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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觉障碍学生和视觉障碍学生反应风格的特点及其意义

作者:郭庆科 王洪友 董 冶



意义,确保他们能正确理解。
  
  2.3 FFI中反应风格指标的确定
  2.3.1 默认反应风格的统计
  FFI中反应风格指标的统计都是在未根据记分键转换的数据中进行的。FFI中默认反应风格的统计有三种方法。第一种统计方法是将每题最初录入的数字相加。在FFI中每题的5个选择项是“十分不同意”、“不同意”、“没意见”、“同意”、“十分同意”,最初录入的数字分别是1、2、3、4、5。被试做了60对题目(一对题目指一个题分别以正向和反向陈述的形式呈现),如果他的回答非常客观,则他的任一对题目两次录入的数字之和都是6。比如一个人在正向陈述时对一个题答“同意”(录入数字4),他在反向陈述时就应答“不同意”(录入数字2),其他情况亦然。如果一个人在一对题目上的得分和大于6,就认为他更喜欢表达赞成的意见,即存在趋同风格,得分小于6则认为他更倾向表达反对意见,即存在否认风格。将每对题最初录入的数字相加,即可认为是默认风格的一个指标。记为“ARS1”。ARSl的期望值为360。
  第二种方法是数出在每对正反向题上均回答“同意”或“十分同意”(即在正向题目录入的是4或5,在反向题目录入的也是4或5)的个数,作为趋同风格的指标,记为“ARS2”。再统计出在每对正反向题上均回答“不同意”或“十分不同意”(正反向题录入的都是1或2)的个数,作为否认风格的指标,记为“ARS2”。
  2.3.2 折中化反应风格的统计
  统计时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是数出在一对正反向题上均回答“没意见”(在数据中录入的都是3)的个数。记为“IRS1”。第二种方法是直接数出在所有题中回答“没意见”的总次数,记为“IRS2”。
  2.3.3 弹性反应风格的统计
  第一种统计方法是数出在一对正反向题上均回答“同意”的次数,记为“FRS1”。再数出一对正反向题上均回答“不同意”的次数,记为“FRS2”。第二种方法是求FRS1与FRS2之和,记为“FRS3”。
  2.3.4 极端化反应风格的统计
  第一种方法是数出在所有120道题上回答“十分同意”的次数,记为“ERSI”,再数出回答“十分不同意”的次数,记为“ERS2”。再求ERS1与ERS2之和,记为“ERS3”。
  从上述FFI中反应风格的统计方法可以看出,由于同时使用了正反向量表(即正向与反向陈述题各占一半),无论被试的人格特质如何,其期望应答模式都是“肯定”和“否定”两种相对立的回答数相同且各占一半。换句话说,被试的“肯定”和“否定”反应数量并不影响其测验得分,即各反应风格指标是独立于测验内容(即不受被试人格特质水平影响)的。
  
  3 结果与分析
  
  3.1 听觉障碍学生和视觉障碍学生中反应风格是否存在的证据
  反应风格也是一种相对稳定的心理倾向,这种倾向应该能在被试对多个题目的反应中得到体现。因此如果不同的风格统计指标间存在相关性,则能为反应风格的存在提供一定的证据。各种反应风格间的相关见表1。
  
  从表中可见:
  (1)ARS1与ARS2之间存在相关(r=O.426),这一点不难理解。因为ARS2高时表明被试更多地选择了“同意”选择项,进而导致ARS1(即所有120道题目原始分的简单累加)也高。而ARS2与ARS3的含义相反,分别表示选择“同意”和“不同意”的次数,二者却存在相关(r=0.254),这说明肯定趋同(趋同风格)和否定趋同(否认风格)间可能存在关系。
  (2)IRS1与IRS2之间有极高相关,表明两个指标间可以相互代替。
  (3)FRS1表示两次测试中都回答了不极端的“同意”,FRS2表示两次测试中都回答了不极端的“不同意”,二者却出现了相关(r=0.311),说明弹性反应风格确实是存在的。而且肯定弹性风格和否定弹性风格间还有一定关联,代表了以不极端的方式表达自己观点和态度的倾向性。
  (4)ERS1(代表极端肯定)和ERS2(代表极端否定)之间也存在较高相关(r=0.626),也说明被试中确实存在以极端方式做出反应的倾向,也即肯定极端化反应风格的存在。二者的高相关也似乎表明极端肯定和极端否定的风格其实是同一种倾向,即没必要划分极端肯定和极端否定的反应风格。
  
  3.2 听觉障碍学生和视觉障碍学生的反应风格的特点
  统计出盲生与聋生各反应风格得分的均值,并进行差异检验,结果见表2。
  对比听障生与视障生反应风格,发现两个群体差异不大。表明听障生与视障生在反应风格上可以认为是两个同质的群体。这样就可以把两个群体当作一个群体对待。在此基础上与普通高中生进行对比。
  从表中可以看出:
  (1)在ARS1指标上普通高中生得分低于听觉障碍学生和视觉障碍学生,而ARS2和ARS3两个指标上却是普通高中生得分高于听觉障碍学生和视觉障碍学生。因素分析发现ARSl在默认因子上的载荷最高(接近1,表略),而ARS2和ARS3的载荷都低于0.50。原因是ARS2和ARS3在统计时计算了“同意”和“不同意”的选项,不能算是纯粹的默认风格指标,因此在比较时应以ARS1为准。对比普通高中生与听觉障碍学生和视觉障碍学生,可知听觉障碍学生和视觉障碍学生更倾向于做出肯定的反应,也即他们有更强的默认风格。
  (2)听觉障碍学生和视觉障碍学生的折中化风格高于普通高中生。
  (3)在弹性风格的三个指标上都是听觉障碍学生和视觉障碍学生低于普通高中生,说明普通高中生更倾向于以不极端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
  (4)在极端化风格上听觉障碍学生和视觉障碍学生的ERS2得分显著高于普通高中生,而ERS1指标却没有显著差异,说明听觉障碍学生和视觉障碍学生更愿意以极端的方式表达自己不同意的观点,却并不以极端的方式表达自己同意的观点。这是一种很有意思的结果。
  以上结果表明,听觉障碍学生和视觉障碍学生反应风格的特点是默认风格更突出,弹性反应风格低于普通高中生,更多地选择中性选项,另外,他们在同意一种态度时不采取极端的表达方式,而在不同意一种态度时却倾向于采取极端的表达方式。
  
  3.2 听觉障碍学生和视觉障碍学生的反应风格与人格的关系
  听觉障碍学生和视觉障碍学生反应风格与NEO-FFI的相关见表4。
  
  国外不少学者认为反应风格代表了某种稳定的人格特质。本研究的结果似乎支持了这种观点。从表3中可以看出,ERS1(代表极端肯定风格)与外向性(r=0.296)和宜人性(r=0.253)出现了显著相关,说明极端肯定风格可能与外向、易与人相处的人格特征有关。IRS2与开放性的相关为负值(r=-0.284),说明选择中间选择项(即表现出更强折中

[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