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2期
柳林河奇案
作者:王松平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是侯小丑的心愿,他听外面说施儿犯了事儿,心想,无风不起浪,起浪就有因,他不得不信,决心不惜一切代价,也要与施儿见上一面,问清来龙去脉之后,再好寻机搭救。他将近日卖唱所得的银两拿出,又将一件别人送他的狐皮大袄拿到当铺里当了,终于买通了层层狱卒,得以在死囚牢中见了施儿一面,只见施儿遍体鳞伤,头发蓬乱,脸面蜡黄,两眼凹陷,颈系木枷,只一夜工夫就变得人不人鬼不鬼。便不由鼻子一酸,半天才哭出一句话来:“少爷,你受苦了!请相信我,你父亲是我的救命恩人,如今他的儿子受苦受难,我是不会袖手旁观的,一定尽力相助!你要把真实情况告诉我,我不相信你会抢劫杀人的,如果这真是冤枉的,就是上刀山下火海,我也要为你申冤!”施儿在难中,有这样热心的人帮他,十分感动,立即将如何遇到蔡美娟,如何作诗调情,如何进到蔡家,如何落入枯井等等,一一告之侯小丑。
侯小丑听了,安慰道:“少爷一定要想得开,好好保重身体,我一定替你去告状,这糊涂官草菅人命,我就找府官去,假如府官也昏,我就上河南开封找包大人去!”言罢,将带来的一些酒饭递与施儿,叫他吃饱肚子,别饿着。
侯小丑探监出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到公堂门外便击鼓喊冤。胡县令唤他到堂前问话。侯小丑口口声声说花善施一案断错了,他是冤枉的。胡县令问他有何根据,真凶是谁?可侯小丑又说不出来。而且侯小丑是个丑角演员,举止十分怪异,说话又似评书,又似作戏文道白,于是县令草草收场道:“花善施一案,人证物证齐全,本人亦供认不讳,已结案了。我看你这厮行止怪谲,纵然不是蓄意诬谤,亦必是借酒装疯,无事生非。姑念你并无大恶,重责二十大板,轰了出去!”
侯小丑舍己为人,偏偏遇着这糊涂昏官,不问青红皂白,一顿大板,将他打得皮开肉绽,又被两个牛头马面的皂役,骂骂咧咧地拖出县衙。他一瘸一拐向店家走去,情不自禁地唱道:
恩人之子遭不幸,屈打成招入牢门;
老夫不平击堂鼓,这个昏官不是人!
他正要作出身段,谁知扯动臀上杖伤,疼得他“哎哟”一声,接唱道:
二十大板如雨下,打得我腿痛又腰疼。
他大步往前走了两步,又唱:
不怕昏官如狼狠,府衙告状把冤申!
他这滑稽动作,引得看热闹的众人哄然大笑。
侯小丑回到店里,用剩余的一点碎银付了住宿费,辞了店家,打了个包裹,直往黄州府方向而走。一路上,他又哼着:
听一言,把老包心肺气炸,
骂一声,狗昏官无视国法。
叫王朝与马汉铜铡备下,
不铡你奸人我枉戴乌纱!
就这样,侯小丑一路走,一路唱,晓行夜宿,不知不觉已是第三天了。当他走上大路,就听前面好不热闹,抬头看去,事真凑巧,碰上一行官人,一乘官轿上大书一个“包”字,前呼后拥,真够威风。侯小丑见多识广,笑道:“嘿嘿,我刚才念您包青天包拯,不想您这就来了!”也还真是丝线自个儿掉进了针眼里——巧!包公这次是奉皇上派遣,专程到各地巡察民情,纠查冤假错案的。今天正好路过此地。
话说侯小丑见了包字大旗,包老爷大轿,暗暗说道:不下汪洋海,难得夜明珠。我想不了许多,也顾不了什么利害,只为恩公之子申冤。于是大步跑上前去,拦住大轿,又“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连呼“冤枉,冤枉——”
包公见有人拦轿喊冤,忙令停轿,并传王朝、马汉:“是何人喊冤?速令他如实讲来!”
侯小丑听传,跪在轿前,三叩首之后,就将花善施一案从前到后细细讲了一遍。
包大人听罢,马上传令:“打道柳林县衙!”
包龙图重审命案
解疑团顺藤摸瓜
柳林县胡县令,见包大人突然来到衙里,哪敢怠慢,忙吩咐差人们杀猪宰羊,设接风酒宴。
不多时,丰盛的酒菜便摆上了八仙桌。胡县令陪坐在包公身边。包公拿起一杯酒,对胡县令道:“此次奉旨巡察各州府县,主要是清查一些案子,看看各地是否有积案,还望胡大人多多相助!”说着站起身来,“现在我借花献佛,胡大人,干!”
胡县令慌忙站起,举着一杯酒说:“哪里哪里,卑职才疏学浅,还望大人多多包涵,多多指教。”说着便与包公来了个杯底朝天。
酒足饭饱之后,胡县令便将近来的所有案卷呈上,请包大人一一查阅。包大人看到花善施的案卷时,越看越觉得不对,越看越皱眉。按说对属下的错案,他有权批评,重者还可革职查办。但他却平易近人,只要没造成重大差错,还没出人命,他都晓之以理。他首先与胡县令交换了一些看法,而后叫胡县令从牢中提出拘押六天被折磨得皮包骨头的施儿来。
包公上下打量了施儿一眼,问道:“你是花善施?”
施儿抬头一看,见今日公堂上问话的老爷是个黑脸长须,相貌威严而又和蔼可亲之人。不由心里一亮:“他莫不是包青天包大人?”当即回答道:“小民是花善施。”
“你是如何抢劫杀人的?一一从实招来!”包公单刀直入。
“大人,”施儿多了个心眼,试探地回答,“这事不是已经审过了?再问何益?”
包公依然心平气和地说:“本官重新审问,自有本官的道理,你必须如实说来。”
施儿听了,更加肯定来者是包大人无疑,定是侯小丑起了作用,于是连连说道:“大人,我冤啦!”接着就哭诉了全部经过。
包公听了,觉得这桩案子有些奇怪,再验看了杀人凶器,是一把杀猪用的屠刀。暗自思忖:屠刀乃屠夫所用之物,施儿是读书之人,又是前来参加乡试的生员,怎么会将屠刀带在身边?再者,一个员外家的少爷,吃的是鱼肉米面,穿的是绫罗绸缎,说他盗窃钱财,继而杀人灭口,又想藏尸,结果不慎失足,这种可信性也不大。那么,这蔡美娟究竟是谁杀的呢?据施儿所讲,蔡美娟是个风流女子,想必她还有其他情夫。假设蔡美娟有一两个情夫,争风吃醋而导致劫财杀人,这种可能性就大得多。看来,事情并非像胡县令推断得那么简单。不过,在事情还没弄清之前,还得将施儿押在监牢内,听候发落。
接着,包公又叫胡县令差人带二牛到堂。二牛来后,包公让他将自己是如何救起施儿的事,从头到尾细说了一遍。听过之后,更觉得案子漏洞百出。如果真是施儿杀了蔡美娟,而后藏尸,不幸落入枯井,那么当二牛等人救他上来时,他为何说井中有尸,并将杀人凶器拾上来呢?这不明摆着自相矛盾吗?
包公摇摇头后,再问二牛:“你表嫂被害,你表哥知道不?”
二牛说:“我打听过表哥的消息,可没人知道。他长年在外,忽东忽西,所以不知道他到底在哪儿,无法告知他。”
包公道:“你再想想办法找找他,如有消息或者他回来了,马上告诉县衙。”
“是。”二牛回答一声后,包公让他回去了。
包公想了想,决定还是先找凶器主人,打开破案的缺口。怎样才能不打草惊蛇,而找到凶器的主人呢?
次日,包公令胡县令在县城各街道口,张贴了告示。大意是:据县衙新规定,各地屠户都将进行一次屠宰验核,本县所有屠户,务请在告示贴出三日内,亲带屠刀,前来县衙参试,未经验核,禁止其营生,违者重究。
告示贴出第三天,屠户们全都到齐了,热热闹闹挤了一大屋子。包公对他们说:“为了大家安下心来,不紧张,现在你们都把带来的刀放在地上,到隔壁屋去听侯小丑唱戏。”屠户们不知这到底是唱的哪门子戏,但又不敢不服从。待他们放下刀进隔壁屋里后,包公就将那把杀害蔡美娟的刀,换了一把拿走。大约半炷香时,侯小丑的丑角戏唱完了,包公便去讲了一些如何做生意,做人的道理,告诫他们一定要安分守己,凡是偷盗诈骗,缺斤短两,卖病猪肉,定将重罚。最后,叫他们一一报了姓名、年龄、住址及店号等等。还对他们平时都用些什么刀,分别做了记录。最后宣布:“验核完毕,只要大家行得正,都可继续开张,现有各人认准自己的刀,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