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关于高职院校导师制的实施
作者:黄阳全
关键词:高职院校;导师制;必要性;方法
导师制是一种教育制度,与学分制、班建制合称为三大教育模式。导师制由来已久,早在19世纪英国的牛津大学就实行了本科生导师制,是牛津大学津津乐道和引以自豪的标志之一,随后世界各国高校纷纷仿效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度。在我国,长期以来导师制是针对研究生教育的,本科生、专科生主要实行班主任制或辅导员制。近年来,国内各高校都在探索研究生教育以外的高等教育建立导师制的教育制度,以更好地贯彻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现代教育理念,更好地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转变。自2002年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全面实行本科生导师制以来,全国各普通高校纷纷出台各具特色的导师制方案,国内部分高职院校也在探索实施高职学生导师制度,但大多数高职院校仍沿袭班主任或辅导员制。我国高职教育发展时间短,发展速度快,迫切需要研究和探索与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教学模式、教育模式。笔者认为,在高职院校中探索实行高职学生导师制度,改变传统的教育管理模式,更有利于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高职院校实施导师制的必要性和意义
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的快速扩张,为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招生人数的增加,市场经济对高等教育的影响加大,学生就业市场化,科技与社会信息的发展,网络文化对学生思想的渗透等,使高等教育学生管理工作遇到了许多新问题。当前,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有:(1)招生规模扩大,入学方式变革,入学门槛降低,招生来源多渠道,使学生之间的差异性扩大;(2)学生就业市场化,学生入学后最关心的问题是所学专业毕业后能否找到称心如意的工作,学生就业心理压力大,对专业学习目标缺乏认识,导致学生学习自主性和主动性较差;(3)高职学生基础普遍较差,使得教与学的矛盾突出,师生关系紧张,出现“学生不愿学,教师教不好”的尴尬局面;(4)在校学习时间短,一般高职学制为2~3年,高职教育更注重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实践性教学占较大比重,自主性学习要求更高,学生在较短时间内学得一技之长难度很大。
高职院校实行的辅导员制或班主任制,侧重于对班级日常事务和学生学习生活的管理,一般一个辅导员要面对200余名学生,根本无法全面深入了解和掌握每个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特长、个性、爱好、兴趣等情况,仅局限于处理学生在学习生活方面的日常事务;另一方面,辅导员、班主任大都由刚毕业的年轻教师担任,由于年轻教师自身缺乏社会经验,学术造诣不高,虽容易与学生交流沟通,但难以对学生在学习方法、政治思想素质、职业技能、人生目标、就业方向等方面给予恰当的指导。在这种形势下,传统的教育管理模式难以适应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和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需要。为进一步提高高职人才培养质量,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实现高职人才培养与实际就业岗位技能要求的“零过渡”,在高职院校探索实施导师制的育人模式已势在必行。其意义在于:
有助于职业技能的培养 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是面向地方、行业和社区经济发展的需要,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一线“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体现了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的,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突出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实行导师制,一般由教学经验丰富、理论基础深厚、思想作风正派的教师担任学生的指导教师,可以针对每个学生自身的特点,指导学生根据毕业后从事的专业岗位的技能要求作好学习计划,对学习能力较强的学生,指导他们进行专业知识拓展学习,更重要的是指导教师大都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实际动手能力,可以更好地指导学生锻炼和培养实践能力,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这是传统的大课堂教学方式无法做到的。推行高职学生导师制,能有效地促进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有助于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就业观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历史较短,培养学历层次低,高职学历定位为大专层次,且是高考招生最后批次录取,这样造成高职学生在社会上的认知度还不高,加之本科招生规模的扩大,就业矛盾下移,使得高职学生就业更加困难。高考的失落和就业的压力,理想与现实的差异,造成学生思想矛盾重重,无心学习,处于迷茫之中,往往逃避现实,或整天沉迷于虚幻的网络世界而不能自拔,在高职院校中学生逃课现象十分普遍,学习成绩可以用“一塌糊涂”来形容。面对这些问题,不是通过行政式的学生管理方式或几次思想政治工作报告就能解决的,他们需要导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社会阅历,通过与学生面对面互动式交流,指导学生分析和认清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形势,以及本专业人才社会需求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以教师高深的学识、丰富的社会经验和高尚的人格魅力,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学生规划人生和奋斗目标,克服思想矛盾;指导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安排好学习计划,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去,积极推荐学生就业。
有利于教书与育人的统一,促进教学相长 长期以来,高职院校的学生工作主要靠政治辅导员去做,教学工作由教师负责,存在着学生管理和教学工作互不干涉的现象。如学生辅导员不了解学生学习的课程内容、学习方法等,专业任课教师不知道学生的课外活动内容、思想观点、就业工作情况等等。实行高职生导师制,一方面,可以促进教学双方的交流,拉近导师与学生间的距离,克服传统教育中人为地将思想教育和专业教育分离的矛盾,实现教书与育人双重职责的有机统一,将学生的思想教育落到实处。另一方面,高职院校实行导师制也有利于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导师制要求学生可以自主地选择导师,这就需要教师必须注重自我教育和再学习,不断提高科研水平和实践技能,提高自身素养,真正起到“传道、授业、解惑”的作用,促进教学相长。
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潜能挖掘 高职院校不乏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有个性和特长的学生。导师制有助于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实行导师制教育模式,可弥补传统教学计划的不足,使学生的创造性得到发挥。导师针对学生的特点进行具体指导,对学生的发展方向提出具体建议,督促学生在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的同时,结合自己的爱好和特长选好各类选修课程,拓展知识面,发展个性和特长,使学生的能力得到充分提高和发展,为学生个性发展和创造潜能的发挥提供条件。
高职院校实施导师制的形式和方法
形式目前,研究生教育以外的高等教育导师制教育管理模式较多,主要形式有:综合导师制、德育导师制、宿舍导师制、全员导师制、辅导员与导师双轨制、特长生导师制等等,各高职院校应根据自己的师资力量、教育管理目标等因素,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导师制的教育效果为目的,因地制宜地选择导师制的形式,发挥导师制的功能。针对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方针及高职生学习特点,笔者认为高职院校宜采用辅导员与导师相结合的全员导师制,即从学生报到入学开始,以各系部年级为单位,配备1~2名专职辅导员(以一名辅导员负责150~200个学生为宜),以班级为单位,配备2~3名指导教师(一名教师以指导15~20名学生为宜),专职辅导员负责学生学习生活日常事务管理,规范学生行为,导师侧重于学生的学习、思想、观念、兴趣、爱好、就业等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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