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同龄人群体之代表制度的进一步讨论
显而易见,在我构想的理想型宪法方案当中,只有一般性原则与本书的主题具有相关性,但是我为立法议会所提出的同龄代议制度 ( represntation by
generations )
的方案却为民主制度的发展开放出了许多颇具意义的可能性,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再对这个问题作一些详尽的阐释。每个年龄阶层的成员都知道,他们总有一天会承担并实施一项共同的重要使命;而这个事实完全有可能促使那些同龄人早早地便组成各种地方性俱乐部,而且由于这种做法有助于培养和教育合格的候选人,所以官方也会支持这种发展趋向,比如说,它们至少可以为不同地区各个群体之间的联系提供固定的集会场所和设施。当然,每个年龄阶层在每个地区只能组建一个由官方认可并支持的同龄人群体,因为这种做法有助于防止这些群体因拉帮结派而变得四分五裂。
同龄人俱乐部 ( club of contemporaries )
完全可以在人们中学毕业或至少在每个年龄层的成员进入公共生活——比如说18岁——的时候就开始组建。如果把同一个年龄群体的男子与比他们约小两岁的女子组合在一起,那么这些俱乐部就肯定会具有更大的吸引力。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只需要允许达到18岁的男女自由地选择加入某个新成立的俱乐部或者加入某个已经成立了两年或三年的俱乐部即可;这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歧视待遇问题,所以也无可厚非。就此而言,大多数男生很可能会倾向于加入他们自己新成立的俱乐部,而女生则更可能倾向于加入前几年就已经组建的俱乐部。这样一种选择当然意味着那些选择加入较大年龄层人士所组成的同龄俱乐部的人会一直属于这个俱乐部,而且要比他们在做其他选择的情况下更早一些具备选举代表的资格,也更早一些具备被选举为代表和立法议员的资格。
这些俱乐部可以把各个社会阶层的同龄人都聚集起来,同时
还可以维持那些曾经当过同学(或当过战友)而现在却各奔前程
的人之间的联系;通过这种方式,这些俱乐部实际上提供了一条真正的民主纽带,因为这种做法有助于人们建立起各种跨越既有
阶层或行业的联系,而且还能够培养或激励人们对公共制度的兴 趣并使他们熟知议会程序。此外,这些俱乐部还可以为那些尚未
在立法议会中得到代表的人士发表不同的意见提供一条常规的通 道。即使这些俱乐部偶尔成为党派辩论的论坛,它们也会有它们
的优势,因为它们可以使那些倾向于支持不同党派意见的人聚集 在一起讨论问题,同时也会使那些持有不同意见的人愈来愈意识
到自己承担着反映他们同代人观点的共同责任,并为他们日后担 任公务员之职做好准备。
尽管个人作为俱乐部成员的资格应当主要以地区性群体为
限,但是这种制度却应当赋予每个成员以这样一项权利,即他有 权作为访问者参加其永久居住地以外的其他地区的同龄人俱乐部
的活动。再者,如果大家都知道每个地区的某个特定年龄层的人 通常聚会的时间和地点(就像“扶轮国际” 的成员 ( Rotarians )
和类似的组织那样),那么这就可以为各地区之间的相互联络提 供一个重要手段。当然,从许多其他的方面来看,这样的俱乐部
还可能为我们的生活引入一种能够增强社会凝聚力的重要因素 (尤其是有助于城市社会结构之整合的重要因素),甚至还会大大
有助于我们摧毁既有职业和阶层间的藩篱。
由于这些俱乐部的主席职务是轮流担当的,所以这种做法也
可以为俱乐部成员提供一个机会,使他们通过这种机会了解到可 能的候选人是否适合于当选代表或立法议员;据此,在间接选举
的情形中,即使是在第二轮的选举中,代表的选举仍可能是以个 人对候选人的了解为基础的;当然,这些最终当选的代表在此后
不仅要轮流担当俱乐部的主席,而且也会成为他们各自年龄群体的得到官方承认的(当然也是自愿的)发言人——亦即拥有特殊荣誉的“听取或收集意见者” (
ombudsmen )
,他们会保护他们各自年龄群体的利益并使其不受当局的侵犯。让他们践履这样的责职有一个好处,这就是当俱乐部的成员从他们当中推选代表的时候,他们更有可能把他们所信任的某个诚实正直的人士推选出来。
尽管在选出立法议员以后,这些俱乐部实际上也就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但是它们却极可能作为社会联系的手段而继续存在下去;此外,在发生某些非同寻常的意外事件并使某个年龄层的议员的力量大幅度下降并且低于正常水平的时候,该群体的成员也会被重新召集起来进行正常活动,以选举出新的代表去填补该年龄群体的议员的缺额——当然,把所有的缺额都补齐,也许是没有必要的,但是至少也应当使他们这个年龄层的议员人数得到适当的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