗣君位以安四方,非特大宋蒙福,亦大金万世利也!”
在这段大义凛然的诤言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忠于故国、不因有杀身之祸而避之的爱国者形象。
作为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道德常常以善和恶,正义与非正义,公正和偏私,诚实和虚伪等来评价人们的行为,但是,我们却不能也不应该以一种几近定式的道德尺度来评价历史。在真实的历史面前,任何人都无权按照自己的好恶去“净化”历史。面对战乱频仍的世界,我们当然希望刀枪入库,马放南山;面对赤地千里,我们当然希望五谷丰登,人人无衣食之虞;面对丑恶,我们当然希望永远是正义;面对疾病,我们当然希望从来就没有苦痛,可希望仅仅只能是希望,这个世界从来都是“正义与邪恶并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