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1期
乾隆为什么要大兴文字狱(中)
作者:张宏杰
六
实施恐怖能使官僚机构更有效率,使底层民众更有纪律,使统治者的仁慈更容易让人们记住,因而也使统治者自身更加安全。所以,成功的统治者必须具有两面:一面是圣人一样的仁慈,另一面是狮子一样的残暴。
对于极端珍视权力的乾隆来说,不让人掌握他的统治定势是极为重要的事,使人们永远处于不知何时斧头落下的战战兢兢的心理状态,是他既定的统治目标。他一贯认为,适时制造一两起出奇的、出格的大案,才能最有效地起到震慑、恐吓的作用。为了达到这种效果,冤枉几个小民甚至几个官僚都是无足计较的成本。
皇帝果然达到了目的。“《字贯》案”之后,各省的禁书工作都雷厉风行地开展起来。各地官员都把禁书当作当前最重要的核心工作来抓,不仅广贴告示恫吓藏书之人若再不交出违碍之书,将“贻累及身,更累及于子孙”,许多官员还想出了种种阴毒的办法,比如浙江巡抚三宝将全省的教职人员都分派回各自的老家,让他们“因亲及友,细加访询检查”,并且把缴书的成绩作为将来升官的依据,“以缴书之多寡为补用名次先后”。在三宝的启发下,各地官员纷纷效仿,命令下属深入居民家中逐户搜查,整个大清王朝几乎被掀了个底朝天。
随着禁书运动轰轰烈烈地进行,越来越多的违禁图书被送到北京,以至朝廷原来暂时存放不法书籍的方略馆居然书满为患,堆积如山。
那么,这些如山如海的书籍中到底都有些什么内容,让皇帝如此兴师动众去搜罗并消灭呢?
康、雍两代,禁书大约有以下两类:
一是有反清思想的书籍。黄宗羲说:“中国之与夷狄,内外之辨也。以中国治中国,以夷狄治夷狄,犹人不可杂之于兽,兽不可杂之于人也。”那些宣传“华夷之分,大过于君臣之伦”的传统历史观,以及宣传“夷狄异类,近于禽兽”的狭隘民族主义的图书当然是犯忌讳的。
二是记录了满族人征服中国过程中种种暴行的野史。到了乾隆朝,文字狱的范围在这个基础上大大扩展,矛头扩大到了所有活人的“违碍文字”。乾隆帝要修正的不仅是反满情绪,还包括汉族人对所有少数民族政权的“错误看法”;他要禁绝的不只是明末清初的野史,而且还包括宋、元、明时代所有指斥少数民族的字句。
在乾隆的标准下,文字禁忌可谓多如牛毛,不仅要忌虏、戎、胡、夷狄、犬戎、蕃、酋、伪、贼、犯阙等,还要禁从宋至清书中涉及“女真”、“女直”、“满洲”,甚至“辽东”字样的,哪怕只提一个地名的书籍,都有违碍的可能。
用这个标准来衡量,忌讳文字当然比比皆是,不法图书也就处处都有了。在宁左勿右心态支配下,各地官员凡遇涉嫌忌讳的图书,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律收缴,“概毁全书”。
七
皇帝为什么对民族情绪如此视如大敌呢?原因是清王朝与历代汉人王朝的建立过程不同。
清代帝王最爱说的一句话是“我大清得天下之正”,也就是说大清之取天下是有史以来最光明正大、顺理成章的。清代君臣是这样解释“正”的——
曹魏、西晋、唐、宋诸朝,都是原来的臣子趁着混乱从孤儿寡母手中抢得政权,有偷和骗之嫌,实在称不上光明正大。“汉之灭秦,元之灭宋,虽然都很‘正’,不过还是有遗憾。”(章学诚《丙辰劄记》)如宋朝本来没有过错,是元朝强抢而得,再比如明太祖虽然是一介平民,但毕竟是元朝的子民,“以纲常伦纪言之,岂能逃篡窃之罪?”(《大义觉迷录》)只有清代皇帝不存在这个心理负担,因为他们的天下是得之于流贼,而非得之于明朝,“明朝天下亡于流贼李自成之手,是强盗劫去家财,赶出明之主人者,李自成也。我朝驱逐流寇,海阔顺人,而得天下,是乃捕治强盗,明罚救法之天吏也。”所以,“于故明但有存恤之德,毫无鼎革之嫌”,创下这么大一片家业,实在是“正”得没法儿再“正”了。
清王朝统治者的巧言佞辩还真是出人意料。
其实,历代少数民族入主中原,背后的心理动力都是对财富的掠夺,而清王朝建立过程中的血腥、野蛮和残暴在许多方面都创造了历史记录。
明代时满族本来处于奴隶社会时期,经济落后,从明朝初年开始,他们就经常从明境和朝鲜掠夺人口,充当奴隶。明宣德八年,明锦衣卫指挥吴良出使海西,亲见当时的“女真野人家,多中国人,驱使耕作”。到了明末,女真人更是全民皆兵,对外抢劫成了后金国最主要的经济来源。
在实力壮大到可以征服整个中国之前,满族人的最大志向不过是掠夺内地的金帛子女而已。自1629年(明崇祯二年)至1643年(明崇祯十六年)的15年间,皇太极组织了5次声势浩大的抢劫。他们绕过山海关,从北长城的缺口袭入明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横扫北京、河北、山东、山西数省,每一次都是积尸如山,血流成海。1639年,满洲士兵屠城济南,留下了13万具尸体和被洗劫一空的城池扬长而去,其:行动完全是野兽式的屠杀、抢掠和破坏。
他们丝毫不为自己的物质欲望脸红,更不觉自己的凶残野蛮可耻。每次回来,他们都得意洋洋地大肆显摆自己抢来的东西,比如第五次抢劫凯旋后,领兵的阿巴泰等奏报如下:
臣等蒙天眷佑,皇上德威,率大军直抵明境……将明国鲁王及乐陵、阳信、东原、安邱、滋阳诸王,及管理府事宗室等官数千人,尽皆诛戳……所获财货金万有二千二百五十两;白金二百二十万五千二百七十两有奇;珍珠四千四百四十两;各色缎共五万二千二百三十匹……俘获人民三十六万九千名口,驼、马、骡、牛、驴、羊共三十二万一千有奇……
明境之人在他们眼里不过是一群类似牛羊的猎物,他们在挥刀砍杀驱逐时并没有丝毫的怜悯,甚至在抢掠之后的报告中,多数时候是把汉人和牲畜混报的,如夫聪七年九月,“奏报俘获人口及马牛驴四千二百一十有三”;第三次抢掠回来后的报告是“共俘获人口牲畜十七万九千八百二十”;崇德元年九月“共俘获人口牲畜十七万九千八百二十”,崇德八年七月,“共俘获人畜九十二万三百”……
据历史学家估算,入关之前,满洲人至少掠夺了200万汉人作为奴隶,这些人相当一部分死于被驱赶出关的路上,幸存者则为满族人当牛作马。
在统一中国后,满族人一再声称自己在征服过程中纪律严明,是“本朝之来抚中国……乃是仁义感动中国,筐篚争迎,而心悦诚服”。事实上,入关后的战争是入关前掠夺战争的继续。和蒙古族一样,满族把屠城作为一项摧毁抵抗者意志的既定政策并坚定不移地执行。
顺治六年正月,多尔衮从策略考虑,宣传绝不会听任清兵“无故杀人”。他道貌岸然地说:“君,父也;民,子也。父残其子,情理之所必无。况诛戮所以惩有罪,岂有无故杀人之理?”然而仅仅几天之后,他就从北京发出了这样一道命令:“朕命大军围城,筑墙掘濠,使城内人不能逸出,然后用红衣火炮攻破,尽行诛戮。”(顾诚《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