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8期

我国工读教育困境的原因分析

作者:段茹宏



  
  3 工读教育困境的社会学分析
  
  市场经济严重冲击着工读教育固有的运行机制,立法的变化直接导致了工读学校的生源萎缩,同时,市场经济条件下诸多社会因素的影响也是工读教育严重萎缩的重要原因。要给工读教育对症下药,我们还必须分析诸多社会因素对工读教育困境的影响。
  
  3.1 家庭结构的变化导致家长不愿送孩子接受工读教育
  随着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我国家庭的规模和结构在发生着变化。1990年,我国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大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276947962户,人口为1097781588人,占总人口(不含现役军人)的97.1%,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96人[2]。2001年,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时,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34837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19839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44人,比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96人减少了0.52人[3]。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显示,全国共有家庭户39519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23694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3人;集体户人口为6934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减少了0.31人。城镇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7人,农村为3.27人[4]。根据人口普查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家庭的规模是越来越小。这会导致一系列后果:一方面,家庭规模的变小,意味着家庭成员中孩子的数量少了,父母溺爱孩子的可能性大大增加,问题少年产生的机率大为提高;另一方面,由于孩子的减少,孩子在父母心中的地位不断增强,孩子一旦出现问题,很多父母承受不了打击,往往会想方设法护着孩子,肯定也不愿把孩子送往工读学校去吃苦改造。再者,家庭规模的变小导致家庭经济情况的好转,很多父母对孩子将来是否能够自谋出路看得不是很重,孩子对父母的依赖性也大为增加。这也导致孩子不愿去工读学校,家长也不愿送孩子到工读学校。
  
  3.2 社会舆论的影响导致家长不愿送孩子接受工读教育
  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工读学校就是少管所、劳教所,这种舆论的偏见导致很多家长不愿送孩子接受工读教育,其实,工读学校与少管所、劳教所和监狱具有本质性的区别:工读教育虽然有其特殊性(即具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和半工半读性质)而不同于一般普通教育,但从本质上讲,仍属于普通教育体系,而非刑事司法体系。工读学生进入工读学校学习既不是刑事处罚,也不是行政处罚。国家有关工读教育的法规明确规定,凡在校坚持学习,能够接受教育,改正错误,遵纪守法,文化、职业技术课考试合格者都可毕业。工读学生毕业后,可以升学、参军或劳动就业。在工读学校的历史,不能被视为“前科”,不留刑事污点。而少管所是刑罚执行机关之一,是专门针对未成年犯罪人的劳动改造机关,其设置依据是《刑法》等法律法规。劳教所是对具有严重违法行为或已构成犯罪但不予刑事处罚的人适用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罚的场所。二者与本质上属于教育系统的工读学校是完全不同的。经过多年的实践、宣传,工读学校获得了教育界和司法界的肯定,也得到了许多民众的正确理解和大力支持。但是由于舆论宣传不力,人们对工读教育在认识上仍然存在不少误区。工读教育在许多人的心目中始终是灰色的,有人把工读学校与“劳动学校”、“少年犯”等概念联系起来。在工读学校学习的学生因为学习成绩不好,行为有偏差,被一些人看作是“社会渣滓”、“捣乱分子”而不可救药;甚至还有人将工读学校与少管所、劳教所、监狱混为一谈,将工读学生与少年犯相提并论。社会公众对工读教育存在的这些误解使众多学生和家长对工读学校望而却步。工读教育难以获得普通大众的认同,家长自然也不可能自愿将自己的子女送进工读学校。
  在社会舆论中还存在一种误解,认为对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实施工读教育是对其人权的一种侵犯,其实这也是一种误解。因为工读教育的目的是教育和挽救有行为偏差的未成年人,整个教育过程体现的是一种真诚的关爱,而非制裁和惩罚。在其招生和日常管理中之所以要带有某种“强制性”,就是因为这些学生毕竟存在不良的心理倾向和行为偏差,要不然,无法对其实施有效的教育。就是说,“强制”只是为了实现挽救和教育之目的,在不得已的条件下而暂时选择、使用的一种手段。社会公众之所以在性质上把工读学校与二者相混淆,我们认为,这与我们在这些方面所做的宣传、解释工作还很不够有直接的关联。但是这种理解的偏差也常常让问题少年家长对工读学校畏而远之。
  
  3.3 工读学校特色的淡化也成为工读学校生存的主要障碍
  过去的工读学校还有半工半读的意思,学校里设有车间,学生们一般是上午上课,下午做工。学生的情况也比较复杂,绝大多数都有犯罪行为。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现在进工读学校的学生年龄小了,所谓的不良行为也减轻了。原来那种意义的工读生基本上消失。国家明确规定,工读教育是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有益补充。因此学校对学生的教育手段,也全部转移到文化知识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上来,车间取消,职业技术教育未能及时补充。工读特色淡化,与普通学校还渐趋同没有特色,又挂着块工读学校的招牌,家长有什么理由要把孩子送往工读学校呢?
  
  3.4 工读学校学生就业形势的严峻也导致家长不愿把孩子送往工读学校
  尽管1987年6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育委员会、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办好工读学校几点意见的通知》明确规定:凡在学校坚持学习,能接受教育,改正错误,遵纪守法,文化、职业技术课考试、考核合格者,应当准予结业。达到初中毕业程度的工读学生由原校或所在学校发给初中毕业证书或初等职业技术训练合格证书,以原所在普通中学或工读学校设立的职业技术学校名义毕业。工读学校学生毕业后,可以升学、参军或劳动就业,不得歧视他们。学习成绩好的结业生经教育部门批准,允许回普通中学继续学习。职业班毕业的学生经考核合格就业的,应当根据所受职业技术教育的程度给予同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待遇。当地人民政府要重视工读学校毕业生的安置问题,劳动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认真解决他们的就业出路问题,对符合条件愿意从事个体经营的学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规定,发给营业执照。
  但是目前工读学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依然非常严峻。首先,由于大气候的影响,目前的整体就业形势严峻冲击着工读学校学生的就业。其次,工读生在升学、就业、参军中还是因为他们曾经是工读学生而受到歧视。试想,在正规的优秀的大学毕业生还用不完的情况下,有谁会用曾经“有过污点”的工读生呢?再次,工读教育往往重视思想改造,文化课功底欠缺,学历也不高,这也直接影响到了工读生的就业。工读生往往因文化素质不高、学历不够而被许多企业、事业单位拒之门外。再者,还有许多工读生由于年龄尚小,不能自谋生路,只能成为待业人员。
  
  4 工读教育困境的自身因素分析
  
  工读教育之所以走到今天的困境,除了外部的经济因素、立法因素、社会因素之外,工读教育自身也存在很大问题。
  
  4.1 工读学校办学模式的单一
  诚如上文所析,固然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需要接受工读教育,但是在中小学的问题少年也需要工读学校来介入,社会、学校、学生家长亟盼工读学校在中小学的差生教育与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中担负起更多的社会义务,发挥更为广泛的社会职能,创造更为良好的社会效益[5]。但是长期以来,许多工读学校并没有准确把握社会形势与社会需求的变化,仍然希望政府来扶植工读学校,形成了单一的办学模式,自然不能适应社会对工读学校服务需求的多元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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