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期
审判“四人帮”上海余党
作者:王文正 沈国凡
景贤就被推到了这伙余党的首犯位置,看得出来他显得有些紧张。
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徐景贤犯有“以推翻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为目的,积极参加江青反革命集团阴谋颠覆政府,是江青反革命集团在上海从事反革命活动的组织策划者,罪行十分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条适用法律的规定,徐景贤犯有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罪、阴谋颠覆政府罪、策动武装叛乱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和诬告陷害罪”。
徐景贤是这些被告中很有心计的一个。在预审的时候,他对于一些次要的罪行都承认得很快,而对于一些主要的罪行却不断地找各种理由来回避。用我们法官的话来说,就是认罪不够稳定。徐景贤的罪行最严重的一条就是策动武装叛乱。在预审的时候,他对于主要的事实都做了交代——不交代也不行,因为别人都已交待了。但从他的讲话中,不时流露出一些情绪,那就是这样做是被迫的,是在当时不明真相的情况下,为了避免被“一网打尽”而采取的被动的防御措施。同时他还一再强调,武装叛乱未遂。在法庭上,面对法官的提问,他还是强调说,他自己“对策动武装叛乱在1976年10月10日到北京时,个人的行动就已经终止了:而且在10月12日书面向中央领导人作了‘自首’报告”。
说完之后,徐景贤抬起头,看了看台上的法官。法官对他后面所说的向中央领导人“自首”没有提出疑义,但对于他以此否定策动武装叛乱的说法当场宣读了几名当事人证词,并当庭出示了物证。他一听这些证词都是他们一伙当事人所说,知道没有办法推掉,再看那些投影的物证,也都无法赖掉,便承认“是事实”。
可是,当问到他迫害陈丕显、曹荻秋等人时,他却不愿承认。听到这里,审判长张增祥看看徐景贤,问道:“被告徐景贤,我问你,这件事情你到底有没有关系?”徐景贤见张增祥追问得紧,仍然将事情推到客观的原因上。徐景贤说,自己曾经对陈、曹二人进行过诬蔑,也是想将他们打倒,但自己对诬陷材料的来源不清楚,这些材料都是由专案组汇报和提供的,自己没有多大责任。张增祥曾经同我一起,在北京秦城监狱参加过对“四人帮”的预审,因此对于很多情况都掌握得很准确,对于这些被告的心理活动也掌握得很透彻。他知道到了此时,这些人还是不肯轻易认罪,必须得摆出事实,让他们在事实面前低头认罪。张增祥问道:“你当时是市委主要负责人之一,专案组的材料怎么能不知道,你必须得说出道理来。”徐景贤是个很有心计的人,听了法官的话之后,他不紧不慢地回答说:“专案组不是我在管,而是由王少庸、王承龙他们在负责。”这明明是在表面上承认,而事实上又否认掉了。
一个新的问题提到了法庭面前,徐景贤真的没有管过专案组的事情吗?公诉人向法庭提出让当事人出庭作证。张增祥同意公诉人意见,宣布让当事人出庭作证。随后,一个人在法警的陪同下,走到了法庭前面。徐景贤不由偏过头去看了看,脸上露出有些惊愕的样子。这个出庭作证的证人名叫盛龙涛,是原市革委会专案办公室曹荻秋专案组的副组长。徐景贤一看是一个熟人,不知道这个人要说些什么,脸上的表情有些难看。
盛龙涛说,徐景贤等人在夺取了上海市党政领导大权之后,处心积虑欲置陈丕显、曹荻秋于死地。他们在全市多次组织批斗大会,要陈、曹二人低头认罪,如不认罪,就实行体罚,有时还动手进行毒打,使二人的身心受到严重的伤害,曹荻秋最后被迫害而死。
法庭为此追问徐景贤:“证人讲的是不是事实?”徐答:“基本上是事实。”这就是徐景贤与其他几名被告不同的地方,加之他的职务,他的案子就比其他几位要复杂一些。在法庭上,他同特别法庭审判的姚文元一样,在文字上比较注意分寸。而王秀珍等几名被告,在法庭上就没有这种现象,认罪态度好的,是自己犯下的罪行都承认,认罪态度不好的,干脆就顶牛,没有或很少用过这样的词句。法律不承认“基本”,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不能有一点含糊。公诉人这时向证人发问:“曹荻秋为自己的问题,曾向中央写过申诉信,这些申诉信后来都到哪里去了?”证人答:“这些信后来都被扣压了。”公诉人:“那么,你们是如何将曹荻秋定为叛徒的?有没有根据?”证人:“那是在王洪文、徐景贤等人的高压下,由我们专案组写出来,然后报给当时的市委和市革委的。”公诉人:“请你讲具体事实。”证人这时看了看站在那里的徐景贤。徐景贤站在那里,头微微地抬着,头发挂在眼睫毛上,看得出他听得还是很认真的。证人接着说:“专案组经过几年调查,认为曹荻秋没有根据定为叛徒。因此在1972年7月17日写了一份‘曹荻秋被捕后,在监狱里编了假口供,没有暴露身份,没有出卖同志。没有出卖组织,定叛徒没有确凿根据’的情况,登在一份《情况反映》上。”这时,公诉人要求法庭出示这份《情况反映》。法庭当众出示了这份材料。完后,法警走上前来,将这份《情况反映》拿到徐景贤的面前,让他进行辨认。徐景贤看了看,承认“确有此事”。
公诉人要证人继续发言。证人说:“王洪文、徐景贤看到简报后,大为不满。王洪文说:‘按你们的观点,曹荻秋可解放了,可当市委书记了,张春桥不是要下台了吗?’徐景贤说:‘三个(指诬陷曹获秋为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整理者注)没有写得很突出,有问题。应该写成曹获秋被敌人逮捕后,暴露了身份,出卖了同志,出卖了组织。’王秀珍说:‘他不是叛徒,还有谁是叛徒。’他们强令专案组按照他们的调子,重新起草报告。”证人说完之后,审判员问徐景贤:“证人讲的是不是事实?”徐景贤见人证物证都在面前摆着,再也无法推脱了,只好承认“是事实”。
徐景贤接着说:“法庭上所指控的我的犯罪事实都是客观存在,是符合事实的,在事实面前我认罪服法。那份诬陷曹荻秋的所谓审查报告,完全是在我们威逼下写出来的。”
在庄严的法庭上,徐景贤说话的声音有些发颤,相信整个旁听席上的人都听到了。
王秀珍服法认罪
朱永嘉、陈阿大、叶昌明等人在经过预审之后,在法庭上对自己的所犯罪行也都能认识。
这里面服法较好的还是王秀珍。虽然同为江青反革命集团的骨干分子,但王秀珍与徐景贤不同。徐景贤一开始就在市委机关,在上层活动,后来手中掌握着大权,了解上层情况。他伙同王承龙诬陷迫害魏文伯,这个要算在徐景贤的头上,但不能认定王秀珍参与了对魏的迫害。至于郑平、刘慎之等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受到冲击,被迫害致死,那就更不能算在王秀珍的头上,这就是实事求是。我们不能因为她后来掌了大权,就笼而统之地都将她和徐景贤算在一起承担罪责。从这一点上,王秀珍感受到我们办案的实事求是。作为“四人帮”在上海的主要骨干分子,又是一个女性,王秀珍肯定有着与其他人不同的地方。
7月1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王秀珍进行审判,我是负责王秀珍一案的法庭审判长。她被带到法庭的被告席上。这个47岁的女人长着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