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9期

悲情歌手秦少游(三)

作者:许伟忠



年少时候天资聪颖,过目成诵,久而不忘,却因此自负,勤奋不足。等到年纪稍长,虽然勤奋,而记忆力已经衰减。不勤与善忘,就是屡败的原因。
  这其中虽有自责、自谦的成分,但基本也是实情。秦观最后总结说:“少而不勤,已经无可追悔;长而善忘,尚可以勤补之。”第三次的成功正是对他勤奋读书的一个回报和慰藉。
  不过,秦观的这次科举之路可谓一波三折。元丰八年科考虽然如期举行,但是考试过后却发生了几个重大意外:先是神宗皇帝驾崩,朝廷上下忙于治丧,科考的种种后续工作顾及不上;接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贡院失了一场大火,烧毁了大部分考生的试卷。
  对于这场奇怪的大火,《续资治通鉴长编》中有较详细的记载:
  “是夜四鼓,开宝寺寓礼部贡院火,承议郎、韩王、冀王宫大小教授兼睦亲、广亲宅讲书翟曼、奉议郎陈之方、宣德郎太学博士马希孟皆焚死,吏卒死者四十人。
  “丁亥,三省言:礼部贡院火,试卷三分不收一分,欲令礼部别锁试。从之。”
  贡院失火,大小官员以及吏卒死者数十人,试卷烧去三分之二多,朝野上下为之震惊。朝廷急忙采取善后措施,第一是严厉处分相关失职官员,第二是重新举行考试。
  可以想见,这场大火在当时引起了一场怎样的轩然大波。对于举子们来说,大约是怨声载道甚至要哭爹骂娘了。而秦观前两次不中,第三次又被烧掉了试卷,还要再考一场,何其倒霉之至!然而好事多磨,有惊无险,终以喜剧结局。
  及第之后,秦少游上了一个《谢及第启》,虽然是援引惯例,却也率直地表明了自己的心迹:“光灵遽披,愧幸特深……风俗莫荣于为儒,材能成耻于不仕。圜冠方履,求自试者几千万焉;血指汗颜,获见收者才四百耳。既甚严其程度,宜尽得于豪英。如某者,淮海孤生,衣冠未系。志在流水,尝辱子期之知;困于盐车,颇为伯乐之顾。”
  “光灵遽披,愧幸特深”说明其欣喜、感激之情溢于言表,“风俗莫荣于为儒,材能成耻于不仕”则表明了其以读书为儒为荣、以不仕为耻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也是秦观屡试屡败、屡败屡试的内在动力。天下儒生求取功名者几千万,而三年一次的考试,中进士者仅仅400人左右,自己能够脱颖而出,着实令人钦佩。
  此时的秦少游,有着一种高山流水遇知音、久困盐车遇伯乐的侥幸和感恩之情。
  
  岁七官而五谴
  
  北宋时期党争空前复杂、激烈,有人形容如苍茫之大海,时而暗流汹涌,时而浊浪惊天。秦观作为一个不谙政治斗争的一般文职官员,无可幸免地被深深卷入其中。从此,党争的漩涡无情地湮没了他的政治理想,毁灭了他的美好人生,铸就了一代悲情歌手的悲情人生。
  
  1、初经政坛风雨
  北宋新、旧党争,始于王安石变法。从神宗熙宁、元丰年间哲宗即位,到太皇太后垂帘听政,变法宣告失败,前后大约15年时间,其间有三次重大的历史事件:
  一是“熙宁变法”,即“王安石变法”。
  这是中国历史上一次影响巨大而深远的变革。以王安石为代表的新党实施了一系列新法,如设立置制三司条例司,实施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等,力图改革积弊,改变国家积贫积弱状况,富国强兵。然而,以司马光为代表的旧党人物,包括苏东坡、孙莘老等人对此持有不同政见。新、旧党争的主要分歧在于改革的切入点和改革进程的推进:王安石侧重于变更法制,而苏东坡侧重于“任人”;王安石主张激进速达,而苏东坡主张渐进缓成,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变法之初,秦观尚未形成自己的政治观点,在走上政坛之初,他对新法并不完全排斥。在元祐三年应制科所上的策论中,他较系统地阐述自己的政见,既不反对新党的免役法,也不反对旧党的差役法,而是建议“悉取二法之可用于今者,别为一书,谓之《元祐役法》”。这绝非政治上的“骑墙”,而是新、旧之法的确利弊互见,悉取二法之长,实为真知灼见。
  二是“乌台诗案”。
  “乌台诗案”是苏东坡在44岁时遭遇的一次“文字狱”。案件由御史台举报并审理,因宋代御史台又称“乌台”,苏东坡罪名因诗而起,故称“乌台诗案”。苏东坡因对王安石不顾社会承受能力,急速推进改革不理解,自己的意见不能通过正常渠道被采纳,故而经常在诗歌中讥讽新法。不料监察御史舒直抓住把柄,在给皇帝的奏本中无限上纲,歪曲东坡与皇帝处处唱反调,最恶毒的是诬说苏东坡的《咏桧诗》有不臣意,说其中“根到九泉无曲处,岁寒唯有蜇龙知”的“龙”是影射皇上的。
  案发之时,秦观恰在会稽一带漫游。惊闻恩师有难,他心急如焚,急忙与参寥等人乘一小舟渡过钱塘江,赶到吴兴,找到与东坡相厚的陈书记、钱主簿等人了解案件详情,商量营救之策。当时少游与参寥尚为平民百姓,陈书记、钱主簿也官微言轻,根本无力挽回局面。而少游还尚存一份天真,认为苏东坡做官为人,“仰不愧天,俯不怍人,内不愧心,某虽至愚,亦知无足忧者”(《与苏黄州简》)。因此只是担心老师进京路途艰辛,而至于忧戚难安。
  苏东坡入狱后,其弟苏辙等亲朋故交都不避凶险,协力救援。最关键时期,还是王安石面呈神宗信中的一句“安有盛世而杀才士乎”扭转了局面,苏东坡最终被释放。
  苏东坡虽然保住了性命,但是仍然背上了一个“讥讽政事”的罪名,被贬黄州,充任团练副使,其他如苏辙、王巩、黄庭坚、孙觉等人,皆受株连被责罚。
  三是元祐更化。
  1085年,神宗皇帝早逝,年仅10岁的哲宗赵煦即位,次年改元“元祐”。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相,“以母改子”,恢复祖宗法度,全面废止王安石新法,斥逐新党人士,前后历时达9年,史称“元祐更化”,而拥护“元祐更化”的官员被称为“元祐党人”。
  这个时候,秦少游初入官场,虽然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基层官吏,但比之原来纯粹当看客不同,现在他也有机会表达自己的见解了。其间,他写了《国论》、《主术》及《财用》上下篇等策论,表明了拥护“元祐更化”的态度:“熙宁、元丰之间,大臣用事,始作法度,与时变通,青苗、免役、市易之利,相次而作……无名之取,额外之求,盖不可胜数。天下之财太半归于公室矣……陛下即位以来,始深知其弊,凡法度之不便与民者,一切罢去。吏尝以掊克进者,相继而黜。”(《财用》)
  文章观点鲜明,指称新法明显存在与民争利的弊端,朝廷罢去新法,罢黜“掊克”(以苛税搜刮民财的官吏)是明智的举动。
  然而,世事难料,官场政治更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在“元祐更化”过程中,太皇太后高氏以及司马光等无视小皇帝哲宗的存在,肆意妄为,为日后党争进一步激化埋下了祸根。
  
  2、屡经宦海浮沉
  元祐年间,旧党当政,新党在野。旧党分裂为洛、蜀、朔三党,洛党以程颐为首;蜀党以苏东坡为首;朔党以刘挚、梁涛等为首,党争表现为旧党之间的斗争。其时,秦少游先后在蔡州、京城为官,他别无选择地站在了老师苏东坡一边。
  由于各党力量役有绝对的明显优势,此消彼

[1] [3] [4]