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9期

中国大学教学运行机制亟待改革和完善

作者:蔡映辉

次教学运行机制的改革,是我国大学教学改革中首次把“改革过程的理论”运用到改革实际中的第一例。在改革过程中,我们环仅验证了先前的、国外的这方面理论,对一些理论进行了修订,而且还通过实践过程,总结了很多新的理论或经验。这对于我们今后的教学改革以至其他教育方面的改革都将具有重要的实际价值。同时对于改革过程领域的理论建设,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六,是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不得不进行教育创新的改革。我们的教学运行机制的改革可以说是没有任何现成模式可供参照的改革。既没有可供参照的理论,也没有可供参照的实践。这使得我们的每一步都显得很艰难,但也为我们进行教育创新留下了广泛的空间。在改革中,我们从体制、机制、管理、学科建设、课程设置和体系以及教师的配备等很多方面都进行了思考和探索。应该说,我们的这项改革从头到尾都必须进行探索,这也逼迫我们必须从头到尾都要有所创新,也算是我们这项改革成果的一个重要的特点吧。
  
  对教学改革研究成果的推广任重道远
  
  蔡映辉:一项成功的教学改革成果来之不易,在全国范围内对其进行推广,进一步实现它的价值可以说是任何一位研究者的希望。您在这项改革成果的推广方面有什么建设性意见?下一步准备如何继续深化教学运行机制改革?
  王伟廉:在教学改革成果的推广方面,我国的教育理论界目前还没有进行过深入的研究。这里只能借鉴国外的一些研究成果,并结合我们自己的实际,提出一些推广的建议。
  首先,就推广的范围而言,我们进行的这项教学运行机制的改革,其出发点和目标比较适合于综合性大学和本科以上的非职业类高等学校。在推广范围上,应局限在这些学校和科类的范围以内。此外,即使在这些学校中推广,也会由于学科的复杂性和差异,不能一概而论。像艺术类、法律类和医学类等学科,可能在实行过程中要有所变通。
  其次,就推广战略而言,考虑到我国的高等教育体制的运行特点,应该主要通过教育主管部门(教育部)和各级政府的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厅)来进行推广和宣传。同时也可以参考国外的两种推广战略。一个是“中心——外围”战略,即以厦门大学为“中心”,然后一层一层逐渐向周边的同类大学推进。另一个是“社会相互作用”战略,主要是借助教育体系这个复杂网络对新的课程或改革成果进行传播。在国外,这一战略主要是通过学会和各种学术组织来进行。但在我国,如果不借助教育行政部门的推动,可能效果会受到很大影响。当然,教育行政部门参与推广教学改革成果,并不是说要用行政手段来推行,而是说,这些部门可以借助中介组织,召开各种经验交流会议或成果推广会议,以非行政的手段来达到推广成果的目的。
  第三,我国的教学改革的成果的推广问题,应该开始实现规范化。这种规范化的一个要求就是能形成定期的交流制度,就如同每年举行的大学生就业指导和人才招聘会议一样,形成制度。这不仅对成果的推广具有重要意义,也会对教学理论的研究具有促进作用。这一工作应该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连同高等教育学会(研究会)来共同承担。此外,在规范化方面,建议在全国成立若干个教学改革成果推广(培训)机构,与教师培训机构一样,对准备参与或实施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的单位(学校)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从而使我们的改革成果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经济的方式得到推广。
  教学运行机制改革,以后还需进一步深入探讨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在教学运行机制改革刚刚开始的阶段,无法预料到整个配套管理的所有方面,也就很难对具体的政策进行描述。这是因为,第一,在教学运行机制的改革中所碰到的问题,与其他方面的改革可能要统筹加以考虑;第二,在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很难预计到;第三,随着改革的进展,对原来的思考和假设会做出修订。所以,只能对教学运行机制的配套管理在范围上做一个笼统的描述。
  另一方面是有两个理论上的问题至今还没有一个完满的答案。一个理论问题是,系这一级组织究竟应该以什么样的学科口径来组建?另一个理论问题是,组建一个学院,其内部的学科专业的性质应该依据什么来确定?总之一句话,学院和系的建制的科学依据是什么?正是由于这两个理论问题没有解决,我们的教学运行机制改革的进程就必然受到影响。除了这两个理论问题以外,在实践上,学校的院系建制与教学运行机制之间,在时间和逻辑上究竟应该是怎样的关系?是应该先考虑进行教学运行机制改革,在改革中探索院系的建制,还是先把院系的建制确定下来再进行教学运行机制的改革?这个问题是目前困扰我们的一个实践中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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