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1998年第6期


改变中国历史进程的三十六天

作者:于光远

作会议的人们注意。可是新闻界的三位同志——新华社社长曾涛、《人民日报》总编辑胡绩伟和《光明日报》总编辑杨西光,敏感地注意到了,而且采取了一个重要的行动。他们从《北京日报》的报道中抽出这一段话专门发了一条新闻,加上了一个《中共北京市委宜布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动》的标题,把本来讲的到天安门广场去悼念周总理、声讨“四人帮”的群众如何如何,改用“天安门事件”一词,这就把内容“拔高”了。在新华社11月14日发出这条电讯后,11月15日的《人民日报》和《光明日报》就在头版重要位置刊出。当天早晨,参加工作会议的同志一看到这条新闻,人人兴高采烈。
  新华社发出这条新闻前没有送中央政治局审批,也没有向常委中任何一个人报告。当时我接触到的同志都赞赏曾涛等的勇气和果断行动。
  这件事只是发生在中央工作会议期间,并不是会内的事情,但对会议产生了影响。华国锋当然明白这一点。在这条新闻发表后,他经过三天的考虑,于11月18日为童怀周送去的、人民文学出版社要求出版的《天安门诗抄》题写了书名。华国锋用这样一个方式,作出了支持曾涛等行动的表示。新华社又立即对此作了报道,同时还报道了在天安门事件中被判刑者全部宣布无罪的消息。但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还是有人希望中央对天安门事件平反的问题再正式发一个文件,再作一个明确的表示。东北组的华楠就作过这样的发言。
  11月25日,华国锋在中央工作会议的大会上,就天安门事件讲了这么一段话:“粉碎‘四人帮’以后不久,中央就着手解决天安门事件和这一类事件中革命群众被迫害的问题。随着揭批‘四人帮’运动的深入,这方面的问题大都陆续得到解决。但是,问题解决得还不彻底,还没有为天安门事件的性质子反。中央认为,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的群众运动,应该为天安门事件公开彻底平反。”这一段话华国锋讲得是很聪明的,既为自己作了某些辩护,又承认了未为天安门事件性质平反的现实,最后表态接受会上的意见,代表中央为天安门事件性质平反。他讲的这些,我认为是应该受到欢迎的。
  关于为天安门事件性质平反,我在《百年潮》1998年第3期上发表了一篇题为《1978年“北京市委为天安门事件平反”真相》的文章,详细介绍了当时我的“亲身经历”并作了一番“文献考证”和“一些辩证”。有关的许多情节,在这里就不再重复了。
  
  11月25日华国锋在大会上的讲话
  
  中央工作会议一共开过三次大会。11月10日开幕是第一次,半个月后的11月25日开了第二次,第三次大会是在12月13日。第一、第二次都由华国锋一个人讲话,其他的副主席没有讲话。在第二次大会上,华国锋表示他对前十多天的会议感到满意,赞扬会议发扬了民主,开得生动活泼,大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说“这样敞开思想讨论问题,是很好的”。这些话起了一定的鼓励作用,以后大家发言就更加敞开了。
  他这次讲话对大家提出的一些重要问题,一个也没有回避,态度诚恳。这样的问题他当时讲了八个,后来定稿时补上了对“批邓”的平反,成为九个。第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天安门事件,他说了上面的那一段话,代表党中央对天安门事件的性质作了正式的、庄严的平反。
  然后华讲了第二个问题,承认“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是错误的”,决定撤销有关的全部中央文件。
  第三个问题讲“二月逆流”。他说:毛主席在1967年当时就已经为“二月逆流”翻了案,现在中央决定;因这个案件受到冤屈的所有同志,一律恢复名誉;受牵连和处分的,一律平反。
  第四个问题,他说六十一人案件已查明是一起重大错案,中央决定为此案平反。
  第五是关于彭德怀的问题,决定“其骨灰应安放到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
  第六是关于陶铸的问题,说“过去把他定为叛徒是不对的”。
  第七是关于杨尚昆的问题,说“过去把他定为阴谋反党、里通外国是不对的,应予平反。中央决定,恢复杨尚昆同志的党的组织生活,分配工作”。
  第八个问题是关于康生和谢富治,他指出这两个人“有很大的民愤”,“对他们进行揭发批判是合理的”,“有关他们的材料,可以送交中央组织部审理。”
  第九个问题是关于一些地方性的重大事件,“一律由各省、市、自治区党委根据情况实事求是地予以处理”。
  总之,凡是讨论中提出的重要问题,他都作出了令人满意的答复。
  华国锋这个讲话肯定是经过中央常委讨论通过的,是集体讨论的结果。华国锋的态度也值得肯定,我参加过不少会议,但几乎没有见到党的最高领导人能够这样听取大家意见,问题解决得如此彻底明确。他的讲话也很实在,不讲事实上做不到的事,也讲了一些应该注意的事。如在讲处理地方性问题时,他说可以开群众大会,可以发文件,但不要登报,也不在电台广播。他说这些问题涉及“文化大革命”中曾经分裂为两派的广大群众,一定要慎重周到地处理好,防止重新引起派性斗争。总之这次讲话是很好的,以后会议的讨论就更加深入了。
  
  指名道姓批评汪东兴
  
  25日大会开过,当天晚上,我到江一真的房间,同他商量应否指名道姓地批评汪东兴。我们认为汪东兴在粉碎“四人帮”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这虽然是一件该做的事,但还是应该承认他立了大功。没有他的积极参与,不动用归他直接指挥的八三四一部队,1976年10月一举粉碎“四人帮”的事就办不成。但是,要讲“两个凡是”的提法和对它的坚持,对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抵制,对平反天安门事件和让邓小平出来领导党和国家工作的阻挠,对解决“文革”中冤假错案和康生问题的消极态度等等,汪东兴欠的账就很多很多。他在立场上的的确确非常错误,态度上非常不好,在坚持“两个凡是”的事情上他起着大后台的作用——本人出面说了许多不像样子的话,又是别的坚持“两个凡是”的人的后台老板。不把他的名字点出来,许多事情就讲不透彻,许多问题就说不明白。在前十几天的分组会上,发言中涉及到汪东兴负责的事情,还都避开说他的大名。在看简报上的报道时,我们总觉得这种藏头露尾的做法,同充分发扬民主的精神不符。民主不是恩赐的,只有自己来采取积极行动。而且汪东兴就在这个会上,他虽然不到我们的分组会上来,但我们的批评他会从简报上看到。如果他认为我们的批评与事实不相符合或者有不符之处,他可以声明。如果他认为我们讲的道理不对,他也可以反驳,双方可以进行讨论、争论。我们有民主的权利,他当然也有自己的民主权利。左思右想,我们认为会议开到这个阶段,是到了该指名道姓批评汪东兴的时候了,这样做对会议有好处。
  当然我们也不是没有顾虑。我们知道,我们想做的事,是在一个规模相当大的会议上,直截了当地批评党中央的一个副主席、

[1] [3] [4] [5] [6]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