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3期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作者:姚 鸿 荣 刚
1979年3月8日,陈云同志在《计划与市场问题》的讲话中,分析了苏联和中国计划工作制度中的缺点,指出其中之一就是 “没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必须有市场调节这一条。所谓市场调节,就是按价值规律调节”。陈云在市场调节四个字的下面还加上了着重号。
1979年4月,李先念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在我们的整个国民经济中,可以实行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
1979年11月,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出版公司编委会副主席吉布尼时就讲得更明确了。他说:“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
邓小平、陈云、李先念的一系列讲话,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有关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思想深化了,对我国早期的改革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农村改革率先推进,乡镇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地兴起,国有企业改革纷纷实行放权让利和扩大经营自主权,城乡市场活跃,使我国经济在这一时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活力。
在城乡经济搞活的形势下,难免泥沙俱下,改革中的一些负面现象发生了。一些思想上受“左”的影响比较深、不主张改革和搞活经济、不赞成改变计划经济体制的人,便抓住这些负面的现象做文章,力图改变改革的进程。这段时间内,有件事影响比较大。当时主管理论工作的一位领导同志,批发了五位同志给他的信。这封信批评一些经济学家关于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把企业办成独立的经济实体、企业的经营活动主要由市场调节、体制改革的实践是要建立“在商品经济基础上的计划经营方式”等意见,认为这些主张“必然会削弱计划经济,削弱社会主义公有制”,势必“模糊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本质区别”。接着,1982年9月,《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批评主张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观点,是否定计划经济。红旗出版社把1982年至1983年在报刊上发表的文章汇集出版,并在《前言》上加了编者的话,说:“放弃计划经济,必然导致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导致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破坏。”受这件事的影响,理论界一度消沉,主张以“市场为取向”的专家、学者,发表论述文章少了。以浙江温州为代表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做法,不断受到调查、责备。乡镇企业更是面临改革开放以来的最严峻形势,步履维艰。这些负面影响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市场化的改革进程。
这是我所说的第一个阶段。
记者: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拉开了我国全面改革的序幕,经济体制改革也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
陈:确实是这样。我所说的第二个阶段,是从1984年10月到1988年底。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的巨大成就和成功经验,全面地提出和阐明了改革的方向、性质、任务和各项基本方针政策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指导我国全面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这个文件在理论上有重大突破,如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提出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指令性计划等同起来的传统观念,提出有步骤地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改变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进行计划管理的状况,充分运用经济杠杆和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突破了社会主义价格就是国家统一定价、把稳定物价同固定价格等同的传统观念,提出逐步缩小统一定价范围,适当扩大有一定幅度的浮动价格和自由价格的范围。
历史已经证明,十二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正像邓小平当时指出的那样,“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这个决定中的一系列突破,特别是在计划与市场关系上的突破,成了后来引导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指路明灯,推动了经济持续、快速发展。1984年至1988年,中国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分别达到15.2%、13.5%、8.8%、11.6%、11.3%,几乎都是两位数的高增长;只有1986年为8.8%,虽不是两位数,但依然是一个较高的增长速度。
这是我所说的第二个阶段。
记者:1989年以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是不是又出现了反复?
陈:这就是第三个阶段,从1989年到1991年底的争论和反复。1988年5月中旬,中央曾决定此后的五年内,实现价格改革和工资改革的“闯关”。5月30日,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决定进行物价和工资制度改革。由于缺乏经验和准备工作不足,引发了比较严重的通货膨胀,城市居民恐慌,掀起了全国性的挤提存款、抢购商品的风潮,物价大幅度上涨,1988年的零售物价指数达到18.5%。为了消除不利的影响,为改革创造一个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1988年9月,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方针,开始对经济领域进行治理整顿。全会还原则通过了《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
1989年春夏之交,我国发生了一场政治风波。1989年至1990年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相继发生剧变,政权易帜。1991年底苏联解体。这些国际国内的新情况,使一些本来就不热心改革、不主张改革计划经济体制的人,把所有发生的这些重大事件的原因,都归结于市场化改革。当时有一篇文章说,“社会主义经济就其本质来说,是计划经济,只不过在新阶段还需要有某些商品属性罢了”。他们批判说:“市场经济,就是取消公有制,这就是说要否定共产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搞资本主义。”1990年2月22日,北京的一家大报发表文章,对改革者提出质问:“是推行资本主义的改革,还是推行社会主义的改革?”这是北京最早提出的改革要问一问姓“资”姓“社”的文章。这些批判文章的共同点,是把计划与市场同社会的基本制度联系起来,认为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就是要坚持计划经济”,如果改革不问姓“资”姓“社”,就会把改革开放引向“资本主义的邪路”。有人还把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之争提到“路线斗争”的高度,说改革的方向与目标的争论是“两条道路的斗争”,等等。这段时间,批判市场经济的调门越来越高。
1990年12月24日,即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召开前夕,邓小平在同中央几位负责同志的谈话中指出:“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不要以为搞点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道路,没有那么回事,计划和市场都得要。不搞市场,连世界上的信息都不知道,是自甘落后。”邓小平的这次重要讲话,有力地批驳了反对市场化改革的错误论调,再一次支持了主张改革的干部和理论界的人士。这也再一次证明,在改革大潮遇到阻力和处于困难的时刻,邓小平的远见卓识和坚强决心,又一次发挥了拨正航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