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1期

KW俱乐部

作者:杜 超



映,两人的感情长期不和,多次要离婚,只是因为各种原因才没有离成,但是两人在外面都各自有情人,这说明罗治学有作案动机;而最有说服力的则是,和罗治学住同一单元二楼,也就是罗治学家楼下的一对夫妻出门旅行去了,女主人陈艳云的弟弟陈小军和他的女朋友李玲暂时住在这里,陈小军和李玲向警方作证说,12月14日凌晨1时30分,他们在一楼楼梯口碰到一个人慌慌张张地跑下来,跑得很急,而这对恋人描述的此人特征很像罗治学!
  在不动声色中,罗治学被请进了审讯室。刑侦大队大队长魏军红亲自带队对他进行了讯问。
  “罗治学,听人反映,你和你妻子陈桂芬的感情一向不好,而且经常吵架,打架,有两次还把你妻子打得住进了医院。”
  “是,我们感情不和,所以经常吵架,打架,上次我把她打进了医院,是因为我发现她有情人,当时他们被我捉奸在床,所以我特别恨她。”罗治学倒是爽快地承认了这一点。
  魏军红又道:“我们还听说。你们多次闹离婚,但是一直因为财产分割谈不拢没有离成。”
  “确实,我们闹了几次离婚,财产分割谈不拢是一个原因,但这并不是最主要的,主要是为了孩子着想,”面对魏军红的问话,罗治学倒是不慌不忙,他还拿出了一支烟自己抽了起来,“是孩子不让我们离婚,没办法,我们做大人的必须得为孩子着想。老实说,我真是恨陈桂芬。巴不得她死。”魏军红和两名民警听到这里,都不约而同一起紧紧地看着他。罗治学随即又道:“你们干吗用这种眼光看着我,我是很恨她,是巴不得她早死,但是我并没有杀她,杀人偿命,这点法律我还是懂的。”
  魏军红继续道:“那我问你,当你发现你妻子的尸体时,为什么不立刻报警而是打电话给你的妹夫。可以解释一下吗?”
  罗治学道:“我从来没有亲眼看到过死人,所以一看陈桂芬死了,我很紧张,头脑一片空白,完全是茫然不知所措,当时就想有个人陪在身边,帮着出出主意。就是这个情形。这也可以理解的,对吧。”
  魏军红道:“罗治学,那请你说明一下,你12月14日晚到凌晨1时30分你都在干些什么?”
  罗治学依然不慌不忙:“14日下午六点多钟,我约了我公司的两个股东李智健,刘东林,我们三个人一起到‘王朝大酒店’喝酒……”魏军红打断了他的话,“为什么会在一起喝酒,谁提起的。”罗治学道:“是我提起的,因为最近公司的生意很顺利,心情不错,我就请他们喝酒。”魏军红道:“继续说。”罗治学道:“我们三个从七点开始一边喝酒一边聊天,本来我们还准备晚上去唱歌,但是大约到了八点的时候,刘东林的老婆打来电话,说家里有急事,东林就回去了,然后李智健喝醉了,我送他回家。再然后我就一直在他家待着,并且睡到第二天,然后就又和李智健一起到公司去了。不信你们可以问李智健。”
  魏军红点头道:“你说的这个情况。我们调查过了,但是李智健说,他当时喝多了,一回家就睡死过去了。他并不能肯定晚上你究竟是不是在他那里过夜,也不能证明你在14日10时至15日1时30分的情形。”罗治学将手一摊,“那就没办法了,反正我确实是在他家过的夜。”
  魏军红道:“从你妻子被杀这件案子来看,罗治学,你的嫌疑最大。有人曾在15日凌晨l时30分左右看见过一个可疑人物从你们住的那幢楼下来。你敢不敢让证人辨认一下呀。”罗治学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有什么不敢,真金不怕火炼,我知道你们怀疑我,我还巴不得早点把事情搞清白呢。”看他的样子,倒是一点也不紧张。
  于是,罗治学和其他八个被辨认的对象站在了一起,其中四个是正在关押的犯人。四个是公安警察,罗治学的标号是七号,不一会儿,现在住在罗治学家楼下的那对年轻的恋人来了,魏军红站在陈小军和李玲的旁边,冷眼观看着,只见他们俩略微迟疑了一下,竟然不约而同地一起把手指向罗治学。“他,就是他。”魏军红一震,强压住兴奋道:“七号,肯定吗?”那对恋人又不约而同地点头:“对,就是七号。”魏军红不由得猛一挥拳,大吼一声:“将七号罗治学带出来。”此时的罗治学如梦初醒,一边挣扎一边大叫道:“他们冤枉我,冤枉我,你们是谁,我和你们无冤无仇,你们为什么要冤枉我?”魏军红厉声喝道:“他们是住在你们楼下陈艳云的亲戚,出事的那几天,正好住在那儿,你不知道吗?”罗治学听了,叫得更厉害了。“原来是陈艳云,那个女人一向对我有成见,是她指使他们害我的,我知道,我知道,我冤枉,冤枉。”魏军红更厉声道:“不要再狡辩了,罗治学,事实已经再清楚不过了,陈桂芬就是你杀的,动机就是为了捉奸。你杀了陈桂芬之后,然后伪装成抢劫强奸的现场。”
  “冤枉,我冤枉。”罗治学只是一个劲地叫着这几个字。并想挣脱出来奔到陈小军和李玲的面前来,但哪里挣扎得动!
  很快,罗治学被立即收监,关进了看守所。并且不准保释。
  尽管罗治学坚决不承认自己杀死了陈桂芬,但是魏军红还是以故意杀人罪对罗治学提出了公诉,魏军红认为,从三个方面可以证明罗治学正是杀人犯。
  一是作案时间地点与证人证言相吻合;二是作案的动机是为了捉奸也合乎情理;三是罗治学曾经当过木匠,而法医鉴定陈桂芬身上的创口是刃部较短的刀具形成,而木匠的工具刨刀显然符合这一线索。很快,东海市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向东海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法院对罗治学“依法严惩”。东海中级人民法院择日对罗治学进行了审判。
  开庭这天,在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以后,一名美丽的少女站了起来。她是罗治学一案的辩护律师郑美芹,来自省内另一城市K城,虽然她很年轻,但却是省内极为著名的律师。以能言善辩著称。凡她接手的案子,还从来没有打输过。没想到罗治学竟然专门从K城聘请了她为自己辩护。
  郑美芹向法官们行过礼之后,开始为罗治学辩护起来。
  “首先,我认为本案是一起特别重大的恶性案件,灭绝人性的本案杀手,胆大妄为,目无国法,心黑手辣,对这种死有余辜的杀人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不足以体现我们国家的法律尊严,不杀不足以慰藉惨遭杀害的被害人的在天之灵,因此,作为律师,本辩护人明确地表达自己的基本观点:对于本案真正的杀人凶手,必须严惩不贷。”
  “不过,正因为本案是一起重大的令人发指的故意杀人案,所以,我们必须准确无误地认定并惩处本案真正的作案人,对于这一作案人的认定和惩处,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性不行,百分之九十九的准确度也不行。必须做到铁案如山,百分之百的准确无误,并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否则,万一有所差错,不仅会屈杀无辜,更会放纵真正的杀人罪犯,因此,我认为法庭对本案的审理首先是准,其次才是狠,只有准。才能使狠中不出冤魂,没有准,越狠越有盲目性,我相信,本案的公诉人,被害人的亲人及旁听的公民,不会不同意本辩护人的这一基本观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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